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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荷蘭離婚率高達43% 基督徒議員從政策救婚姻

基督教論壇報2016-09-24 
原始網址:https://www.ct.org.tw/1293406#ixzz4LZCWn4ZR




「外遇是一場人人皆輸的遊戲」
【特約記者林辰欣/編譯】荷蘭奈梅亨大學上週宣布設立「關係永續經營」講座教授一職,目的是建議荷蘭政府實施支持婚姻、避免關係衝突的政策。
現今世代在各方面都看重「永續經營」,唯獨漏了婚姻與家庭關係!荷蘭的奈梅亨拉德伯德大學(Behavoural Science Institute of Radboud University in Nijmegen)指派現年48歲的以斯帖克樂兒博士(Esther Kluwer)作為「關係永續經營」課程的教授,奈梅亨大學此積極之舉,旨在推廣更快樂、更穩定的人際關係。


英國因家庭破碎年損460億英鎊

克樂兒博士是荷蘭MarriageWeek婚姻幸福基金會(暫譯)的發起人,基金會之所以成立,是因憂心荷蘭高達43%的離婚率,以及破碎關係造成的社會與經濟損失。
婚姻幸福基金會主席楊後(Jan Hol)對這次教職任派有所表示:「本基金會致力推廣快樂且長久的關係,並努力幫助社會減少離婚率。我們的國家需要有『維繫友愛關係』的政策,德國與英國在這方面已有好的榜樣,這特別講座教授一職有助我們往目標邁進。」
英國關係基金會(Relationships Foundation)所作的研究,激發荷蘭的政策方向,該研究引述《每日電訊報》報導英國就業及退休保障部門的福利改革部長弗洛伊德(David Freud)的數據,估計英國因家庭破碎每年損失高達460億英鎊。有一數據顯示:由非婚父母扶養的孩子,成年後比由正常家庭扶養長大的人,多了四倍以上的離婚率,因此弗洛伊德呼籲讓婚姻「重回正確的地位」,並說聯合政府不須因此發言道歉,因為這番言論是為了堅固家庭。


荷蘭議員推動婚姻諮商可減稅

婚姻幸福基金會委員們根據研究成果與荷蘭政府官員溝通,許多基督徒國會議員與專家表達支持,並討論如何實際運用於大眾政策。同時基督徒議員們也在其他面向努力,一位議員為了抵擋電視節目宣揚的浪漫外遇情節,以及媒體廣告鼓勵大眾「大膽尋找第二春」,於是募資買下路旁的廣告牌寫上警語:「外遇是一場人人皆輸的遊戲」。
其他基督徒議員則繼續推動立法,可望讓參加婚姻美滿課程的夫婦享減稅福利,正如離婚夫妻參加離婚前諮商能減稅一樣。
克樂兒教授計畫研究關係能以永續經營的影響關鍵,她解釋道:「科學文獻顯示,人若有好的伴侶關係,能減少心臟衰竭和憂鬱問題,且無論甚麼疾病,康復速度也較快。」又說:「過去許多針對關係的研究著重於『負面因素』,針對正面因素的研究是近年才有。」
英國福利改革部長弗洛伊德對上議院表示:「英國有將近250萬離婚的家庭,影響410萬名孩童。」他受訪時表示:「相關研究指出,家庭破碎會影響孩童學業表現、未來失業率、犯罪率以及心理疾病等。我們當然可以快速估算出家庭破碎造成的財政損失,但是社會成本與影響可是比這數字更大更深。」
除了英國與荷蘭的家庭問題引人憂心外,歐洲各國數據都不甚樂觀,可見全歐洲都要努力推動美滿長久的婚姻,希望「關係永續經營」的講座教授職位與果效能夠遍地開花。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http://www.ct.org.tw/1293406#ixzz4LZCc902o

代孕成另類新興產業,印度擬禁商業代孕


2016-08-25
原始網址:http://news.knowing.asia/news/cb9dda0f-3f1e-437d-9a70-4b967a7a8662




