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一名孤兒的心聲


Ben o î t T al le u 法藉越南裔孤兒 (楊思言譯)
原始網址:http://iquest.hk/?p=5570




平機會主席最近高調提出社會應考慮同性婚姻,亦有同志團體在今年七一遊行擺街站,爭取十年內通過同性婚姻。事實上,幾乎所有通過同性婚姻 合法的國家都將領養權合法化。或許以下這名 17 歲越南孤兒,在今年法國 維護傳統婚姻大遊行中的發言,可以讓我們聆聽一個被領養兒童的心聲, 並體會孤兒對媽媽和爸爸的渴望和需求,進而思考社會對孤兒權益的關 注。加州州立大學 Robert Oscar Lopez  教授形容他的發言具「震撼性」
(mind-blowing),並譯為英文。







大家好。我再說一遍,我的名字是 Benoît  Talleu,今年 17 歲,來自越南,我嬰兒的時 候已被人領養。
我父母共領養了七個孩子,我是最年長的。我與受領養兒童協會一同打這場仗,反對同志領養兒童,因為我已經看清楚整個討論的來龍去脈。整個討論都假設了,事情的核心不是我 們——被領養的兒童。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
「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 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
孤兒夢見他將來的父母,他幻想他們的樣子。這對媽媽和爸爸的渴望,是來自他人性的最 深處。而這孤兒的需要是必須首先被滿足的,我們必須清清楚楚的肯定︰每個孤兒都要有爸爸 和媽媽。
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 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志「想要」小孩。
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領養兒童服務是為了贈送一個嬰兒給沒有孩子的人嗎?

領養服務並不是只提供給不育的人,不是不育的夫婦才可領養兒童。領養服務不是用來解決不 育的問題,使不育的人感覺良好。我們不是用來解決任何人的問題的,不是什麼醫生處方。不 是因為你沒有孩子而不快樂,我們就要來使你感覺好一點。


我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你把我們當是你的權利,這其實是一種暴力。我們的親生 媽媽有勇氣把我們交托給孤兒院,但那不付表我們因此就成為別人的物品。她可能處於絕望無 助中,可能是沒有丈夫幫助她。她或不是一個成功的母親,但這對我們並不是羞辱。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 這不是剝奪同志的領養權,而是要重申一個基本的信念︰我們都是由一男一女而生,都應由一 男一女來領養。


我們聽到有人說︰「被同志領養總好過留在孤兒院吧。」聽我說︰這句話明顯是騙人的,這世 界有成千上萬的異性夫婦等待領養兒童。 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有爸爸媽媽,就是對一個孩子是最好的。我會不停重覆這點。若說一名孤兒——因為他住在孤 兒院——所以就不值得擁有媽媽,或不值得擁有爸爸,是殘忍、不公義、以及違反平等!


聽著︰他們已經確實了,同性婚姻和讓同志領養兒童的法例,若通過的話,是會一拼將人工生 育及付孕合法化的。我問你——若人工生育及付孕對一個孩子不好,那為何會對一個被領養的 孩子好?不錯,同志可能相愛,我不質疑這點。但住在孤兒院的嬰兒,他的需要不會變!我們 付表那嬰兒所堅持的權利,並不會變! 有人說︰「噢,世界變了,有很多國家都通過了同性婚姻。」但我告訴你,我們的國家是不同 的,我們是一個民主大國。 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法律應是保護弱小的人,不是滿足最有勢力的人。父母是為孩子 存在,孩子不是為父母存在。 法國是人權誕生的地方,所以也必會維護兒童的權利。在我們的國家,兒童應享有權利,而不 是變成別人的權利。


總統先生,我現在告訴你,我們——所有孤兒、所有孤兒院、所有被領養的兒童——才是整個 議題的核心!
感謝你們站出來發聲!

〔本文原為法文,取自 English Manif 網站,獲 Lopez 教授允許譯為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