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祝福愛倫‧賈伯斯 也祝福前同性戀的勇氣與堅持





回應敬愛的愛倫‧賈伯斯 

愛倫‧賈伯斯為例 

愛倫‧賈伯斯(Alan Chambers)在六月十九日宣布關閉北美區的「國際走出埃及」( Exodus International, EI),6月20日「走出埃及全球聯盟」( Exodus Global Alliance, EGA)在網站上提出聲明,正式宣布與北美「國際走出埃及」脫離聯盟關係,並給予祝福。整件事情,可說是神學上的爭議路線-──恩典VS恩典與真理。愛倫‧賈伯斯認為他的性傾向從來沒有改變,而對異性婚姻也不遺憾的選擇,可以說「性傾向」不必然會造成「傳統婚姻」的障礙。但,這也是同性戀社群質疑同性性傾向與異性婚姻的重大原因──有同性性傾向,為何選擇傳統婚姻?愛倫‧賈伯斯與太太的選擇,同運尊重了,卻不尊重其他自稱改變走入異性性婚姻的後同性戀。 

在宣示的文告中,愛倫提到的性傾向沒有改變過,但也並沒有否定性傾向不會改變;華文報社卻一致只報導性傾向不會改變,這是媒體斷章取義,刻意抹黑後同性戀群體的見證。我雖尊重愛倫的決定與感受,但對他使用高度政治運作媒體的方式,我是有意見的。因為他無法替我們(已經作為後同性戀的我們)說話。 

部分同意他的論點與感受
在聲明中,愛倫向同性戀社群至歉,也向這30年來尋求改變的同性戀者與家長道歉,尋求與同性戀社群共融。他的聲明有兩點我會部分同意:1.同性性傾向不是所有人會改變。2.接受輔導後軟弱跌倒的,無須責怪與感覺罪咎。改變性傾向,好像不是用輔導或是治療就可以改變的,以基督教來說,讀經禱告無法取代改變,這是我以前就知道的事實,也無法去代替與上帝間的親密關係;只有上帝恩典的介入,才有改變的可能性。此外,我與愛倫都是一致的不同意將同性性傾向視為罪。性傾向作為動力,引起思想意念與行為,是否符合神的標準這才是重點。而後同性戀專注的是這點(新約耶穌對道德要求更高:人看了婦女起淫念的,就等於與她同行,形同犯罪),而不是性傾向的本身。但性傾向會因為很多因素而削弱,這一點應該不是太新鮮的事情。 

性傾向不是改變的唯一目的 
很多想要改變的同性戀者當中,性傾向改變從來不是改變的唯一目的。最終改變目的是整個行為及思想模式的變化,在聖經中提到的是心意更新而變化,也就是身、心、靈的整合。以情慾作為生命主導的生命狀態,並不能滿足一些同性戀者內在需求;開放關係也無法滿足對於於單一委身的嚮往。這些實現,無法讓一些同性戀者在同性戀文化生活中,得到答案與滿足。何況台灣一位教授說性是無限制的論述,那與動物沒有兩樣,不值得學習與推崇。因為兩個不同領域的世界觀;一個是實實在在的超自然論(有神論),一個是唯物論。 

舉例 
看看,那位香港走國際轟趴(international sex party)的Alan,厭倦了性愛為中心的肉體感官關係後,最終回歸尋求心理醫生及信仰的協助,漸漸離這些行為與生活模式,現在處於單身無欲的生活;看看被性傾向困擾,卻願意調整後與異性戀結婚生了兩位孩子的父親。試問,他們的這些變化,難道都是虛偽無實,還是自我實踐?袁佑軒說:我曾是同性戀者,同性戀的反面不是異性戀,而是聖潔生活的基督信仰準則。他說他的生活模式改變了,不再吸毒,過獨身生活(他以前可是縱慾份子),這些改變,不是改變是什麼? 過度縱慾,但節慾,也不是一種型態的改變嗎?人類有追求完整生命價值的權利,無論最後的選擇如何,這是人類的共識!! 

反對同運說 後同自我欺騙及性壓抑
後同性戀有人後來過單身生活,單身不等於壓抑性慾,同運卻常常加以扭曲。人不是為性慾而活,而是因愛而活──愛神、親人、身邊的人,還有社會關注。有人選擇與異性交往,在公開化下與異性婚姻,生子,比起中國的同妻,更加透明與坦承。有人將情慾轉化到友誼,親情,人與人的關係,這些都是情慾的一部分,不對焦在同性情慾上,這有什麼不對的。 

有人意識到同性戀主流文化對個體性造成壓迫,與主流同性戀不相容。這些人無法適應同性戀文化與生活,選擇離開,他們就是有問題嗎?這些走出同性戀文化與情慾的同性戀,不限於有宗教信仰,也有很多非宗教的同性戀族群。我認識一位作家,曾為了同性戀戀情常常自殺,多年後他與異性接婚並生子,自殺情況也不再了,他是否可成稱為改變? 

信仰是內在反省的鑰匙
基督的救贖與恩典,讓我看見現在的我與過去的我在同性戀社群型態,是不一樣的生活模式。現在的生活目的是趨向符合聖潔的意義,感到自在,不覺壓抑;與過去以性傾向與情慾做為生命形態截然不同,但情慾自主總該有個限度吧。深入傳統教會並依附著這養份滋長──信.望.愛,和平與尊重,委身,這裡提供了過去在同性戀生活中不一樣的養分──爭權、要求、人權至上、情慾無限上綱、過度的享樂主義、性的無限上綱與無節制。是,很多人就是不適應,大部分人選擇沉默閉嘴,默默過著生活;但有的人,像我一樣就選擇發聲。 

改變,是基本權利,沒有一個人可以奪走,也沒有一個人可以代替後同說話。我相信,透過基督大愛與救贖,才有改變的契機與時機;在沒有希望的時候,祂給了亮光;感到無奈時,祂給話語。 

對於改與不改,不該是對立,應該是尊重;
愛倫‧賈伯斯過度聚焦性傾向的改變,這卻不是後同性戀(post-gay)的唯一選擇;我們重視的是:是否符合神的心意,並過聖潔的生活。我們看重聖經說的心意更新而變化到行為的變化成為重要的選項,由內而往外的生命旅程。後同性戀者專注的不是從同性戀到異性戀的直線路徑,我們關注的是上述所提的符合神的心意。 