代孕通常是指第三方出借子宮代替生育,一般分為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母親的體內,並在體內受精後完成懷孕,稱為人工受精代孕;以及將精子與卵子利用試管嬰兒技術培養成胚胎,移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裡,直到出生。雖然代理孕母一直飽受爭議,但無論在哪個國家,這個產業依舊有一定的需求性。


印度「代理孕母」質優價廉

  自印度2002年宣布商業代孕為合法行為,加上價格相對便宜,代理孕母的生意也在印度迅速發展,然而代理孕母的發展仍存在許多問題,因此政府也不斷透過修法,包括「不得同時為卵子捐獻者」,以及「禁止本國人為外國人提供代孕服務」等多項法規。

  不過據外媒報導,印度聯邦內閣近日通過禁止商業代理孕母的法律草案,未來將只允許非營利的自願代理孕母,且只能擔任一次等,印度外交部強調,印度政府不能讓代孕成為流行產業,也避免有錢人利用代理孕母代替分娩的疼痛。



墨西哥的「新興產業」

  位於墨西哥南部的塔巴斯科州近年來出現了「出租子宮」的新興行業,由於貧窮加上失業問題,女性多半從事服務員或性工作者,衡量之下,她們認為代孕反而是較單純的工作選項;代理孕母產業每年甚至為當地帶來九千萬英鎊的收益,而今年一月塔巴斯科州也已採取行動,希望打擊這個另類產業。



代理孕母該不該合法化?

  代理孕母在台灣一直具有爭議,雖然103年底時曾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希望有條件的開放代理孕母,但由於外界意見仍有分歧,只好退回衛服部,待蒐集民眾意見後再研議。

  雖然代理孕母能夠協助不孕婦女完成生育的目的,但其伴隨而來的問題,包括物化女性以及孩子的權益等,仍須經過全面完善思量才有可能真正達到雙贏的局面。


78歲男62歲女當新手父母 遭批太自私

Yahoo奇摩新聞8月4日
原始網址:https://tw.mobi.yahoo.com/news/78%E6%AD%B2%E7%94%B762%E6%AD%B2%E5%A5%B3%E7%95%B6%E6%96%B0%E6%89%8B%E7%88%B6%E6%AF%8D-%E9%81%AD%E6%89%B9%E5%A4%AA%E8%87%AA%E7%A7%81-073420708.html


澳洲1名62歲的女性1日透過試管嬰兒,成功生下健康小女嬰,不料,卻引來專家與社會撻伐,網友紛紛痛罵他們是自私的父母。
「每日郵報」(DailyMail)報導,這名婦女過去也曾做過多次試管嬰兒,但都沒有成功,這次是透過來自海外捐贈的胚胎,才得以成功產女。
然而,這麼高齡的新手媽媽不但創下澳洲紀錄,婦女的先生現年更高達78歲,往後新生兒的未來,讓許多人擔憂。
產科醫生也是婦科專家澳洲醫學會主席甘農(MichaelGannon)在推特上嚴厲譴責這對父母「自私且錯誤」。
網友也大力痛批,例如:「當小孩12歲時,她爸爸已經90歲,根本不可能與她一起玩遊戲,且他很可能快死了,真不懂為何要這樣。」
還有人說:「如果你需要一個對象去愛且被愛,像我們其他人一樣找一隻狗。醫生的醫德也應受到審視。」
還有人以自身經驗表示:「我相信他們一定會給孩子很多愛,也會是很棒的父母,但這就是不對,因為小孩會在很小的時候就失去父母,我很清楚,因為我父母生我的時候已經40幾歲,我分別在20與22歲時失去他們,這個年紀已經大到足以一個人生活,但年紀小的時候失去家人陪伴,真的相當痛苦。」

世界首例 3父母基因男嬰誕生

聯合新聞網2016-09-28
原始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6809/1989277


