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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歸仁槍擊案疑因情殺 1死1重傷 (2015/0305 中時電子報)

歸仁警方到案發民宅鑑識蒐證。(曹婷婷攝)

台南市歸仁區今天中午接近11時驚傳槍擊案,27歲女子黃昱婷和63歲舅舅楊進生疑遭黃女前男友槍殺,黃女與凶嫌所生的1歲半稚子當場目睹慘狀,警方現正全力緝凶中。
歸仁警分局指出,上午11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歸仁大明三街一棟透天厝發生槍擊案,警方到場發現,黃女與楊男倒臥在一樓,黃女左胸中彈、楊男左額頭中彈,黃女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楊男仍在急救中。
警方指出,目前鎖定黃女前男友涉嫌重大,前男友疑因要求復合未果,之前即曾恐嚇要把兒子送人,過去在黃女懷孕期間,也曾多次持菜刀、皮帶暴力相向,黃女獨自帶大兒子。附近鄰居表示,案發時,只聽到槍聲大作,但並未看到逃逸凶嫌長相。(集團連線報導)

情殺頻繁 婦女基金會推歌曲療傷(2015/0314)

台大醫院心理臨床醫師、也是醫學院副教授達一生(中),去年9月因社會不斷發生情殺事件,創作出《我願賭服輸》歌曲,希望藉歌手趙詠華(右)的療癒歌聲為受情傷者療傷,歌曲版稅將捐給現代婦女基金會。 趙詠華說,她被歌詞所感動,希望受情傷的朋友聽了歌可以靜下心來,宣洩情緒。 今天是白色情人節,現代婦女基金會提醒,分手或告白失敗不是世界末日,開出三帖「情傷藥方」,包括「情緒要出口」、「思考要正向」、「傷痛也要找人陪」。

最恐怖情殺!淡水小開176刀殺女學生 死刑定讞未執行(2014/0925)

東森新聞雲2014年09月25日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5/405602.htm


東森新聞記者呂儀君、張仲華/新北市報導

台大高材生張彥文砍殺前女友,這起情殺案讓人聯想到14年前發生在新北市淡水的一起命案。建設公司的小開王鴻偉追求女學生不成,竟然狠心砍她176刀,再棄屍荒野。雖然2009年他被判處死刑定讞,但至今還沒執行。這些恐怖情人為了私慾下毒手,毀了女孩們的人生,死者家屬痛罵,兇手害他們家不成家。
2004年6月,王鴻偉面對媒體鏡頭,說了一句「我在此向對方家屬他們致上最深的歉意」,但致上歉意,無法將他犯的錯一筆勾銷,他是淡水知名建設公司的小開,開著賓士車追求女學生張雅玲,求愛不成後竟然狠砍她176刀,屍、首幾乎分離,這場死別是張家人無法撫平的痛。
2010年5月,張父受訪時表示,「整個家庭被他害得家已不成家,每一次看人家在團圓,我們怎麼辦?」14年來,張家人忘不了那一天──2000年9月26日,王鴻偉趁張雅玲出門的時候,開車將她撞昏,塞進後車廂,一路開往山區。
途中,他打開後車廂,發現被害人在掙扎,即拿預藏的西瓜刀狠砍176刀,棄屍在草叢裡。之後,一位除草工人發現張雅玲的遺體,立刻報案,警方追查發現王鴻偉涉嫌重大,但他卻一再否認,最後警方在他的指甲縫裡採到血跡反應,他才伏首認罪。
王鴻偉載運遺體的車輛被拖來拖吊場,當時曾經發現不尋常的現象。監視器拍下後車廂的蓋子在晚上四下無人的時候,突然自動開開關關,讓人不免產生聯想,但也有人認為只是卡榫鬆脫,蓋子彈起來而已。
被害人在20歲的花樣年華,就慘死的恐怖情人手裡,王鴻偉在2009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但5年過去了,至今還沒執行,對於張家人來說,死刑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但起碼能給家屬最深切的安慰。


查槍毒竟破情殺案!遭疑搶功 警無奈反駁(2015/0308)

    TVBS-2015年03月08日 下午20:28

槍殺前女友的嫌犯自盡,對警方來說相當意外!因為當時鹽行派出所接獲線報,有人攜帶槍枝前往查緝,卻遇上殺人凶嫌,嫌犯畏罪自盡,外界質疑鹽行派出所搶功搶過頭!因為歸仁情殺案,並不在鹽行派出所的轄區,飯店也是二分局所管轄。但所長相當無奈,強調當天完全按照程序知會,以為只是查緝槍毒,沒想到他竟是情殺案的凶嫌!
說是飯店裡有人攜帶槍械,鹽行所的所長領先進入飯店勘查地形,隨後立刻帶著副所長及其他4名員警攻堅,這裡可是二分局的轄區,被質疑是為了搶功,越區辦案,導致嫌犯舉槍自盡,所長很委屈。
南市鹽行所所長張萬吉:「接獲的線報是要查緝槍械,以為是製毒或是販毒的對象。」
鹽行所說,他們在7日晚上9點半左右接到情資,有槍毒犯入住飯店,利用嫌犯可能熟睡的時間,凌晨2點20分知會二分局要行動,10分鐘後出發,在3點左右由所長單槍匹馬入內勘查,3點10分開始攻堅。
南市鹽行所所長張萬吉:「利用歹徒就寢的時間來攻堅是比較安全的、有知會的,這是依照署的規定。」
拚命查槍毒,一切都依照規定來,怎知嫌犯躲進浴室尋短,員警看到了嫌犯留在房裡的帽子,還有一張嫌犯與女友的合照,才驚覺它可能是槍殺前女友的凶嫌。南市鹽行所所長張萬吉:「進入才發現旁邊有他跟前妻(女友)照片,還有一些類似的證物(衣物)。」
凌晨3點半,除了鹽行所所長及員警外,二分局也派人到場關心,不過這時候,嫌犯已經被送醫急救,事後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嫌犯入住時跟槍殺前女友當天,衣服、帽子跟口罩幾乎一模一樣。
身分終於被證實,沒辦法活捉凶嫌,警方說,他畏罪自殺,整個過程不到30秒,真的完全來不及反應。

台大高材生情殺案件:在將問題個人化之前,也要思考社會和文化的結構

2014/09/24 08:00:00The News Lens
原始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632
作者:劉秋婉(英國色薩大學博士生)

近期發生駭人聽聞的情殺事件,男生因不滿女友提分手而將她砍死的恐怖情節。我們不是第一次看見恐怖情人的事件,但是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的犯案者是台大畢業生,目前在知名跨國會計師事務所上班,是典型的「人生勝利組」。

最近媒體的焦點,不斷鎖定在他是「人生勝利組」,有追求完美的個性,他們認為這種人承受挫折的抗壓性比較低,所以才會做出毀滅性的舉動。在我看來,把原因歸咎到他個人的教育、階級、性格、或暴力基因等,都是將這個問題「個人化」,而沒有去思考是什麼樣的社會結構和文化脈絡造就他成為恐怖情人的後果。

恐怖情殺在學術界的名詞是「分手暴力」,其不只是一個社會問題,更確切的說,這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議題。原因在於,加害者多半都是男性,受害者多半是女性,而且加害者與受害者的背景不限於特定階級。所以,加害與被害兩方,有清楚的性別對立軸度,族群、教育、階級向度是不明顯的。

從性別的角度來剖析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問兩個問題:第一,為什麼他對感情的想像很大程度建立在性與佔有?第二,是什麼文化氛圍催生了男性對女性的暴力?