對同運的建議
愛倫‧賈伯斯是我尊重的前輩,他解散「國際走出埃及」Exodus International,鼓舞了同運的士氣,也為就可以打擊我們的信心。但愛倫‧賈伯斯不能代表在全世界各地對同性戀身分質疑的性小眾族群。不是所有人會適應同性戀文化及其身分,這一點我必須說明。在對同性戀友善的國家中,青少年同性戀自殺的比率是很高的,這代表社會壓力並非是唯一的壓迫原因,研究顯示主流同性戀文化是其中壓迫同性戀自主性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多元的社會裡,排擠及抗議異議性少眾,是顯出不寬容的霸權態度。性別論述提到情慾是流動的-同性與異性間游移,就不要否認同性戀者極可能向著異性情慾發展的可能性,也就不需打壓後同性戀作為一種性小眾的存在了。 

傾向是天生的未有一致科學驗證下,在你們追求遠大尊重的精神圖騰下,請給予這群想要改變的人的尊嚴與權利。一昧打壓,只是顯見運動核心的不寬容,這與你們追求「和平、自由、尊重、人權,大愛」是背道而馳!! 


〔本文版權,為香港性文化學會所有c2013〕

愛的Q&A - 林茗棣 .

資料來源

        林茗棣,一位出生於香港的女孩。國小時搬來台灣與父親、繼母同住,卻因為不適應家長的­管教和青春期的叛逆,加上得不到她期待中的愛,經常一個人忍受不被瞭解的孤獨。

        於是,林茗棣選擇獨自在外半工半讀,由於極度渴望愛與安全感,不顧一切付上任何代價去­追求愛情,沒想到卻屢屢受到傷害,甚至得到憂鬱症。

         接觸信仰後,林茗棣遇見一群無條件接納她的人,使得她開始瞭解和肯定自我價值,重燃起­對人生的盼望,她也開始非常熱心地將這份愛,傳給更多需要的人。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我如何走出同運的歲月」- 台灣前同志分享「轉化」經歷(2013/0723 時代論壇)



【時代論壇訊】台灣前同性戀運動(下稱同運)人士吳英俊(又稱韓森),七月十八日晚來港主講一場講座,分享他過往在台灣策劃愛滋病維權,以及由同志轉為異性戀者的經歷。

遠離同運 尋找新出路

吳英俊是台灣著名的愛滋病維權人士,也是前同運活躍份子,他在愛滋病維權的問題上使用「韓森」這個化名,而在同運之中就用「張維」。他在分享時提到,他有一個八年的同性伴侶,並在十六歲時第一次性行為感染愛滋病。他表示,他的愛滋病和同性戀身份令他感受到壓逼,於是參與同運。但是他慢慢覺得,同志生活並不能滿足他心靈的需要,加上同運群體內出現吸毒、性愛和群交現象,其訴求又由同性戀非刑事化及爭取性自主,轉變為多元性關係,意圖打破傳統婚姻制度,欠缺單一和委身,令他難以接受。

吳英俊因此漸漸遠離同運,並開始尋找新的出路。當時他祕密出席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的讀書會,該會主要幫助同性戀人士擺脫性的枷鎖。他表示,當時社會仍對愛滋病與同性戀者充滿歧視,幸得當時牧師與會友的包容與接納,才令他繼續盼望。之後他繼續服事愛滋病病人,並將自身經歷向傳媒披露,震撼了台灣的同志社群。

後來,他出版了一本書講述台灣九年的愛滋病歷史和病人的故事,更在一九九七年成立中華民國愛滋病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做愛滋病的預防教育。接著他表示,同性對他的吸引力開始愈來愈低,並且開始對異性產生好感。後來,他更分析同運的訴求,分清自己的需要,以免受不同意識形態制肘。

會眾:勿把同性戀污名化

在會後的答問環節中,一位女同性戀者詢問吳英俊對單一與委身的同性戀關係的看法。吳英俊回應指這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是想要一段親密的關係。他指不能用同性戀的方法解決,因為這是一種想控制別人的欲望,他建議她應建立更多良好的關係。該女同性戀者回應,她只希望不要把同性戀污名化,不要常常覺得同性戀一定是壞的。接著她問,聖經中曾提及不接受同性性行為,假如一位同志基督徒不願改變其性取向,他/她可否經歷神?吳英俊指,上帝總會找尋每一個人,不論他/她是否同性戀,因為上帝會找尋罪人,而經歷神與否在於上帝的決定。

另一位女信徒表示,曾有一位同性戀的弟兄留書離開教會,信上寫道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因此不應勸他改變他的性傾向。她問吳英俊的看法。吳英俊回應指,改變必須出於自願,因此那出走的男信徒也沒有錯。但吳英俊指不要太集中同性戀是否與生俱來,而應想想如何幫助想改變的同志,更應教導他們分辨同運與他們自己的需求。

聚會由香港性文化學會及禧福協會主辦,題為「神大能的拯救──我如何走出同運的歲月」,約有七十人出席。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13.07.23)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台大教授:法律應保障同性婚姻制度嗎?







料來源:田偉 / 基督日報記者 2013年07月19日06時52分 (PST)




同性婚姻合法化與否成為多國社會議題爭議的焦點。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曾發文《論法律應保障的性關係與婚姻制度》,探討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爭議。

談同性婚姻立法議題前,柯教授首先回溯法律的本質。他表示,法律的主要職能和價值是透過國家社會之公共權力規範人的權利與義務,以維護重要的生命價值,進而維持國家社會的基本秩序,使國家社會可以延續,最終使人能平安、自由實現其生命理想、價值與意義。

他還表示,婚姻是明確而基本的價值,人類社會文化透過婚姻延續與發展,人的生命價值也由此實現。沒有婚姻,人間基本倫常秩序無由建立,親屬系統無法形成,人性價值也難以實現。所以,法律必須保障婚姻及其價值,因為婚姻是國家社會存在的根本之道。

在柯教授看來,這種能產生並建立基本倫常的婚姻就是男女兩性婚姻。最有價值的家庭正出於這種一男一女的異性愛情與婚姻,最健全的社會也建基於這種單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家庭之上,完整的人性與人的生命延續就是男人與女人的身體結合實現的。