三親生殖新技術

一個由華裔醫生張進(John Zhang)帶領的美國醫療團隊,以新的「三親生殖技術」,在墨西哥取得重大突破。世界第一個擁父母及捐贈者三人DNA的新生兒已在五個月前誕生。
專家警告具爭議
英國廣播公司(BBC)引述多位專家的意見報導,這項突破預示了醫藥新時代的來臨,未來可協助其他帶有罕見遺傳疾病的家庭。但專家也警告,需嚴密檢驗這項極具爭議的新技術。
BBC指出,早在1990年代末期,就曾有新生兒帶著三人DNA出生,但張進團隊是以全新的技術,首度創造出嬰兒。
實現這項奇蹟的是在2004年於紐約曼哈坦創建「新希望試管嬰兒中心」的美籍華人張進,該中心在全美最早開展微刺激試管嬰兒(Mini-IVF TM),也是目前全美最大的微刺激試管嬰兒中心之一。
這次成功誕下試管嬰兒的哈桑夫婦來自約旦,由於太太患有萊氏(Leigh)症候群,之前兩個孩子都在6歲前夭折。萊氏症候群致病基因位於粒線體的DNA中。
美未認可 轉赴墨
哈桑夫婦抱著一線希望去美國,希望張進團隊能讓他們的新生兒避開萊氏症候群的風險,但由於相關技術還未獲美國認可,張進團隊帶著哈桑夫婦到墨西哥手術。墨西哥目前並無法律禁止該技術。
張進團隊採用「紡錘核移植」(spindle nuclear transfer)技術,把哈桑太太卵子的細胞核移出,接著將細胞核植入去除細胞核的捐贈卵子中,然後再讓捐贈卵和哈桑的精子結合。醫療團隊共製造了5個胚胎,最後有一個孕育成功,且放入哈桑太太的體內。
9個月後,新生兒小哈桑誕生。透過這個過程,小哈桑的身上有了父母和卵子捐贈者三人的DNA。
人工生殖醫師1990年代曾將捐贈者的粒線體DNA注入女病患卵子,再進行人工受精,但這種方法後來被禁,因為生下的嬰兒有的出現遺傳疾病,原因可能是寶寶有兩個來源的粒線體。
可協助罕病家庭
胚胎學家認為,小哈桑的誕生給全球數百萬罹患罕見遺傳疾病的父母提供了福音。張進說,這項突破極具里程碑意義,未來還有寬廣的發展前景,但「療效和安全是最重要的」。
英國已核准三親生殖技術,雖然此技術還未獲得美國認可,但張進認為,「拯救生命是一件道德的事」。新希望試管嬰兒中心後來在墨西哥、俄羅斯、中國大陸杭州和澳門等地開設分支機構。

7分之1機率不孕,下一代更嚴重?5大因素解析

BabyHome2016年07月04日
原始網址:http://info.babyhome.com.tw/article/12881





台灣生育力持續低迷,據統計35歲至39歲女性的不孕機率高達30%,「夫妻不孕」在周遭親朋好友間時有所聞,但你可知道,除了晚婚晚生是不孕因素之一,我們的下一代因飲食、基因與環境,不孕問題可能更加嚴峻。


1. 懷孕初期,母親行為恐導致下一代不孕
中研院植物暨微生物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柏仰,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分子細胞與發展生物學系克拉克副教授(Dr. Amander Clark)所共同領導的研究團隊,曾發表人類胚胎內生殖細胞「去甲基化」(demethylation)過程的論文。甲基化就像是基因體的保護罩,可保障基因體內的均衡調控,同時也排除外來因素的干擾,若無甲基化,基因體很容易受損壞甚至產生突變。

研究團隊發現胚胎內生殖細胞的甲基化會進行重設,生殖細胞在57~113天內處於極度脆弱時期,約在第113天時,甲基化下降至約20%,此時生殖細胞因缺乏甲基的保護,處於極容易受損害的階段,這時母親若接觸負面因子的影響,如抽菸、喝酒、環境污染等,恐造成下一代不孕。