首先,從媒體的報導得知,引發女方要跟男方分手的導火線是,男方擅自拍女方裸照以及打了女方一巴掌,事後男方還曾以散播裸照為要脅,要求女方再跟他發生性關係。甚至到男方將女方砍殺至不成人形後,還在她的身上留下自己的唾液,顯見一種征服戰利品的情境。

雖然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就已施行,並要求各級各級學校政府必須開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在不同課程融入性別平權的觀點,但是晚近的研究仍指出,台灣國中小的教科書,仍有性別刻板印象,且充斥父權意識形態與異性戀中心的問題;大專院校性別相關課程的發展也不夠完善,甚至有些課程大綱還有複製性別刻板印象的疑慮(游美惠,2014)。

如果說,正規的教育或父母不能夠給予青少年正確的兩性平權與性知識教育,許多青少年對於兩性關係的認識就是多半來自大眾媒體、影視節目、同儕、漫畫、A片、甚至是電玩遊戲等。現今這些媒介,輕則傳遞性別刻板印象(男性陽剛、女性陰柔)、重則是色情媒介中的男性對女性的性宰制與暴力。

進一步言之,在父權社會中,存在著一種對女性的壓迫機制,那就是女性被化約為身體,不再是有理性、有思想的個人。女性被關注的焦點,多半是她們的臉蛋、豐胸、細腰、翹臀、長腿,她的思想、能力變得比較次要。例如,色情片女主角在影片中有展現任何思想能力嗎?還是只是被把玩的女體?當某女性被某男性視為沒有思想的身體,他與她的交往方式就會很大程度建立在性和佔有。

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男方非常不能接受女方跟他提分手,殊不論他對挫折的抗壓能力如何,我們應先問,為什麼這件事會嚴重到成為無法用理性解決的挫折。有可能的解釋是,這段關係,已經被他單方設定好,男方主導、女性屈從的情節,所以對方的拒絕,不是建立在平等關係的訊息傳達,而是反抗,需要壓制。再者,當女方被化約為身體時,她的思想、感受變得不重要,在他事先設定好對這個女體有控制權時,他做出毀壞自己「物品」的行為也就不是那麼難以理解。

總而言之,我希望提供一個性別觀點,也就是性別刻板印象,男性主導、女性屈從仍為常態,以及女性被物化這些性別不平等的現象與分手暴力的關聯性。希望社會在急於將這個問題個人化之前,思考一個社會結構面的因素。

Photo Credit:  vishwaant avk  @ Flickr CC BY 2.0
Photo Credit: vishwaant avk @ Flickr CC BY 2.0


(9月26日補充)

筆者曾在先前撰文指出情殺案件背後的性別結構,但是當我們用結構性觀點來剖析個人事件時,可能會產生兩個疑問?第一,多數人都生活在結構中,為何只有少數人做出偏差行為?第二,結構與我有關係嗎?個人有能力改變結構嗎?本文希望就這兩個假設性提問來申論一些見解。

首先,既然大多數的我們對於男女關係的想像都是來自大眾媒體、影劇節目、網路影音或文章、和BBS的Boy-Girl版、西斯版(sex)、法西斯版(feminine_sex)等,並生活在認同父權文化的體制中,那為何只有少數人做出面對感情挫敗時會做出如此極端的行為?例如,這麼多男生喜歡看物化女性的色情媒介和打電玩,也不是每個人對待另一半都表現出性宰制的行為?

我認為,一個個別案件的發生,除了橫向的結構因素(大多數人和犯罪者相似之處)、還有縱向的生命經驗,這方面包括他的心理狀態、家庭環境與成長背景,哪一些環節牽引他踏上情殺,這就不是每個人都有共同經歷之處。然而,指出橫向結構的因素,是要去告訴大家,我們跟這件兇殺案沒有直接的關聯,但也不是完全置身事外,畢竟我們生活在同樣的結構。

在我們比較了解自己與結構的關係之後,便可以接續到個人如何影響結構的問題。辨認結構性的作用,是要找出降低同樣案件再度發生機率的可能途徑的第一步。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我們每個人的行動,並從自己可及之處開始,因為個人與結構的關係是互動式的、是動態的,結構可以影響個人、個人的行動也可能造成結構的重新配置,特別是多數的我們都做出改變的話。因此,法律、政策、教育面的工作固然要開始推展,這方面也牽涉到專業能力,但是社會轉型的根本力量還是要靠體制中的每個人去推動。

行動的開始,是先認知到我們有不同的選擇,例如,我們可以選擇不看特定腳本的情色媒介,以女性情慾為主導、而且主角不只是機械性交媾的電影,如目前德國一個三級片女導演Petra Joy正致力於產出具有性別意識的情色作品,她也希望後續能有更多的影像工作者加入這個浪潮(Huffington Post, 2013)。

此外,我們也可以選擇看到「性別正義」、「女性主義」字眼時,不要腦海裡先出現女權高張、女性主義派別自己都吵不停、以及男性又要挨罵的刻板印象,而是花一些時間去關心與我們切身相關的性別議題。女性在家庭、教育、職場、人身安全、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權益是否被保障,不僅關乎我們身邊的女性家人及有人的福祉,在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的今日,也已經關聯到台灣人口再生產的重大議題。

再者,很重要的是,我們應當以擺脫性別刻板印象的視角,去理解與尊重與自己不同性別、性傾向的朋友、家人與陌生人,且貫徹在我們對下一代的教育中。例如,我們必須完全包容,男生在面對感情挫折時,能夠坦誠的面對自己悲傷的情緒並大方以任何形式抒發出來,切勿將其歸結到能力問題或認為情感抒發是有損陽剛氣概的行為。

我相信,當這些行動都有了進展,性騷擾、性侵害、家庭暴力、以及分手暴力等事件,才能不再如此頻繁地出現在新聞版面中。

參考資料:

游美惠,2014,〈性別教育向前行?〉。頁209-241,載於陳瑤華主編,《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臺北:女書店。

大學生情殺多 兩性專家:「不甘心情緒」因科技拉長(2014/0923)

2014年09月23日 10:12東森新聞雲
原始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3/404523.htm

▲情殺!台大幼園「亮亮老師」遭男友張彥文殺害慘死街頭。 東森新聞記者張禕呈、卓煥鈞/台北報導 北市情殺案兇嫌張彥文畢業於建中、台大,還在知名安侯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如今卻為了感情問題自毀前程;兩性專家發現,過去情人分手後可能「老死不相往來」,但現在有智慧型手機加上通訊軟體,依舊能掌握舊情人的動態,分手不甘心的情緒不但會拉長,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也容易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 上個月11日,台中清水一名正直青春年華的簡姓女子,慘遭前男友邱翰相殺害,原因是男方不滿女方堅持分手,警方找到兇嫌時,他坐在超商、雙眼呆滯;後來面對記者追問「你用什麼勒死她的?你為什麼要殺她?」邱嫌沉默不語。 時間再往前推,今年5月,台中太平一名林姓大三生和女友交往6年,因為雙方家長都不祝福,從談判演變成凶殺案,林嫌持刀將女友祖父殺死、殺傷女友父親。 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前年6月苗栗聯合大學一名林姓女畢業生,她已考上電視台儲備主播,沒想到只是拒絕一位男同學搭訕,對方竟然惱羞成怒將她殺死。 大學生殺人事件頻傳,專家直言可能跟通訊軟體的使用有關。兩性專家吳娟瑜表示,「現在因為科技的發達,使得網路也好、LINE也好,要認識一個人太容易、太快,所以使得關係越來越複雜 感情世界因為科技變得更複雜,像在通訊軟體裡明明收到卻「已讀不回」就引起的廣泛談論,加上智慧型手機普及,舊情人的動態依舊能掌握,跟傳統「田沒溝水沒流」大不同。 吳娟瑜說,「本來是斬釘截鐵,或者是大家不回就算了,眼不見為淨嘛!就是因為這些軟體、這些科技,使得彼此那個心不甘情不願的過程拉長了、拉多了、拉久了交了什麼新朋友、跟對方去哪裡玩,透過臉書就知道,連帶造成這種分手不甘心的情緒拉長,更容易隨時被挑起;隨著通訊軟體崛起,人際關係的改變也成為兩性關係的新課題。