針對別有用心人士批評異性婚姻出現的離婚、不忠、家暴等問題,柯教授回應說,「這多為人自身的問題,而不是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本身的問題。異性婚姻不可因有現實問題而被否定或相對化,正如人的生命不可因有現實問題而遭否定或相對化一樣。」

「因此,以傳統兩性婚姻有問題作為同性婚姻可成立的根據是毫無說服力的。同性婚姻不應藉由指出傳統婚姻有現實問題而合理化自身,而應積極展示同性婚姻的價值以服人。」他說。

柯教授還強調合法婚姻所保障的不僅是合法的性關係,更是一種可創造有價值之人性、社會、文化的男女兩性珍貴價值,而這個珍貴價值必須透過特定的制度予以保障與守護。

另外,前面提及法律的主要職能與價值是維護重要的生命價值,使國家唉社會可以延續。從這一點來看,同性婚姻完全不符合得到法律保障的資格;唯有締造尊貴生命的男女兩性婚姻才能得到法律保護。

對他而言,保護生命而不保護男女兩性婚姻是不可思議的;同理,「另一種」本質上違反生育法則與可能性的「婚姻」也不可能不減損生命的尊嚴與珍貴性。

「因此,男女兩性婚姻之價值是不可置疑與無與倫比的,所謂的『同性婚姻』完全無法與之相提並論。基本上,『同性婚姻』不是『另一種』婚姻,根本就不是婚姻。」他說。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逆流而上──迎接全球同運的挑戰


資料來源:關啟文



 步入2013年,全球同運氣勢如虹,巴西、法國、烏拉圭、新西蘭先後通過同性「婚姻」法,使全球共有15 個國家承認了同性「婚姻」,看來英國很快也會加入這行列。而在美國,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26日作出的兩項裁決,亦是美國同運的重大勝利。然而美國的情況比較複雜,美國共有50個州,現時有12 個州及首都華盛頓特區承認同性「婚姻」,而另外38個州則仍然接受一夫一妻制,當中最少30個州是透個全民公投修改州憲法,去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2008年加州全民投票通過的《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也是要達到這目的,但後來被上訴庭推翻,因此支持者再把訴訟帶到最高法院尋求判決。
 另外,美國有一條婚姻保護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並限制同性伴侶的聯邦福利。然而紐約市84 歲婦人溫澤(Edith Windsor)與伴侶在加拿大結婚,她在伴侶死後申領遺產,被要求支付異性伴侶不用支付的稅項,她於是提出訴訟。兩件案子在同一段時間審理,判決也在2013年6月26日宣佈。美國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兩次均以5票贊成、4票反對,判決DOMA部分條款(section 3) 失效,並拒絕受理8號提案(Prop 8) 的訴訟。
 就著DOMA的裁決,最高法院並沒有直接判決「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是違憲,而只是說若同性伴侶不能同等享有異性婚姻的權益,就是違反了美國憲法平等保護每位公民的條款,因此裁定同性伴侶應享有同樣的聯邦法定權益,這不代表最高法院全盤接受同性「婚姻」。代表多數派的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稱,DOMA 意圖損害同性「婚姻」伴侶的待遇,貶低同性伴侶的「道德或性向選擇」,這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的平等。(這些權益包括稅務、遺產贈與、退休養老及移民等方面。)
 最高法院也沒有判決《八號提案》是否違憲,而是以五比四決定不予受理。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寫道,被告(加州州政府)不願出庭為自己辯護,他認為原告以私人團體身分替政府參與訴訟屬於程序不當。法院將案件發還三藩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這意味著此前巡迴法院下達的違憲的裁決成立,這無疑變相令加州同性「婚姻」解禁,但最高法院以技術理由迴避了為婚姻下定義的裁決,因此現時婚姻定義仍可由各州自行決定。最高法院這項決定對其他各州沒有任何影響,禁止的仍然禁止,許可的仍然許可。