2. 不孕會遺傳不是笑話!Y染色體性聯遺傳
再來談談男性,男性不孕成因分為遺傳性、非遺傳性,非遺傳性與生活習慣、環境因素等有關,遺傳性則與DNA變異、Y染色體異常有關。根據衛福部的資料顯示,每2,000~3,000名男性會出現一位Y染色體異常患者,通常是由於男性的Y染色體發生新的缺失突變所造成,和家族病史無關。

過去曾有人提問:不孕會不會遺傳給下一代?被質疑「都已經不孕了,怎麼可能再遺傳給下一代?」但這個答案因現代醫療技術的進步,已有了不同解答。Y染色體不孕症患者,可能藉由生殖技術孕育出下一代,同時將把基因異常的Y染色體遺傳給兒子(男性性染色體為XY,女性為XX)。

男性Y染色體通常沒有任何其他症狀,偶爾患者會有睪丸較小或隱睪症,因此大多是在準備孕育下一代時遇到瓶頸,接受檢查後才會發現。

3.未來生育力殺手 環境荷爾蒙
生活中常使用到的保鮮膜、沐浴乳、手搖飲料杯、香水等,都有可能造成不孕?這都是環境荷爾蒙惹的禍。環境荷爾蒙又稱為內分泌干擾素,也就是人造化學物質汙染環境後,透過食物鏈再回到人體,如塑化劑、雙酚A等都是環境荷爾蒙,世界衛生組織已指出塑化劑可能導致人們不孕。

成功大學工業衛生學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團隊也發現,不孕症男性體內的塑化劑濃度,約為實驗對照組的1到2倍之多!其實生活中的環境荷爾蒙無所不在,男性塑化劑主要暴露來源,包括寶特瓶罐裝飲料、保鮮膜包裝之冷熱食,以及沐浴乳、洗髮精、香水等;女性常用的化妝品,也常加入塑化劑來定香,環境荷爾蒙恐偷走人類未來,不孕危機潛藏你我與下一代之間。

想遠離環境荷爾蒙,可參考以下生活小常識:
★微波加熱、電鍋蒸煮或烘烤使用的容器,應使用非塑膠材質為佳。
★盛裝熱湯的容器及湯杓,使用金屬或陶瓷材質,坊間許多火鍋、涮涮鍋店家餐具採用塑膠製,可能融出塑化劑應避免使用。
★外食打包熱湯,可自備玻璃或陶瓷容器,以免塑膠袋、碗遇熱釋出塑化劑。

4.基改食物可能影響生育
基改食物安全嗎?此問題在各界引發高度爭議,日前主婦聯盟表示,國人每人每年平均吃掉19公斤的黃豆,全年全台統計需求量達200多萬噸,但台灣人吃下肚的黃豆製品,90%以上都是基因改造黃豆,長期食用可能增加不孕、罹癌機率。家醫科醫師也表示,基因改造食物違反自然的作法,可能對人類健康帶來危害。

長庚醫院毒物科實驗室林中英博士同樣認為,基因食物的確存在很多隱憂,他表示:「基改食物安全測試不足,基改是否會因人類種族、生存環境、氣候與習慣產生變異?都須經過地區研究單位進行生物測試與風險評估後決定。」此外,台灣大學農藝系教授郭華仁更曾發表文章,指出2006年蘇俄科學院女科學家Irina Ermakova發現,餵食基改大豆飼料的老鼠長不大,並在三週內半數死亡,倖存者不孕。

試想全家一天吃下多少基改食物?玉米、馬鈴薯、吃基改飼料長大的雞鴨牛豬…,我們下一代孩子的健康、生育能力會受到多少影響?對於基改食物是否影響人類健康的議題,目前尚無切確定論,但父母有權拒絕自己與孩子當基改食物的試驗品。

5.高膽固醇  拉長成功懷孕時間
膽固醇過高並非長者專利,常聽聞高膽固醇可能導致心臟病和動脈阻塞,但你知道嗎?膽固醇是組成荷爾蒙的前驅物,膽固醇過量會導致女性體內的荷爾蒙運作異常,進而影響生育。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大學學者的共同研究發現,在501對採樣夫妻中,若夫妻雙方有高膽固醇,女性成功懷孕的時間最長;若只有太太有高膽固醇,成功懷孕的時間也會拉長。