情殺三人對峙 兇嫌手拿刀情緒激動(2014/0929)

2014年09月29日TVBS
原始網址:http://video.n.yam.com/20140929583984/%E6%83%85%E6%AE%BA%E4%B8%89%E4%BA%BA%E5%B0%8D%E5%B3%99%20%E5%85%87%E5%AB%8C%E6%89%8B%E6%8B%BF%E5%88%80%E6%83%85%E7%B7%92%E6%BF%80%E5%8B%95

新竹城隍廟情殺案,最新畫面曝光!嫌犯呂漢堂和前女友陳恆娟,以及她的男性友人邱耀賢,在攤販內對峙,邱耀賢奮勇擋在陳恆娟前面,但他的雙手被兇嫌緊緊拉住,無法抵抗反擊,這時候的陳恆娟和邱耀賢,已經滿身傷痕都是血跡,令人觸目驚心。而目前嫌犯和邱耀賢都還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陳恆娟則先做筆錄,她向警方表示,完全不清楚兇嫌會如此狠毒,更不知道他為何要下手行兇。
三人全身是血,神情緊張,這就是城隍廟情殺當時的對峙畫面,邱耀賢挺身擋在陳恆娟前方,身上已經被砍了幾刀,而嫌犯呂漢堂雙手緊緊拉住邱耀賢的手,不讓他有機會反擊,兇殺現場拉起封鎖線,滿地鮮血,慘不忍睹,椅子壞的壞、倒的倒,鍋碗散落,沾滿血跡。
目擊者黑貓包蘇老闆:「插了好幾刀後,我看(呂漢堂)好像不行,那快要死掉了,拿兇刀的兇嫌之後走了,結果一下子又回來了,又繼續(拿刀)插男生(邱耀賢)。」
嫌犯呂漢堂已經倒在血泊中,原來他跟陳恆娟才分手三天,想挽回前女友,卻看見她和邱耀賢吃飯,醋勁大發,拿刀行兇,目前兇嫌和邱耀賢傷勢嚴重,依然沒有脫離險境,還在加護病房救治,主嫌最快得要兩星期後才能做筆錄。
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張應超:「根據陳女(陳恆娟)表示,嫌疑犯會做那種(行兇)事情,她也非常訝異,她也不了解他(邱耀賢)為什麼會有那種舉動出現。」
由愛生恨,下手狠毒,傷人傷己,這幾刀,也在三人未來人生中,狠狠的留下慘痛印記。


台南歸仁情殺案!7分鐘內殺2人 恐怖情人舉槍自戕亡(2015/0305)

  • 2015.03.08Now News今日新聞

  • 台南民宅槍擊案 鑑識人員蒐證 台南市歸仁區一處透天民宅5日上午傳出槍擊案,1名女子與她的舅舅遭人開槍擊中重傷送醫,警方鑑識人員進入屋內蒐證。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攝  104年3月5日

    台南民宅槍擊案 鑑識人員蒐證 台南市歸仁區一處透天民宅5日上午傳出槍擊案,1名女子與她的舅舅遭人開槍擊中重傷送醫,警方鑑識人員進入屋內蒐證。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攝 104年3月5日


日前發生在台南市歸仁區的情殺槍擊案,一名黃姓男子開槍殺死自己的女友和女友的舅舅後逃離。警方事後查出他躲在台南市中西區的太子飯店,今(8)日凌晨前往攻堅逮人。黃男持槍反抗拒捕,最後躲進廁所內開槍自盡,警方趕忙將他送醫急救,最後在清晨6時宣告不治。
發生在5日的台南歸仁情殺案,30歲的黃姓男子,對女友和女友舅舅開槍,釀成一死一重傷慘劇;根據警方初步了解,疑似是恐怖情人求復合不成而釀下殺機。當時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一男一女倒臥在臥房之中;27歲的黃姓女子左胸中彈,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黃女的63歲舅舅左額頭中彈,經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

案發後,警方根據目擊者描述查出,涉案凶嫌應該就是被害黃姓女子的已婚男友,兩人有嚴重感情糾紛,而且黃女先前就經常遭到男友家暴,兩人雖然生有一子,但感情糾紛複雜。而警方還查出,黃女身上不僅受有槍傷,還有多處刀傷,因此懷疑黃女男友恐怕不是只有持槍行凶。
黃男行凶後逃逸,警方獲報他投宿在太子飯店,今(8)日凌晨前往攻堅逮人;黃嫌見到員警上門,隨即躲進廁所內,最後開槍自盡;子彈從右頸貫穿左額頭,腦將當場四溢,員警見狀立刻通報救護車將他送醫急救,但最後仍因傷勢過重,清晨6時宣告不治。
警方在房內找到6顆子彈,另在廁所內發現1把槍枝;飯店業者表示,黃男並非自己登記投宿,而是由其他友人詢問價格後,黃男才入住,由於並無任何異樣,他們也不知道黃男就是歸仁情殺案主嫌。

情殺案頻傳!諮商心理師:男性較易爭風吃醋(2015/0507)

 2015/05/07健康雲
原始網址:http://health.ettoday.net/news/50267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
日前,高雄醫學大學發生情殺案,引起社會震驚,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男性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大多會被賦予獨立、超越、勇敢的角色期待,也因此,男性比較介意在男性同伴面前失去競爭力,感覺自己被比下去、不如對方的時候,往往會產生激烈的競爭情結,呼籲民眾若遇感情礁石,可嘗試透過心理諮商,亦或嘗試與親人朋友說出失敗與挫折感,才能走過情感難關!

▲ 情殺案頻傳!諮商心理師:男性較易爭風吃醋(圖/優活健康網提供)
情關難過要學會傾訴 以免報復心遭合理化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林萃芬指出,主動追求者原本就要承擔被拒絕的風險,當男性告白被拒,愛上一個不接受自己愛慕的人,內心多少會受到傷害,這個時候倘若又得知,所愛的對象選擇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同窗好友,情緒很容易淹沒在羞恥感與孤單感中。
此時最好及時協助他改變有害的羞恥想法與情緒,否則,一旦渴望報復的心理被嚴重合理化,就會覺得被害人要為他的痛苦付出代價。
遇情傷?請找信任朋友一同度過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徐西森教授表示,大學生功課好、人緣好,愛情不一定順利,也不一定會處理感情問題。愛情是封閉而非開放、獨享而非分享、激情而非溫情的緊密關係,交往的過程與結果難免會牽動當事人的情緒起伏與動機慾望。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修慧蘭建議,若遇到類似情傷事件,此時先要找可信任的朋友訴說自己的難過、挫敗與失落,而身邊的朋友最好陪同當事人尋求諮商心理師協助,一是可評估當事人處在自傷或傷人的危機程度,協助度過此段時間,並在安全與信任的諮商關係中協助當事人尋回自我價值感。

張彥文為何殺紅眼? 台大友:薪水都給女方花還欠15萬

2014年09月23日東森新聞雲
原始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3/404836.htm