 總結而言,這的確是美國同運的新里程,但這兩項裁決並沒有說全國必然要承認同性「婚姻」,因為法院迴避了同性戀者結婚是否憲法權利的核心問題。因此,同性「婚姻」爭議在美國還不會停止,在未來的日子,美國社會必然出現不少法律訴訟和爭論。一方面,同運必然會把戰場轉移到各州,務要爭取全美確認同性「婚姻」。另一方面,DOMA雖然遭受重創,但保守派也不會馬上棄械投降。例如美國國會現正草擬尊重婚姻法(Respect for Marriage Act)取代DOMA,新法將不會限制州政府准許同性「婚姻」,同時又不會強迫不認同同性「婚姻」的州份,確認在其他州登記的同性「婚姻」。而國會議員Tim Huelskamp也提出要修改美國憲法,把婚姻界定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維護家庭價值的民間組織領袖Brian Brown也說:「最高法院的破壞性裁決要由我們──人民──去糾正。現時司法界已是脫韁野馬,只有修改憲法才能把它限制,並在全國恢復婚姻制度。」其實DOMA的section 2容許各州去界定婚姻,這仍然成立,自由派會嘗試把它廢除,另一場攻防戰又會展開。
 當然,美國總統歐巴馬支持高院裁決,並說:「排斥同性「婚姻」是強行寫入法例內的歧視行為。我們要宣布我們是天生平等的,而我們彼此間所作出的愛的承諾,也是平等的。」他認為裁決是美國民主的勝利,為此感到驕傲。他在個人推特表示,這項判決讓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跨出歷史性的一步,因為「愛就是愛」。
 歐巴馬的說話是典型同運的論述,都是漂亮動聽的口號,但經不起仔細的推敲。例如他認為這裁決是美國民主的勝利,但人民自決生活方式不是民主的基本價值嗎?《八號提案》是數以百萬計加州人民公投的結果,表明他們選擇的婚姻制度,為何幾位法官就可推翻?這是尊重民主嗎?當然,三權應該分立並互相制衡,所以法官有權推翻人民的集體決定,但法官一定對嗎?何況他們中間不也有很大爭議嗎?假若法官做錯了決定,又如何去制衡他們呢?Ruth Institute的Dr. Jennifer Roback Morse就是維護《八號提案》的一個代表,她說:「我們已花了四千萬美元,那七萬名捐獻者來自社會各界和各階層,我們有十萬名義工…我們在Sacramento的『主人』不同意我們,所以當一些荷里活左翼分子製造了一些對《八號提案》的荒謬法律挑戰時,我們在Sacramento的『主人』拒絕去維護它。奇怪,奇怪。…性革命分子的焦土政策現在把民主本身也摧毀。」歐巴馬有聽這些人民的聲音嗎?
 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的說法在美國最近相當流行,但單單用平等角度看婚姻制度會產生很多難題,要平等到那個階段?是說所有婚姻形式都平等嗎?那就應把一男一女、同性「婚姻」、一男多女、一女多男、三人婚姻、多男多女等婚姻形式都一視同仁,歐巴馬是說這個嗎?不然,若他認為有一些形式比其他形式「更平等」,那界線應劃在那裡?「婚姻平等」的說法最終只會導致婚姻制度的瓦解。 說「愛就是愛」也是一些空洞的廢話,解決不了甚麼問題,提倡多夫多妻的人也說他們都愛其他的眾多配偶,既然愛就是愛,博愛不是更偉大的愛嗎?看來也難以拒絕多夫多妻制,我相信總有一天某法官會宣告這是他們的「基本人權」。
 雖然最高法院還沒有徹底認可同性「婚姻」,但因為對同性結婚有非常正面的評價,這兩宗判決已在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鋪路,對全球同運也會有重大刺激。在亞洲,同性「婚姻」的進展相對緩慢,但這判決也會使亞洲同運帶來巨大鼓舞,我們前面的挑戰只會愈來愈巨大。台灣中央研究院學者林泉忠說:「同性「婚姻」不僅涉及人權與社會平等的問題,… 如今承認「同性「婚姻」」已成為世界潮流,華人社會也到了無可迴避的時候了。」   但難道只要是世界潮流我們亞洲人就要接受嗎?當然不是,潮流並非真理的判準,同性「婚姻」也並非基本人權,而且它對宗教自由的人權和家庭都會帶來負面影響,我認為不同意的市民(如教會、其他宗教信徒)要盡快醒覺,若不積極行動和發聲表達反對,良好的婚姻和家庭制度必然失守。
 當然,面對浩浩盪盪的世界洪流,特別是這一年的發展,我偶爾也感到失望、傷感和灰心,有時也想過放棄。然而我在上帝面前多次禱告,希望祂讓我退下火線,我得到的回覆仍然是要我忠心站在缺口中。我也開始明白,我的目的不是勝利,而是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忠心見證主的真理。而且無論成敗,教會也像以西結先知那樣有責任對社會提出警告,不然罪責反而會歸到我們身上。美國的判決再次為我們響起警號,若我們不希望香港或台灣會有一天通過同性「婚姻」,以及三人婚姻、多元伴侶(台灣已有團體爭取「多人成家」), 甚或亂倫或戀童結合,我們就要奮起回應。這並非危言聳聽,台灣同運分子張宏誠說得很明白:「在自由主義以及平等保障的概念下,所有婚姻形態的可能性都應該被加以承認」;「就算是因此承認童婚或近親婚姻,亦未嘗不可」!