▲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拿刀狂砍對方40多刀至死。
記者張曼蘋 /台北報導2015年03月05日 12:11
台大高材生拿刀狂砍已分手女友40多刀至死,情殺案震驚社會,兇手張彥文被認為下手殘忍。但張的友人出來爆料,說張很包容女友,省吃儉用,薪水都給對方花用,存款從20萬變為負債15萬元,都只為了給對方「最好的」
一名張彥文的台大友人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的訪問時透露,張彥文認為與林姓女友因為價值觀不同,女方常踩到底線,但男方都忍了下來,因為他真的很想要跟女方廝守一生。該名友人表示,為了要給女友最好的,張彥文的存款從20萬元變成負債15萬元,加每個月的薪水都拿給對方花用,而自己都只選擇最便宜,不過,女方聲稱對張彥文逐漸沒感覺,想要分手。
▲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拿刀狂砍對方40多刀至死。
對於張彥文和林姓女友7日時曾同遊京都,友人解釋,這是男方要求再給一次挽回的機會,女方也同意出遊,但是到了日本後,女方不僅不願意牽手、連合照也不行、甚至連換衣服都要迴避,「根本不是給機會」。但特別的是,媒體報導女方雖然分手,仍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張彥文代為買藥,讓張再度誤以為復合有望。
「原以為可以撐過這段期間。」友人表示,日前還積極安慰張彥文、用聊天方式試圖淡化情傷,如今卻發生這種事,雖然男方做出這件事真的不對、也不應該,外界對他的看法的確會是「變態」、「兇殘」,但這名友人認為「如果真的被傷到性格扭曲,任誰都有可能會變這樣,而且一個巴掌拍不響,不能完全責怪男方。」
▲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拿刀狂砍對方40多刀至死。
另一方面,警方調查顯示,張彥文與林姓女友吵架時,張會以「殺全家」威脅,讓林女心生害怕而提分手。另外,知情人士爆料,男方曾動手打林女,還強迫上床、拍裸照,女方害怕到想搬家。
張彥文在台大就學期間曾率隊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有「台大宅王」的封號,也是朋友口中的「大師」,目前在知名的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擔任審計員,堪稱「人生勝利組」。他的父母迄今未露面,他的哥哥23日下午出現在醫院,面對媒體激動痛哭,一度無法言語,除道歉外也強調弟弟要自行承擔後果。

不甘分手!臺高材生殺女友收押禁見(2014/0924)

【大紀元2014年09月24日訊】
原始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14/9/24/n4255704.htm
(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綜合報導)臺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22日上午7時持刀前往女友林姓女子位於臺北市松山區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但因林女未理會,原本持刀打算自殘的張彥文,忽然持刀猛砍林女40多刀,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後來張男再持刀自殘。臺北地院23日認定他行凶手段凶殘,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持刀砍殺前女友的臺大畢業生29歲張彥文(中)案發後遭警逮捕移送醫院,警方23日晚間訊後依殺人罪嫌把張彥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張彥文涉持刀砍殺女友手段兇殘
臺灣警方查出,張彥文案發前,曾在臉書留言,文內透露輕生念頭,但仍對前女友念念不忘,才會持一把30公分的菜刀前往林姓前女友租屋處外守候。林女的上半身被張彥文砍了40多刀,其中頸部刀傷有23處,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張彥文發現林女倒臥地上一動也不動時,忽然開始持刀猛劃傷自己;張彥文另坦承有接觸女方下體。轄區員警獲報到場後,警方要求他棄刀,張彥文照辦,員警立即上前壓制,並把他送往醫院醫治。


持刀砍殺前女友的29歲臺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中)案發後遭警逮捕移送醫院,警方23日晚間訊後依殺人罪嫌把張彥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持刀砍殺前女友的臺大畢業生29歲張彥文(中)案發後遭警逮捕移送醫院,警方23日晚間訊後依殺人罪嫌把張彥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臺灣檢警偵辦29歲的張彥文涉持刀砍殺女友,以他涉犯殺人重罪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臺北地院晚間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殺人、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且有逃亡之虞,深夜審理後裁定羈押。法官斥責,張男剝奪他人生命權益,後果永遠無法彌補,而且他殺人型態凶殘,犯罪情節重大。法官考量他案發後有自殘行為,顯然有不願意接受殺人刑責追訴之虞,也有逃亡之虞,有羈押的必要。
臺灣檢方會同法醫等人解剖死者屍體,發現刀傷集中在頸部,下體無明顯外傷,已採集相關檢體送驗。檢警表示,張彥文接觸女方下體行為,究竟觸犯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罪,關鍵在於女方當時是否已死亡。檢警查扣張男的手機及電腦進行過濾,擬傳喚目擊者、另調閱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畫面來還原真相。

持刀砍殺前女友的29歲臺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中)案發後遭警逮捕移送醫院,警方23日晚間訊後依殺人罪嫌把張彥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張彥文和林女交往約半年,兩人是透過網路認識,疑因相處過程中,林女發現張男有情緒管控問題,想要分手,但張男不肯。林女今年從中部某國立大學幼教系畢業,警方案發後通知林女的家屬。家屬到達派出所後,離開前責怪張彥文太可惡,曾聽聞女兒提到和張彥文的關係,但不知最後會發生憾事。
林女就讀高中部的陳姓導師表示,死者個性溫柔體貼,乖巧且上進,與同學互動佳。來自單親家庭的她,喜歡在週記上分享心事,由於喜愛與小朋友互動,積極努力學習,最後如願考上國立大學幼教系。她說,林女在外實習,眼看其美好人生就要展開,不料卻以悲劇收場,不幸遭遇令人感到不捨。
張彥文經送醫治療後出院,經警方詢問後,移送臺北地檢署複訊。張男當庭坦承犯行,當時無法接受失戀結果。他表達悔意,「知道錯了」,他覺得對不起死者、死者家人及自己父母,願意被羈押,接受法律制裁。
危險情人三特徵
臺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表示,危險情人特徵有控制欲望強烈、非常沒有安全感、有暴力傾向,應避開。婦幼隊呼籲,兩性交往期間,若要提分手,應漸漸疏離,且手段和言語不要過於激烈,更不要和對方獨處。若對方有施暴意圖或拿出刀械,要立刻離開現場,不要徒手搏鬥或出言激怒,若對方持續騷擾,可報案或申請保護令,並避免落單外出。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表示,感情問題的處理不論是提出分手的,或是被動提出分手的,對於曾經付出過的雙方而言,都是一種傷害,特別是被動的一方,心理會產生極大的衝擊,若情緒無法尋正常管道抒發,往往容易喪失理性釀成悲劇。戀愛是甜蜜的,分手更是需要負責與勇氣,若雙方能以誠懇、緩和、寬容的態度來面對分手的問題,處理得宜,必定為自己的生命帶來更多的成長。
責任編輯:孫芸

疑恐怖情殺 基隆男刺死女倒臥人行道(2015/0522)

 2015/05/22中央通訊社


命案現場。翻攝畫面

命案現場。翻攝畫面

(中央社基隆22日電)基隆街頭今天凌晨傳出殺人事件,1名男子涉嫌持刀刺死1名女子,然後自戕,兩人倒臥在人行道上,血跡斑斑,引起民眾震驚報警。

警方表示,今天凌晨民眾報案,警方到場後發現,男子和一名女子倒臥在人行道上,女子身中數刀死亡,男子送醫仍在搶救中。

警方在場發現一把刀,刀上沾滿血跡。警方初步研判可能是情殺案件,男子疑似有感情糾紛,埋伏在女子的住處附近,趁她返家途中殺害。

疑為凶刀。翻攝畫面

疑為凶刀。翻攝畫面

基隆街頭命案 男女倒血泊1死1傷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22日電)基隆市溪頭街今天凌晨發生命案,有男女兩人被發現倒臥在街頭,基隆市消防局據報,分別將男女送往基隆礦工醫院與基隆長庚醫院急救,女子仍不治。

這起命案發生在基隆市溪頭街,消防局表示,凌晨零時許,據報前往救護現場,發現溪頭街有1名男子、1名女子倒臥在人行道上,身上有大量血液,疑為刀傷。救護人員將兩人送醫。

基隆警方初步調查,有民眾發現男子與女子半夜爭吵,後來就發現兩人傷重倒臥路邊;兩人分別被送往長庚基隆分院、礦工醫院。但是女子急救後不治,男子則救回一命,警方已調查事發原因。

警方在命案現場的木箱與棧板的木材倉儲前,拉起封鎖線,現場附近找到一把沾滿血跡的水果刀,女子的隨身物品也散落一地,人行道上還留有血跡。警方將等男子清醒適合接受詢問後,進一步調查命案過程。

自由開講》如何終結情殺的夢魘?(2015/0524)

 2015-05-24自由評論網

原始網址: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25981

◎施奕暉

5月22日報載,基隆七堵區溪頭街驚傳命案,商家一早發現一男一女全身是血,倒臥路旁;經報警送醫搶救,女子不治,男子救回一命。初步調查,男子疑似因情感糾紛持刀殺害女子後自戕,顯然,又是一起令人悲慟的情殺案件。
情殺問題的嚴重,依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僅2007年1月至97年6月底間,與感情暴力相關的不幸新聞就有264件,476人次受害。其中有36人因此喪命;平均每月有14.7件相關新聞被報導。亦即約每2天就發生1起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每月至少有3件殺人未遂或致死的案件發生。受害人中,女性即佔9成以上,為戀愛暴力和情殺案的主要受害者,傷害波及的範圍並擴展到親友身上。而情殺的理由,以一方要求分手的比例佔6成以上為最高。上述血跡斑駁統計數字顯示,感情暴力問題的嚴重與好發性在臺灣社會已呈現白熱化。

日前高醫大醫學系黃姓大三生,疑因爭搶女友,殘殺劉姓同學後燒炭結束自己生命。(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殷鑑未遠,本月初高醫大醫學系黃姓大三生,疑因爭搶女友,殘殺劉姓同學後燒炭結束自己生命。該案女主角亦因愧疚導致情緒崩潰,住院接受心理輔導。以醫學院成年學生之素質與教養,尚難以度過情關,可見隱藏在各年齡、階層、職業領域裡可怕的情殺潛因,似乎隨時可能危害到良好社會風氣與你我的生活安寧,使情況迫切需要政府高層及教育、社福、警政、司法、衛生等各體系,慎重謀求對策,以解無辜被害人於倒懸,減少一再出現的驚悚情殺悲劇。
由於現代互聯網的興盛,無論男女老少,常在感情修為仍不足的情況下,就開始速食式的感情交往。但由於社會人際疏離、親職教育不足、學校教育偏重升學而忽略輔導加上少子化與父母溺愛,均使時下男女,有戀愛奉獻的熱情卻缺乏理性分手的智慧,進而在甜蜜合諧的兩性或同性關係中,種下迷惘殺機。
筆者認為,防杜感情殺機,所有渴望戀愛的個體,都應該慎選對象,學習瞭解對方的人格特質,作為辨識其自我控制困難而易導致傷害的參考。包括藉就由旁敲側擊、悉心觀察,以瞭解對方是否有暴行紀錄、是否有酒精藥物或任何物質濫用的問題,以做為交往取捨的重要依據。而在行為特質上,要留意對方是否性格不夠成熟、舉止衝動,時常自我而堅持己見、不易妥協、喜歡控制別人,或者處事常用暴力解決問題等,力求防杜自己未來可能遭遇的風險。
當與對方談分手時,盡量選擇彼此情緒平穩,非獨處的環境來商談,過程應盡量減少對對方不必要的傷害。圖為情境照。(資料庫)
當與對方談分手時,盡量選擇彼此情緒平穩,非獨處的環境來商談,預先想好分手的理由、維持適當的態度,過程應盡量減少對對方不必要的傷害,並考慮對方個性與兩人交往深度,以及對方可能的反應等。在情節嚴重時,可以考慮申請保護令。另外,美國的統計數字顯示,一個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平均受暴17次以上才開始提出分手;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平均7個月以上受暴,才有離開的念頭;這顯示許多被害人對感情轉變的因應過於遲鈍與消極,進而喪失受法律保護與儘早獲得協助的機會。故前揭識人技巧與事件處理的積極態度,對感情暴行的危機防範,十分重要。
文末,筆者想起博士班學長曾說的一段話,身處現今多元文化的時代,男女感情是複雜需要學習及應對的人生重要課題。正如節錄自聖經哥林多前書的那首愛的真諦曲中歌詞所提示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愛是永不止息。」願以此歌詞,與天下有情人共勉。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

情婦狠砍工程師 上半身塞進狗籠(2015/0623)

2015年6月23日東森新聞
原始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E6%83%85%E5%A9%A6%E7%8B%A0%E7%A0%8D%E5%B7%A5%E7%A8%8B%E5%B8%AB-%E4%B8%8A%E5%8D%8A%E8%BA%AB%E5%A1%9E%E9%80%B2%E7%8B%97%E7%B1%A0-064242454.html
 


屏東驚傳情殺命案,一名已婚工程師被越南籍的小三狠砍七十刀,上半身還塞進狗籠裡,而情婦行兇後,吞大量安眠藥企圖輕生,急救後仍昏迷,真正的情殺動機還有待釐清。

警消費了好大一番功夫,連破兩道門,門一開,被裡面的景象嚇一跳,女性屋主吞食安眠藥,已經昏迷。屋內還有一名男子倒臥血泊中,上半身在狗籠裡,兇刀在雙腳中間,牆上還有血手印,這麼離奇的命案現場警方都看傻了眼。

屏東潮州分局副分局長李忠華:「現場有拖拉的痕跡,客廳拉到門口,兩、三公尺而已。」現場有拖行痕跡,警方也不排除女子是越南人,罵人是狗在越南代表下賤的意思,把情夫殺害後拖入狗籠洩恨,兩人的愛恨情仇可見一般,警方調閱大樓監視器,男子在幾個小時前,還神色自若的走進這棟大樓,經過保全櫃檯沒有被攔下,顯然是常客,接著他進了電梯,要去情婦家,誰也沒料到這竟然是他生前最後的身影。

屏東潮州分局副分局長李忠華:「被害人的家屬(太太)是相當錯愕,她之前應該不瞭解先生有婚外情的情形。」外傳男子傷中70刀,實際上經過法醫相驗,男子被砍22刀,只是看看男子身型壯碩,瘦弱的女友要如何下毒手。屏東潮州分局副分局長李忠華:「兇嫌之前有車禍過,有受傷,後來有精神疾病,情殺詳細原因,還是要等她清醒之後。」情殺謎團只能等到女子清醒才能問清楚

上水女子疑遭情殺藏屍警拘一人(2015/0607)

2015年6月7日星期日星島日報
原始網址:https://hk.news.yahoo.com/%E4%B8%8A%E6%B0%B4%E5%A5%B3%E5%AD%90%E7%96%91%E9%81%AD%E6%83%85%E6%AE%BA%E8%97%8F%E5%B1%8D%E8%AD%A6%E6%8B%98-%E4%BA%BA-061300125.html
上水發生懷疑兇殺及藏屍案,1名女子死亡,疑兇據報已落網。大埔重案組正調查事件。 消息指,女死者遇害後,被兇徒運到天平山村僻靜位置埋屍,大批警員到場搜索藏屍位置。警方調查後拘捕1名懷疑涉案男子,不排除涉及情殺。

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東京情殺兩主角 月初相識 同居僅一週(2015/0525)

2015年05月25日新唐人
原始網址:http://www.ntdtv.com/xtr/b5/2015/05/25/a1199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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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東京情殺的中國留學生徐海培。(news24網頁擷圖) 

【新唐人2015年05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23日在東京殺死1人傷3人的中國留學生徐海培,被報導本月初才與受害的韓國裔女友相識,就已經從上週起同居。案發前夜,女方因兩人口角悄悄回家,未料給父母引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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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媒體24日報導,25歲的徐海培被捕後供認:「與其分手,還不如把她殺死再自殺」,他在口供裡表示,當他持刀上門砍人時,女友的父母正在睡覺,為保護女兒,卻慘遭殺戮,「他們阻擋我追女友,我才砍他們。」