Emergency Alert: Lawlessness Continues – Same-sex ‘Marriages’ Resume in California

Emergency Alert: Lawlessness Continues – Same-sex ‘Marriages’ Resume in California - See more at: http://www.nomblog.com/35957#sthash.9jfHCTev.dpuf
Emergency Alert: Lawlessness Continues – Same-sex ‘Marriages’ Resume in California - See more at: http://www.nomblog.com/35957#sthash.9jfHCTev.dpuf



Dear Marriage Supporter,
In a case that has been marked by judicial arrogance and, frankly, lawlessness since the beginning, three judges of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late Friday lifted their stay which had been in effect since a trial judge had ruled against Proposition 8.
Same-sex couples began being 'married' in California when state officials illegitimately declared Proposition 8 was no longer in force and ordered county clerks to issue marriage licenses to gay and lesbian couples immediately!
Thi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US Supreme Court decision does not take effect for three more weeks.
It's another sad example of the utter disregard for the rule of law and judicial propriety by those who swear an oath to uphold the laws of California, and the nation.
We need your support to respond to this unparalleled act of lawlessness.
After Proposition 8 was challenged, both the governor and attorney general refused to defend it. Proposition 8 was invalidated by a homosexual judge in San Francisco who was engaged in a long-term same-sex relationship, something the judge refused to disclose during the trial.
Then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weighed in to declare that Prop 8 is invalid in a decision written by Senior Judge Stephen Reinhardt, a judge whose wife actually advised the attorneys challenging Prop 8. He similarly refused to recuse himself from the case despite the apparent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then a majority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rewarded them all by deciding that the only defenders of Proposition 8, the official proponents, lacked standing to appeal the trial judge's decision.
It would appear that the desire to impose same-sex marriage by some public officials trumps integrity, fairness, propriety, and even the rule of law. All Americans should be outraged!
Despite the circus that is playing out in California, we will not be deterred from our goal of preserving marriage as it was designed and intended by its Creator.
We are counting on your support to stand up for marriage and the rule of law that has made this country great.
Standing up for what is right,
Brian S. Brown
- See more at: http://www.nomblog.com/35957#sthash.9jfHCTev.UzlYgkBq.dpuf
Dear Marriage Supporter,
In a case that has been marked by judicial arrogance and, frankly, lawlessness since the beginning, three judges of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late Friday lifted their stay which had been in effect since a trial judge had ruled against Proposition 8.
Same-sex couples began being 'married' in California when state officials illegitimately declared Proposition 8 was no longer in force and ordered county clerks to issue marriage licenses to gay and lesbian couples immediately!
Thi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US Supreme Court decision does not take effect for three more weeks.
It's another sad example of the utter disregard for the rule of law and judicial propriety by those who swear an oath to uphold the laws of California, and the nation.
We need your support to respond to this unparalleled act of lawlessness.
After Proposition 8 was challenged, both the governor and attorney general refused to defend it. Proposition 8 was invalidated by a homosexual judge in San Francisco who was engaged in a long-term same-sex relationship, something the judge refused to disclose during the trial.
Then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weighed in to declare that Prop 8 is invalid in a decision written by Senior Judge Stephen Reinhardt, a judge whose wife actually advised the attorneys challenging Prop 8. He similarly refused to recuse himself from the case despite the apparent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then a majority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rewarded them all by deciding that the only defenders of Proposition 8, the official proponents, lacked standing to appeal the trial judge's decision.
It would appear that the desire to impose same-sex marriage by some public officials trumps integrity, fairness, propriety, and even the rule of law. All Americans should be outraged!
Despite the circus that is playing out in California, we will not be deterred from our goal of preserving marriage as it was designed and intended by its Creator.
We are counting on your support to stand up for marriage and the rule of law that has made this country great.
Standing up for what is right,
Brian S. Brown
- See more at: http://www.nomblog.com/35957#sthash.9jfHCTev.dpufDear Marriage Supporter,
In a case that has been marked by judicial arrogance and, frankly, lawlessness since the beginning, three judges of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late Friday lifted their stay which had been in effect since a trial judge had ruled against Proposition 8.
Same-sex couples began being 'married' in California when state officials illegitimately declared Proposition 8 was no longer in force and ordered county clerks to issue marriage licenses to gay and lesbian couples immediately!
Thi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US Supreme Court decision does not take effect for three more weeks.
It's another sad example of the utter disregard for the rule of law and judicial propriety by those who swear an oath to uphold the laws of California, and the nation.
We need your support to respond to this unparalleled act of lawlessness.
After Proposition 8 was challenged, both the governor and attorney general refused to defend it. Proposition 8 was invalidated by a homosexual judge in San Francisco who was engaged in a long-term same-sex relationship, something the judge refused to disclose during the trial.
Then 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weighed in to declare that Prop 8 is invalid in a decision written by Senior Judge Stephen Reinhardt, a judge whose wife actually advised the attorneys challenging Prop 8. He similarly refused to recuse himself from the case despite the apparent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then a majority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rewarded them all by deciding that the only defenders of Proposition 8, the official proponents, lacked standing to appeal the trial judge's decision.
It would appear that the desire to impose same-sex marriage by some public officials trumps integrity, fairness, propriety, and even the rule of law. All Americans should be outraged!
Despite the circus that is playing out in California, we will not be deterred from our goal of preserving marriage as it was designed and intended by its Creator.
We are counting on your support to stand up for marriage and the rule of law that has made this country great.
Standing up for what is right,
Brian S. Brown
- See more at: http://www.nomblog.com/35957#sthash.9jfHCTev.dpuf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裙襬下的秘密-厲真妮


資料來源

        同性戀在現今的社會中,似乎已經不算稀奇,但是在厲真妮還是學生的那個年代,不要說是­同性戀,就是和男生談個戀愛都可能是驚天動地的事,在她還小的時候,雖然身材高人一等­,不過總是覺得被父母和哥哥姊姊忽略,特別是當她越長越高,越來越買不到適合的衣服後­,原本梳著辮子穿著迷你裙的小女孩,開始消失在大家的記憶中。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從同志到後同志的生命歷程


- Hansen  後同志.前同運份子
發表於「性別有自信」研討會 


背景-初見差異
我出生在台灣原住民(少數民族)的家庭。國小讀書時期從美麗的原始森林遷至城市,從熟悉的部落到一個我陌生的城市,文化、語言、習慣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異,當時我就體現到「不一樣,少數」所帶來的特殊處境與對待。這些對待,讓我認識了甚麼是「歧視」,甚麼是「差別待遇」。因此,有一段求學時期很沒有安全感,很敏感。因為差異太大,學習的方式不同,在求學上受阻,功課不好,顯出了比較下-我的貧窮與自卑。父母將我們帶到城市後,他們卻還要在森林工作。所以,他們時常兩地奔跑-森林與城市。工作幾天,回來幾天,聚少離多,我時常感到孤獨。

對父親的印象
小時候我比較沒有父親的印象,與他相處的記憶稀少且模糊。我只知道他很兇,會喝酒,喝酒就很會吵鬧,所以家裡時常演出打鬧的連戲劇,我感到很害怕。小時候我很頑皮,母親為了管教我,常常說父親很嚴厲,要我小心,不然他回家我就遭殃等等,所以我很怕父親,不太敢跟他親近。他個性內向又害羞,不擅言詞及表達感情。在我「男性氣質性別甦醒」的期間,有一次我去泡湯時,我看見一位爸爸帶著大約12歲的小男孩,小孩子幫父親擦背,父親也幫孩子擦背,非常自在,我裡面起了一種遺憾感-我與父親似乎沒有這樣的互動,我心生羨慕,父親在我的成長中確實是缺席了。
 
母親的印象
相較父親,我對母親就有很多相處的記憶;一起洗澡、看她做家事、睡前她會與我床邊談話聊天。她很愛父親,會扛起比父親還要重的背物,但她很強悍、果斷,情感更加奔放,我曾看過母親擊退欺負父親的高大男人,還抓著對方深深擊退對方說:怎麼可以欺負我的男人,也就是說她比父親更會解決問題。母親是我的偶像,我學習的對象。到了國中我會對別人說:我媽媽說,而不是我爸爸說,可見母親比父親更影響我。

我與姐姐的關係很親密,無話不說,可以從晚上聊天到天亮。反倒與哥哥不太親,他好像很少帶我,照顧我。

感情觀的建立
雖然如此,父母的感情卻是深厚的。我最開心就是半夜醒來時,聽到他們在床上說悄悄話,開心地偷偷笑,我感覺很舒服。他們情感的厚度,我可以在母親過世後這三年來,看見父親對母親的思念及不捨。掃墓時,常聽到父親哽咽的對著母親的墳前說:我很想念妳,我這段沒有妳的日子,我不好過;我們以前都是同進同出的..父母互相關愛的單一/委身/情感,其深度與厚度奠定了我對關係-伴侶的看法,成為我的情感架構;以至於,我成為同性戀者及參與同志運動後最大的衝突點-封閉關係(close relationship)OR開放關係(open relationship)的內在衝突,其實就是價值的選擇。