徐海培2009年從中國大陸到日本留學,與21歲的韓國裔女友均為在東京讀書的大學生,但並不同校,徐海培就讀琦玉大學4年級。

報導介紹,本月上旬,徐海培與女友通過交往網站結識後熱戀,迅速發展到同居關係。案發前一週,女友搬進徐海培的公寓,開始了2人生活。

然而案發前晚,徐海培與女友發生激烈口角,女友自覺委屈,趁深夜徐海培睡熟後悄悄返回父母位於品川區的家中。

23日清晨,徐海培睡醒後不見女友,突然惱羞成怒,拿起一把菜刀就趕往女友家。徐海培持有女友家的鑰匙,但一家人夜晚睡覺時鎖上了防盜門鎖,所以徐海培無法順利進門,改從陽台爬進女友位於二層的家。

進屋後,徐海培先試圖砍女友,之後狂砍女友47歲的父親李容旻,多達10刀,且均砍在對方的頸部、胸部、頭部,直接導致對方死亡。

之後徐海培追出家門,砍傷了女友48歲的母親和女友本人,以及一名接到報警趕到現場的女警。

徐海培的同學表示,在課堂上徐海培回答問題很積極,但與同學關係並不融洽,特別與其他留學生格格不入。

哈爾濱理工現情殺 男子捅死前女友後跳樓(2015/0603)

2015年06月03日中時電子報
原始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03004622-260409
據新浪網6月3日報導,昨日(2日)22時左右,在哈爾濱理工大學西校區內發生一起情殺案件,一男子進入學生公寓持刀殺害一女生後跳樓自殺。
2人被救護車送往醫院,到院前都已無呼吸心跳。據了解,雙方都為哈理工大三學生,兩人曾為戀人關係,分手後男生一直糾纏女生,男生殺了前女友後跳樓自殺。具體案情警方調查中。

高醫大情殺案!黃男迷昏勒斃情敵 再告白學妹又被拒(2015/0527)

2015年05月27日ETtoday東森新聞雲
原始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27/512527.htm


▲高醫大情殺案,黃嫌殺害劉姓同學後,又再向學妹告白,但仍遭對方拒絕。(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上個月發生的高醫大情殺案,雄檢公布法醫鑑定報告結果,發現遭勒斃焚屍的劉郁志,血液和尿液除了有酒精成分外,體內也有安眠藥反應,研判他在生前應是遭迷昏之後,再遭黃靖亞勒斃焚屍。另外黃靖亞在行凶後,隔天又對學妹再度告白,但仍遭對方拒絕,事後學妹才知道男友已死。
上月底高醫大發生這起情殺命案,起因是同班同學的劉郁志和黃靖亞,同時對一個學妹有好感,之後劉郁志追到學妹,黃靖亞疑似不滿,上月27日深夜到了劉郁志家中聊天喝酒,但他趁機在酒裡攙入安眠藥,經鑑定推斷劉男至少吞下4顆含有Zolpidem成分的安眠藥物,導致他陷入昏睡,黃男趁機徒手勒斃劉男後,再將他的屍體抬上瓦斯爐烘烤。
事後黃男報警謊稱劉男煮泡麵失火,警方將他們送醫,正要約談黃男時,他卻在住處畏罪燒炭輕生。檢警調查發現,黃男在殺害劉男後,又約了學妹在學校附近再度告白,當時學妹不知劉男已死,再度拒絕了黃男。
黃男被拒絕後,當晚又傳了一封英文簡訊「打從心裡愛妳」給學妹。直到檢警約談該名學妹,她才得知剛交往2天的劉男已經死亡。事發後該名學妹出現情緒不穩的情況,儘管後來有進行心理輔導,但她真訊時仍不斷啜泣,一度說不出話。

恐怖情殺?手刃男友70刀後 越南單親媽吞藥輕生(2015/00623)

2015/06/22三立新聞網
原始網址: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1538
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情殺案!屏東潮州鎮一棟大樓,昨(22)日凌晨時竟發生一起殘忍凶殺案,一名越南單親媽媽,突情緒失控拿刀刺殺男友70多刀,男子當場重傷失血過多死亡,最後越南女子疑似自己在服安眠藥輕生;究竟為何發生這悲劇,詳細的犯案過程為何,警方已進一步了解中。
▲男子的最後身影。
據悉,越南籍的范女育有2女,與前夫離婚後交友狀況複雜,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范女的男友倒臥在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而范女雖然沒有明顯外傷,但疑似吞藥輕生呈現昏迷狀態,警方立刻將他送醫急救。
鄰居透露,范女約在3年前搬到大樓內,平日少與鄰居互動,尤其范女家大門加裝兩層門窗,所以裡面有什麼動靜都聽不到,他們一直到警方拿破壞工具破壞門,才知道有事情發生,而究竟這名越南單親媽媽為何要狠心殺害男友?警方將等嫌犯清醒之後再做進一步釐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對同性婚姻裁決的異議

七月 1, 2015 HKSCS
原始網址: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2015/07/01/%E7%BE%8E%E5%9C%8B%E8%81%AF%E9%82%A6%E6%9C%80%E9%AB%98%E6%B3%95%E9%99%A2%E9%A6%96%E5%B8%AD%E5%A4%A7%E6%B3%95%E5%AE%98%E7%B4%84%E7%BF%B0%C2%B7%E7%BE%85%E4%BC%AF%E8%8C%A8%E5%B0%8D%E5%90%8C%E6%80%A7/
關啟文
20156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院)五位大法官(以下簡稱五法官)以輕微多數宣判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所肯定的基本人權(意見書有28頁),所以全國都要跟隨。另外四位大法官則持異議,其中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的異議意見更長達29頁,內容充實,對法院主流意見作出強而有力的反駁。本文會介紹這異議的主要論點,並作出簡略評論。[2]全文在前言(pp. 1-3) 分為四個段落I (pp. 4-9); II (pp. 9-23); III (pp. 23-24); IV (pp. 24-29) 。段落II最長,又再分為IIA (pp. 10-15) IIB (pp. 15-23) 。以下會順著這次序作出撮要,而標題也是我加的。

前言──我們到底把自己當成誰了?
要評價究竟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否合理,首先要明白最高法院在美國司法系統中的角色。所以羅伯茨開宗明義指出,最高法院並不是一個立法機關,因此同性婚姻從立法角度看(如在州的層面)是否一個良好政策,根本不是最高法院考慮的問題。因為最高法院的角色,是去判決一些州政府的法律,會否違反美國憲法,法官的權限和專長就在於此,他們應按照憲法作出判斷,而不是把自己意願強加於不同州的人民。(p. 2) [3]現時最高法院的主流意見是:結婚權是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雖然美國憲法原初理解的結婚權不包括同性婚姻,但五法官認為這結婚權可合理地擴充到同性婚姻。

然而羅伯茨認為,支持這種擴充的法律論點並無說服力。雖然結婚權是基本權利,但這不代表我們有權強制一個州去改變婚姻的定義。特別當一個州想維持的婚姻定義,是在人類歷史中每種文化中都延續的婚姻定義時,這並不能說是非理性的。「一言以蔽之,我們的憲法並沒有提出一種特定的婚姻理論。一個州的人民有自由擴充婚姻的定義來包括同性伴侶,他們也有自由選擇保持歷史性定義。」(p. 2)[4] 因此羅伯茨認為最高法院的決定是否定了每個州在決定婚姻制度上的自主權。「對於那些相信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人治的人來說,多數法官的進路是令人深深沮喪的。五位法官終結了[民主的]辯論,把他們個人對於婚姻的遠象制訂為憲法的要求。」(p. 2)

五法官宣判同性婚姻是基本權利,但這「在憲法和最高法院的先例中都沒有根據。」他們拒絕了司法審慎和謙遜的進路,是公然依賴他們的新洞見 去改造社會。他們輕率地否定超過半數州的婚姻法,並強行改變一個數千年來形成人類社會基礎的社會制度,羅伯茨問:「我們到底把自己當成誰了?」(p. 3) 他強調,憲法是為了有著根本分歧的人民制訂的(如不同州有不同文化),因此法院應尊重不同州的多元性,讓人民以民主程序去辯論和作決定,而不應「把這個問題從人民的手中奪過來」!(p. 3) 從最高法院的角色看,問題並非「婚姻是否應該包括同性伴侶?」而是:「在我們這個民主共和國中,決定權應屬於人民通過他們的民選代表而行使,還是屬於五個並非民選的法官呢?」他認為憲法的答案是明確的。

段落IA:甚麼是婚姻?