國中是同性情感的萌芽期
國中時,我的氣質中性偏女性,聲音輕柔。我經歷過同學的言語傷害:「你好娘,你是人妖」;在教會弟兄姊妹也癡笑說:「妳聲音好柔,你到底是不是男人,你可不可以是男人」。我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委屈,我就是這樣,你要我怎麼改。我感覺我又與這社會不一樣了。如果這一段時間,學校教育教導尊重氣質差異、不同文化,我想我就不會感覺自己與別人不一樣,只是氣質不同而已了。

國中是我同性情感的萌芽時期:1.我曾對一位有氣質男孩心儀過,偷偷喜歡。2.我看見男生脫衣服打籃球時的害羞感,也讓我感覺自己不太一樣,但那時並沒有同性戀的概念,只知道男生比較吸引我,然後我把這樣的感覺放在內心一個角落。

高中時期的摸索與實踐
直到高中時期,看了一部描述同性戀情誼的電影-白先勇著作「孽子」讓我隱藏內心的同性情感又再度萌生。之後我尋著內在驅動,找到了電影中的地方「新公園」,同性戀最大社群之地,我就此展開同性戀的探索的生命旅途。在「性別認同」與「情感的探索」中,當然我也在尋找Mr Right,一份我認為可以滿足感情的白馬王子,當然也開始了「」,有了摸索與實踐。我從進入新公園到夜店到充滿性愛情慾流竄的同志三溫暖,尋尋覓覓,其實是在找自己的價值與定位,在找一份親密的關係。

危險關係-愛滋與憂鬱
在沒有情感基礎下,第一次的性探索就讓我感染到了世紀之病-愛滋病毒。17歲,青少年階段,我的生命節奏整個都大亂了。隨著愛滋的汙名,歧視與社會偏見,我變的消極無助。最可怕的是,對死亡恐懼及生命無價值的感覺,這讓我感受社會充滿歧視,我被邊緣化。漸漸的,對生命無盼望,對事物沒有感覺了,那一段剛感染時的痛苦與不堪,我只能用初戀美好回憶去填滿我的無助與傷感。我有過輕生的念頭,想從7樓跳下來,一了白了,但沒有勇氣,隱約中感覺很多事還未完成,我不想被疾病,汙名及社會擊倒。醫生說我得了憂鬱症,我徹底的從人群中消失,隱藏在無可拔除的藍色憂鬱漩渦中,好幾年後才慢慢爬起來。「那一種無價值感及疾病死亡的負向想法,不斷的侵蝕我的意志與精神」「我有愛滋因為我同性戀,我遭天譴」的意念,一直環繞在內心世界,不斷地烙印在我的心中。

家人的陪伴
這段時間幫助我最多的是家人,尤其是父母,沒有家人,我將失去生存念頭;他們陪伴我度過憂鬱期,我像個孩子一樣時常恐慌、無助、失常,瘦到剩下43公斤,父母成為我的依靠,慰藉。他們時常帶我回森林裡享受大自然,看雲海在飄,感受森林在呼吸,對著星星,我感覺自己如此的渺小。消瘦的外表會引起鄰居詢問我的病情時,父母會說:他得了肝病,他們承受與我一樣不可言喻的社會壓力,一個死也不能說的秘密。父母從沒問過我同性戀及感染愛滋的事情,大概是因為他們認為即將要失去所愛的兒子,畢竟醫生當時說只剩下2—3年的時間,他們總在我面前表現無限的愛意與堅強,我想是怕我看見他們的脆弱與傷痛的一面。那一陣子我感受到家人的愛與接納度何其大,何其重要,讓我有安全感。這是我復原的起步,但那沒有解決我對生命,疾病,身為同性戀提出的質疑-為何我的第一次就感染了愛滋,為何我感受社會是歧視我,為何同性戀會遭天譴。我在想,如果我沒被接納,被趕出家,我的世界會是甚麼?這種被拒絕的,全世界還在發生的事情呢,我一定是充滿反社會反體制的人格特質。

北上工作 進入同志社區
隨著時間流逝,家裡的支持與鼓勵,憂鬱漸漸退去。我開始求家人讓我北上工作。當然我也回到了同性戀的社群裡,並且刻意忘記有愛滋的事實。工作讓我看見我的能力,不是廢人,我有能力付出,感覺與社會是一體的。我漸漸開心起來,認識了一些人,也有了新戀情,但愛滋還是我生命的大課題。我與情人住在一起,兩小無猜,但沒有告訴對方疾病的事實,因為擔心會被再次排斥,再次失去,再次受傷。這樣的壓抑確實透過夢境出現,甚至尖叫而被情人搖醒。我們在一起真的很開心,但我內心卻有一塊巨大的石頭,壓的我喘不過氣來。我擔心告知後失去對方,擔心死亡疾病的來臨,更自責未告知對方。因此我慢慢體驗到,委身關係的第一步是坦承,何時說,何時表明,這是親密關係的一環。

愛的觸摸與放下
就在這時候,專科時期的牧師找到了我,邀請我進教會。我在那教會第一次經歷神的愛,大大充滿我,好特別。好像耶穌對我的過去充滿理解,雙手擁抱我破碎不堪的生命,這與我過去對「愛」的認知與感受度是完全的不同,這份特別的愛更具威力及盼望。過一段時間後,我決定離開情人,他真的無法諒解我會因為耶穌而捨去他,難道兩個不可兼顧嗎。其實,我只是想要釐清自己的生命,給自己一段沉澱的時光,我想先放下同性戀的問題以及隨之而來對關係的詮釋。

在教會共同生活確實讓我有新的認識:不用太在乎是不是同性戀,與一群人在一起享受團契,但並沒有處理同性戀傾向的問題。我問過那位牧師你怎麼會接納我到教會生活,他說:我在你的身上看見你需要被愛,我只是順服神,當時沒有想到愛滋怎麼傳染。我很感動,好像長大痲瘋病人,被耶穌觸摸一樣。