羅伯茨指出,上訴方經常提到婚姻權以及「婚姻平等」,但「真正問題是——什麼構成了婚姻,或者更準確的說,誰決定什麼構成了婚姻?多數法官基本上忽略了這些問題將婚姻普遍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並非歷史的偶然。婚姻的起源不是因為政治運動,也不是一個發明」(p. 4) ,而是「起源於一個本質性和至關重要的需求:確保生下孩子的父母有終生的關係,而且他們在這種穩定的環境中獻身於撫養孩子。因此,為了孩子以及社會的好處,導致繁衍的性行為只應該發生在獻身於一段長期關係的男女之間。」(p. 5)社會把這種關係稱作婚姻,並且「通過賦予婚姻一種受尊敬的地位,和賦予結婚夫婦物質性的福利,社會鼓勵男女在婚姻之內,而非之外,發生性關係。」(p. 5) 很明顯,這種婚姻的結構是異性戀的。

羅伯茨接著用了不少篇幅,引用了不少材料去證明這種婚姻的理念深深植根於美國的文化和歷史,也是美國憲法的背境。如深深影響美國的哲學家洛克(John Locke),就認為婚姻是一個男女之間自願進入的契約,主要目的在於生育,撫養和支持孩子。「對於那些憲法締約的人來說,這種婚姻和家庭的觀念是毋庸置疑的:它的結構、穩定性、角色和價值都被所有人接受。」(p. 6) 以往最高法院的判案也假設了這種婚姻的理念。(p. 7)多數法官曾指出婚姻在某些方面也在改變,如包辦婚姻被自由戀愛取代, coverture(已婚男女成為一個法律個體)的概念被取消,婚姻可跨種族通婚等等。然而羅伯茨指出,這些變化並沒有改變婚姻的核心結構:一男一女。婚姻的核心意義沒有改變。(p. 8)

段落IB:反駁主流意見

在這段落裡,羅伯茨簡略介紹了同性婚姻爭議的背景,特別因為有四個州的一夫一妻法例被一些區域法官宣判為違憲,後來爭議就去到第六巡迴法庭,但這上訴法院認為上訴方並未能證明憲法包含了同性婚姻的權利,所以認為決定權仍然在州選民的手中。羅伯茨認為這上訴法院的「決定正確地詮釋了憲法」(p.9),但五法官卻把這決定否決。羅伯茨在下面解釋為何五法官的裁決是錯誤的。

段落IIA:司法活躍 vs司法自制

五法官提出了四個原則和傳統 去支持同性婚姻的基本權利,但羅伯茨認為「多數法官的進路在原則和傳統上都沒有根據。他們所依據的所謂傳統其實是無原則的傳統:比如已經被駁回的最高法院先例Lochner v. New York。」多數法官的論據說到底,就是說通過同性婚姻對同性伴侶和社會都好,羅伯茨說他若是一個立法者,的確會考慮這些觀點。「但是作為一個法官,我認為多數法官的立場從憲政法律的觀點看是不能維護的。」(p. 10)

五法官經常提到同性婚姻使同性戀者可以有伴侶和尊嚴,但羅伯茨指出憲法中沒有伴侶和理解或者尊貴和尊嚴 等條款。五法官的唯一憲法論點是,同性婚姻的基本權利隱含(implied)在憲法的十四修正案內,而一夫一妻的法例「未經正當法律程序而剝奪了這種自由」,所以就違反了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Clause)的要求。

但這裡有兩個問題(這是我的補充解釋):一,大家都同意同性婚姻的權利並未明文記戴於憲法內(但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就有),所以五法官不得不說這權利是「隱合」於其中,但這種說法當然需要證明,難道甚麼權利都可隨意說是隱含於憲法內嗎?!而這種「證明」能否成立,當然需要批判分析,也經常有高度爭議性。第二,不少人聽到一夫一妻法例有違「正當法律程序」都感到奇怪,這些法例源遠流長,在美國法制中有深厚基礎,究竟違反了那些法律程序呢?再者,有超過三十個州是用全州公投的方式重新確立一夫一妻的法例,但公投不是至高無上的民主程序嗎?為何這又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呢?在這裡我們要明白在美國法律界有一爭議,「正當法律程序」一般而言是從形式(formal) 和程序(procedural) 的角度理解,但另一些人卻從實質內容(substantive) 角度去理解。羅伯茨指出,若「正當法律程序」有實質內容,也只應限於一些深深「植根於我們人民的傳統和良知內」的自由或權利,而不是一些牽強附會的「基本權利」。(p. 10)

現在五法官認為同性婚姻的基本權利隱含在十四修正案內,但他們的推演(imply) 過程卻有很大空間被質疑,因此羅伯茨說:「允許非民選的聯邦法官來選擇哪些未明言的權利是基本的”——然後根據此來廢除州法律——這令我們對司法角色有明顯的憂慮。我們的先例因此堅持法官應極度審慎 地認定哪些是隱含的基本權利」(p. 11),不然「正當程序條款」只會流於法官推動自己喜愛的政策的工具(或借口)

羅伯茨然後從美國司法歷史指出司法審慎或自制(judicial self-restraint) 的重要性。例如在Dred Scott v. Sandford (1857)案中,最高法院廢除了密蘇里州的一條限制奴隸制度的法例,因為他們認為按照正當程序條款,實質上隱含了奴隸主的基本權利,而那法律卻違反這些權利,因此違憲!(p. 11)在這案中持反對意見的Curtis法官就提出警告:「當固定的法律解讀規則被拋棄,當個人的理論意見控制著憲法的意義時,我們就失去了憲法;我們的政府是人治的,被那些暫時有權利解釋憲法的人統治著。」(pp. 11-12) 這判決後來被推翻了,但在20世紀初的Lochner v. New York案件中,最高法院又裁定一條最高工時的法律違憲,之後的幾十年間,最高法院又用類似進路廢除了接近200條法律。最高法院儼然變成了立法會。

終於,最高法院認識到了錯誤,認定他們並不是一個超級立法機關,因此不應輕易使用實質方式去詮釋「正當程序條款」,並判法律違憲。因此,在推演隱含權利時,這些權利必須是「客觀並且深深植根於國家的歷史和傳統,並且隱含於有序自由(ordered liberty)的概念中」。(pp. 13-14)

段落IIB:回應五法官的四原則

羅伯茨論證了他的司法進路後,他指控五法官放棄了司法自制的進路,並且回到了Lochner時代那種沒有原則的進路。這段落較長,又分為IIB1IIB4四個小節。

IIB1:五法官引用的案例
五法官倚賴幾個主要案例去論證結婚權是基本權利:在Loving案中,禁止跨種族通婚被視作違憲;在Zablocki中,未交贍養費的父親仍有結婚權;在Turner中,限制囚犯結婚也是違憲。但這些案例並不能證明,「只要任何人想[按他的方式]結婚,他就有憲法權利去結婚」,而且「以上案例沒有一個涉及婚姻的核心定義:一男一女的結合」,更「沒有提及逼令州修改婚姻定義的權利。」(p. 16) 總結而言,「上訴方和多數法官都沒有列舉一個判例或其他法律資源去支持[同性婚姻的]憲法權利。這樣的判例不存在,而這已經足夠駁回他們的上訴。」(pp.16-17)