道德譴責 進入愛滋防治工作及同運
隨著同志議題在台灣被看見,教會也開始常常在講台上談起同性戀的問題,我感覺那個刺又來了。我很不喜歡教會對同性戀的批判,漸漸的我與教會漸行漸遠,之後投入了愛滋防治及教育工作,成為台灣第一位要求平權並發聲的愛滋感染者主體,發起台灣第一個民間愛滋的非營利機構。我很喜歡這份工作,可以認識與我同遭遇的人,協助他們,成為他們的幫助。我們互相幫助,成為社群,這讓我有一種滿足感及愉悅。我結識了新戀情,不嫌棄我有疾病,在一起8年,他是志工中的志工,我的好伴侶,我們的在一起,一個是H,一個不是,激勵了很多H者對生命與關係有盼望。愛滋工作時期,常會碰到同性戀者,我因此認識了另一群的同志,也認識了在做同志運動的一些人;我由愛滋社會教育工作,同儕陪伴,漸漸地進入同志運動的行列了;也許我是在同志社群漸漸公開的愛滋感染者兼愛滋反汙名的社會運動者,並且常在前線對抗汙名愛滋的體制與政府的政策,所以漸漸也成為了同運分子,為影響同運發展的其中有影響力的人。

質疑同運訴求與關係
之前我提到,父母深厚的情感奠定了我對感情觀的看法。這也是我對同運訴求感到困惑的地方:在同性戀社群中,愛/情可以是開放的關係;只要兩人同意,性/愛是可以分離的,並且大大鼓催」;「因為一對一(one by one)是主流價值,所以應該要多談非主流的多元關係同志三溫暖充斥著情色與情慾的流動」;「毒品被合理化的解釋為娛樂性用藥」。但實際上,同性戀者很多都希望擁有一對一的關係。
我雖然與愛人在一起,看似穩定卻暗藏危機,直到小三事件的出現,讓我驚覺他原來不是我一生可以終生相依的對象,我就黯然離去回故鄉。當我回到故鄉及新的教會時,我還是一位堅強不已,驕傲不屈的同志社會運動者兼愛滋運動的完堅份子。

回歸教會 重新建造 回到起初
我來到新教會,我意識到我需要神,我帶著敵意到這裡,但是這裡愛的氛圍卻讓我的心防的牆漸漸融化。這裡是我時常哭泣流淚被神愛的地方,他們要面對愛滋與同性戀的重大課題,但是我卻從來沒有感受排斥或定罪的感覺。我的牧師常對我說:重要是你與神的關係,神沒有軟弱。漸漸的,我可以感受到這裏是一個接納同性戀的地方。我曾經告訴牧師我選擇獨身,但她回我說:這是一種逃避,要真正的面對自己。那一段脆弱的時光卻是很多的醫治與釋放在我身上。我遇到過一位同性戀者,他說有同性戀傾向者不一定要過同性戀的生活;這讓我非常的震驚,他對他的生命有了一個新的詮釋。因為新的價值觀的進入,我羨慕我的教會的夫妻面對婚姻的態度,這些經驗是我過去在同志圈比較看不到的,我看到的是很多的性伴侶,多P的性愛,然後是更多的不一樣的關係與性愛。這裡有一種我相信的存在價值,並且是實踐的。我開始期待不一樣的生活,不是想要改變性傾向。教會允許我在搖擺的過程中;有兩個張力:過去經驗及新的體現,那要看我的選擇。我自願參加我常常在同運時時期批評的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的讀書會及支持團體;我在他們身上看不到批評同運的聲音,他們就是針對想要尋求協助的人而已,有兩個不一樣的價值在運作,我要選擇甚麼?我才驚覺,這些課程根本不是為了要改變我們,這些課程是為了讓我認識自我並做生命的調整,並且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有一次在十字路口上,一個通往情慾的世界,一個是通往回家的路上,我猶豫不決;最後,我決定了我想選擇現在生活,不像選擇其他的路徑,我的心不再掙扎,我放下性傾向,將神作為我的第一位優先次序。這個選擇,才是神工作(醫治釋放)的起頭。

異性情感及全面性的甦醒
我決定我要做我自己,不做同志認為的同性戀者,身體情感雖有同性戀的經驗與感受,但我可以不要過同性戀的生活模式,這是我的決定,我不想被任何的體制意識形態所主宰。我越來越沒有渴望依附男性的愛情,我承擔責任的能力越來越大,我拒絕誘惑的能力也增強,我開始有能力管理我的情慾與感情,並且轉化為其他形式的型態如親情,友誼,信仰,關係。同性性慾對我越來越沒有張力與吸引,也漸漸不會被同性吸引,這是很自然發生地。我也開始分辨同運的價值觀及訴求,並且歸類與分析,選擇適合我的及不適合我的。在與父母相處的這幾年,我認識了我父親的溫柔特質,但我從來沒有覺得我像他;直到,有一天一位牧師提醒我:你的男性氣質出現了,你比以前更成熟;另一位告訴我:你很像你的父親,你的氣質很像他,臉像媽媽;我才知道我有先存的特質甦醒了,就是本來設計在我裡頭的特質都萌芽甦醒了。

有時候,我會感覺對異性是有好感的,這好感會延伸出一種愛慕與親近的衝動,有點陌生,所以我都會放在心裡;這個感覺很像國小時我追求一位心儀的女同學的感覺,好像回來了;但是,過往同性戀的經驗會將這些感動化做為一連串的疑惑。直到多年前我遇到了一位參加聚會的女孩,這樣的感覺又再度喚醒,讓我很興奮,很開心。

在我們教會從我開始被接納被愛,也在教會做全職的服事,體會教會真的在接待同性戀者,他們只是對同運一些超過聖經真理不鼓勵,堅持其聖經價值。現在我們教會來的很多同性戀者,也有被原教會受傷的跨性別者(男扮女),他們狀況不一,但卻都在教會生存下來,一待就很久;我們幾天前有個聚會,其中有一位說:我發現神不是要剝奪我,神是要給我更豐盛,我原先以為的關係,現在我沒有失去,只是關係改變,我們變得更能分享,更親近;一個人說:我覺得神在調整我;這些聚集及生存,證明了教會不是反同,恐同的團體。

另外,去年「走出埃及協會」受邀到大學講課,被同志團體帶媒體抗議,其中一位親同媒體在報導上大量的抨擊走出埃及協會的正當性。我的一位前同志朋友說:他們怎麼可以剝奪我想要改變的權利。這激勵了我認清有一群人確實是想要尋求協助,不願過同性戀的生活,他們的聲音竟然被打壓剝削,鼓勵了我要求報社刊登我的回應文,後同性戀的心聲自願改變是人的基本權利,不可被剝奪,甚至不可被打壓,因為我們是自願的」。我提出了這樣的訴求,因為同性戀有決定選擇過不一樣生活的權利,這是我們的選擇。

去年7月我寫文章回應了22位親同牧師說「同性戀不是罪」的文告,引起同志的不滿,並在網路回擊,批判我是叛徒。這一篇回應文是我的信仰告白,在信仰神學上我認同聖經說同性性行為不為神所喜悅的論點;這一篇文投書在基督教的網站平台,是屬於神學上的論述與辯論,況且神對罪的定義非法律上的罪的定義。當放在同運脈絡裡時,對我是極為不公平。我的例子,透過一位學者(柯志明老師)對同運的批判,證實了我的看法:「在有些歐美國家,你可以公開嘲笑、挖苦、批判、褻瀆上帝,法律會保障你,因為這是你的信仰與言論自由;但你不可以相同的方式對待同性戀,法律要判你違法,罰你犯「歧視」同性戀者之罪。這就是當代的同性戀特權。對我而言,沒有比這個更可憎無恥的「民主法治」了。這就是問題所在。一個靠著民主社會所保障之思想言論自由起家、訴求基本人權的性解放運動,到最後卻以限制任何反對他們的信仰、思想與言論之自由為目的,經常以法律行動控告所有反對同性戀的言論都是在歧視、打壓同性戀者。這是什麼樣的解放?如果選擇的權利,改變的希望,提出異議的言論自由權,信仰與良心的自由憑證,都被不斷打壓剝削,被冠上「不文明,傳統,保守,歧視性少眾」的黑帽子,同運所謂的民主就不再是民主,那就只是新政治打壓與壓迫,就是新歧視主義的崛起,對基本人權的迫害實證。

最後,謝謝大家耐心聽我講完我的故事。我再次強調:「改變,過不一樣於同性戀的生活-post gay ,提出不一樣的意見」是基本人權,請同運放手停止對這群想要改變的人的迫害,無須質疑,因為你們曾經也被這樣對待過。

~~~~~~~~~~~~~~~~~~~~~~~~~~~~~~~~~~~~~~~~~~~~~~~~~~~~~~


後同論述簡略說明:

同志說〈性傾向是自然不可逆〉,性別及酷兒論述說〈情慾是流動的-在同性及異性間〉;請問,那一種論述才是正確的,是否相互矛盾?論述是理論與觀察分析而已,重要是最終回歸個體性(個人)的選擇權-要過何種生活、要如何定義自己的身分。而後同論述簡單說:基於不同個人因素,不適應同志文化,不願過同性戀的生活或對同性戀身分感到不自在不自由,並想重新定義自己的位置與身分:
    Homosexualbut not gay
    有同性傾向,但不是同性戀者
    Gaybut not now
    同性戀者,但不是現在
    Gaybut change life
    同性戀者,但改變生活模式


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找到回家的路

找到回家的路   揚莎拉 / 陸惠珠 譯 

摘要:

        這是我一生第一次,芳齡十九歲的我恍然大悟自己身爲女性!我的儀容和舉止都顯著地轉變過來,我感到自己像是一個新的創造。 Paul牧師爲我取了個新名字「撒拉」(Sarah),意思是「公主」。上帝收容了這個受創的、被棄的孤女,讓她成爲王的女兒。我已經裏外改換一新,在他大愛的擁抱中成爲新造的人。我再也不是被棄的,而是一個珍貴的,被要的人。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袁幼軒-「從絕境到蒙福」


袁幼軒-「從絕境到蒙福」 (生命故事影片)


袁幼軒,一位自認「天生」的同性戀者,由牙科學生淪為癮君子、大毒販,更鋃鐺入獄。他在9歲時,在朋友家看到色情刊物,開始對性發生興趣,繼而濫交和吸毒。他在牙醫學院期間,正式公開同性戀者的身份,往後幾年,袁幼軒被牙醫學院開除了,更淪為大毒販,並因販毒被捕入獄,且証實得了絕症,為他的縱慾付上沉重的代價。然而,他最後在獄中悔改回轉,更提早獲釋,成為教授和青年人工作者,在世界各地分享從絕境到蒙福的經過。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我的生命改變了- 袁幼軒




發佈日期:2012年4月10日
A touching testimony about Christopher Yuan who was once a drug addict and seller and a homosexual. He was changed by God's love and power to become a pastor who spread God's truth and salvation. (袁幼轩,一个又吸毒,又贩毒,的同性恋者,后来被神的爱和大能,改变成为被神使用的牧师,传扬神的真理和救恩。)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婚姻平等?誰的平等?


很多人不知道,「婚姻平等」根本不是擴展婚姻定義,
而是完全翻天覆地的改變婚姻和家庭的定義。

如今若婚姻與生育無關,那與什麼有關?
那就只剩下成年人的個人選擇和喜好了。

很多人支持「婚姻平等」的時候,
並沒有考慮到一點的,就是我們不單改變婚姻定義,
就連父母和孩子的定義,也從此改變了。

婚姻制度本來就是保障孩子生下來就享有明確的親生父母關係,
唯在「婚姻平等」下,孩子的需要已不再是重點,
換成是成年人的喜好了。
當別人高呼「婚姻平等」的時候,
不要忘記,這「平等」只為取悅某些成年人,
對孩子來說,一點都不平等!
我們在回應「婚姻平等」的時候,
必須關注婚姻作為保障孩子和家庭關係的制度,
不應是隨著成年人的心願朝令夕改的。


從毒梟到教授 - 袁幼軒(真情部落格)


        2010年夏天,遠從美國芝加哥受邀來台的袁幼軒,第一次和父母一起回到他們的故鄉-­台灣。在緊湊的演講行程中,他們不厭其煩的訴說在他們身上發生的神奇故事,一個已經決裂破碎­的家庭,和一個沉迷毒品的同性戀者,如何在一連串奇蹟的遭遇中,將他們急速下沉的命運­,及時挽回,且產生180度的大翻轉......

        如今袁幼軒以神學院教授的身分,偕同父母,不斷在世界各地分享,這段從絕境到蒙福的奇­妙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