IIB2:隱私權?
多數法官又授引隱私權的案例,如Griswold2003年的Lawrence案。然而這些案例牽涉的是一些政府禁制使用避孕藥或肛交的私人行為,但一夫一妻的法例「並不涉及政府侵入私人空間。婚姻法沒有創造任何的罪名,也沒有施加任何的懲罰。同性伴侶可以自由地生活在一起,進行親密行為,並且按他們意願建立家庭。」(p. 17) 因此,這些案例或隱私權的概念,並不能支持同性婚姻基本權利的「創造」。五法官判辭結束時提到同性伴侶不應「被判定孤獨終生」(condemned to live in loneliness) ,這實在賺人熱淚,但羅伯茨特別指出在今天美國,大家都可與喜愛的人同居(同性或異性),所以「沒有任何人因為現行的婚姻法『被判定孤獨終生』」!(p. 17-18)

再者,隱私權要求的是不受干擾,但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並非要求隱私,剛好相反,他們尋求的是政府對他們的關係的公共認可,和相應的政底福利。」(p. 18) 其實在法律的案例中,我們經常發現一些人往往打著爭取不受干擾的自由的幌子,但實際上是向政府正面要求福利。打著隱私權的幌子,去爭取同性婚姻的正面肯定和福利,也是混淆視聽。

IIB3:由個人自主到多元婚姻
五法官的一個論據是,婚姻的選擇權利隱含于個人自主的(individual autonomy)概念中,但這種「個人自主」有沒有界線呢?若沒有,那是否結婚權可任意被每個人詮釋呢?羅伯茨也同意五法官並沒有說個體自主是完全無限度的,但他們沒有提出明確的界線,唯一設定邊界的就是五法官的「合理判斷」(reasoned judgment) 和有關不公正的「新洞見」(new insights)。所以事實上,今天的決定完全取決於五法官的信念:若否定同性婚姻的基本權利,就會貶低同性戀者的人格。羅伯茨堅持法官要緊守憲法基礎的原則:「不管這個信念在倫理學上有多大說服力,它與Lochner中的赤裸裸的政策偏好一樣,在憲法上是沒有基礎的。」(pp. 19-20)

羅伯茨接著指出一個嚴重問題,就是五法官的推論會否帶來更激進和預想不到的後果呢?雖然五法官經常提到「二人結合」(two-person union) ,但「他們完全沒有理由支持,為何婚姻的核心定義中『二人』的元素可以保持,但『男女」的元素卻不能。從歷史和傳統的角度來看,從異性變成同性的跨越比從兩個人變成許多人的跨越更大,畢竟後者在世界許多文化中都有根基。如果多數法官願意跨出較大的一步,很難看出為什麼他們不願意跨出較小的一步。」(p. 20)羅伯茨正確地指出:「多數法官的論證大多同樣支持『多元婚姻』是基本人權。」(p. 20) 假若否定兩個男人或者兩個女人結婚,是否它他們的尊嚴,那否定三個人結婚不是同樣否定他們的尊嚴嗎?假若否認同性婚姻,是在污名化同性伴侶撫養的孩子,那這理由難道不適用於三個或者更多「配偶」的家庭麼?或許這兩者是有分別,但上訴方和五法官都沒有指出任何不同。

IIB4法院必須跟隨法律  而不是社會理論〉
五法官又有引用傷害原則,但羅伯茨再次指出這是哲學,而不是法律。,而法官在道德和哲學上都沒有特別的權威,更遑論把他們的道德、哲學或者社會思想強加於所有公民身上。「法院必須跟隨法律,而並不是某種社會理論。」(p. 22) 現在,一個深植人類歷史的社會制度(婚姻)都不能阻擋以司法之名制定政策,那什麼可以?

段落III:平等保護?

除了授引「正當程序論點」外,五法官亦授引「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但羅伯茨指出現代最高法院考慮平等保護條款時一般會採納手段目標分析:政府作出的區分是否與其所追求的目標有足夠的關連嗎?(這是說在公共政策裡,平等不是說在所有事情上都不能作出區分,所以「區分」不等同「不平等」,我們還要在每個處境中,考慮所作出的區分,是否因著達成政府一些合理的目標是必須且合乎比例嗎?)但五法官並沒有跟隨這進路,也沒有解釋為何平等保護條款支持他們的判決。(p. 24)

羅伯茨認為,一夫一妻中的婚姻法並沒有違反平等保護條款,因為按照以往判例,「保持傳統婚姻架構」是州政府應關注的合理利益(目標),而區分異性和同性伴侶則與這目標的實現有合理的相關性。

段落IV:宗教自由


最高法院的合法性最終建立於人們對於它判斷的尊重,這種尊重建基於人們看到同性婚姻的判決是謙虛而克制的。但今天多數法官高舉以司法改造社會的角色,這與謙虛和克制正好相反。他們認為自己對真理與正義有更正確的理解,所以可以停止民主的辯論,主動創造「自由的新向度」。

「立國之父一定不能認同多數法官對其司法角色的理解。畢竟他們冒著生命和財產的危險,爭取的是自我管治的權利。他們從來都不會想到將社會政策的決定權讓渡給不能問責和非民選的法官。」(p. 25) 我們不能為民主辯論設定一個時限,一旦過了時限就以司法屆入的方法停止辯論!這只是對民主過程的踐踏。最高法院權力的累積意味著人民權力的削弱。

「當我們通過民主手段做出決定時,必定有些人會對於結果感到失望。但是失敗的人們至少知道他們曾經有發聲的權利,並且因此甘願接受一個公平與誠實的辯論的結果。同時,他們可以準備再次提出此問題,希望說服足夠多的人重新思考這個問題。」(p. 26)但是今天的最高法院停止了這一切。在創造權利這件事情上,聯邦法院是很鈍的器具,沒有立法機關的靈活性,例如處理宗教自由的問題——「這和多數法官想像出來的同性婚姻權利不一樣——是受到憲法的明文保護的。」(p. 27)

的確,多數法官說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繼續鼓吹並且教授他們的婚姻觀,但這種對宗教自由的保障是薄弱的,因為第一修正案保障的不單是「談論」宗教的自由,而是「實行」(exercise)宗教的自由。毫無疑問,新創造的同性婚姻的權利會與宗教自由發生衝突,比如,當一個教會學校只向異性配偶提供住宿,或者當一個宗教收容機構拒絕同性伴侶收養小孩時,也要禁止嗎?「不幸的是,有信仰的人很難從今天多數法官的判決中得到任何安慰。」(p. 28

結語

「如果你是贊成同性婚姻的美國人,請慶賀今天的判決。但請不要為了憲法慶賀。[今天的判決] 與憲法一點關係也沒有。」(p. 29) 我個人認為首席大法官的意見書有理有節,論點有根有據,也差不多回應了五法官的所有主要觀點(其他三個異議法官的意見也同樣精采)。我認為最高法院的主流意見在理性上是疑點重重的,姑勿論同性「婚姻」應否支持,把這種所謂「基本權利」讀進美國憲法,似乎是難以站得住腳的。不幸的是,他們這些「極左」或「偏左」的法官佔了多數。






[2] 羅伯茨的意見書已有中文譯本:〈全文翻譯 | 首席大法官對同性婚姻法案的憤怒〉,由袁幼林翻譯,見:http://mp.weixin.qq.com/s?__biz=Njk5MTE1&mid=211341052&idx=1&sn=64fc73c23474e093abd60d1182a7ed53&scene=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rd
[3] 正文的頁數是指放在網上的英文判辭的頁數。
[4] 本文會把一些羅伯茨的引句翻成中文,有參考袁幼林的翻譯,但我也會作出自己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