隨著飲食西化,高膽固醇已不再僅限於成人,兒童膽固醇過高的比例也逐年上升,2014年美國德州曾對9歲至11歲兒童進行例行體檢,結果有30%膽固醇過高或達到安全標準邊緣。台灣也曾做過調查,88位5至19歲肥胖兒童青少年中,15%有過高總膽固醇,在如此的健康狀態下,未來台灣下一代的生育能力,恐比現代爸媽更糟。

「民事結合」是解決同性婚姻爭議的出路嗎?(香港)


HKSCS性文化資料庫
原始網址: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2016/09/25/%E6%B0%91%E4%BA%8B%E7%B5%90%E5%90%88%E6%98%AF%E8%A7%A3%E6%B1%BA%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7%88%AD%E8%AD%B0%E7%9A%84%E5%87%BA%E8%B7%AF%E5%97%8E/


隨著歐美愈來愈多國家制度化同性婚姻,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近年亦有聲音要求改革婚姻制度,加入同性婚姻,更有專門為推動同性婚姻而成立的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然而,畢竟香港是一個以華人為主的社會,大部分香港人仍未能接受同性婚姻,譬如平機會在2015年做的問卷調查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只有29.1%(反對佔42.4%)。[1]雖然不接受同性婚姻,但面對同性伴侶親密關係的生活需求,如獲授權處理對方的遺產、醫療探視權、死後合葬、聯名申請公共房屋和領養兒童的權利等,有人提出用「民事結合」(Civil Union)[2]的方式處理。意即賦予同性伴侶猶如婚姻關係的待遇,包括權利和福利,只是名份上不會稱為「婚姻」。部分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亦接受這安排,認為是爭取同性婚姻的第一步。



那麼,「民事結合」是解決同性婚姻爭議的出路嗎?我們一直留意歐美社會同性婚姻發展的趨勢,我們認為「民事結合」並非解決同性婚姻爭議的出路,相反「民事結合」最終會導致同性婚姻,社會不應繞過討論應否制度化同性婚姻而設立「民事結合」;「民事結合」既不能阻擋同性婚姻的訴求,更可能在婚姻制度以外,另行設立一個不以彼此委身為目標的異性及同性伴侶關係制度,長遠影響社會穩定。再者,不認同的意見亦會逐漸被邊緣化,侵犯異見人士的基本權利。有見及此,我們提出反對「民事結合」的理由,期望引起社會更多討論。

以下先提綱挈領列出我們反對的重點,下面再進一步闡明我們反對「民事結合」的理由:
  • 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本質上沒有分別,是不當地以公權力嘉許一種極具爭議的關係;
  • 民事結合會導致同性婚姻,而同性婚姻將引致社會的種種問題;
  • 民事結合難以避免一些孩子接受同性撫養(same-sex parenting):
    • 有一些兒童是經過人工生殖產生,這不單剝奪他們被親生父母養育的權利,且會加劇人工生殖的種種倫理問題;
    • 一些兒童可能是被領養,但同性撫養不能同時提供爸爸和媽媽給孩子,這對他們的成長相對不利;
  • 民事結合影響異見人士的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宗教自由和教育自由等;
  • 民事結合若包括異性關係,將進一步削弱市民委身進入婚姻關係的意願,影響家庭結構。
  • 民事結合可能導致婚姻關係的混亂化:難以解釋為何民事結合只限於二人,而不擴充到三人甚或多人的民事結合。

1. 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本質上沒有分別,是不當地以公權力嘉許一種極具爭議的關係

「民事結合」是政府在婚姻以外,承認另一種猶如婚姻的伴侶關係,是政府代表全體市民對同性關係的認可與嘉許;訂立「民事結合」後,納稅人別無選擇,他們所納的稅款同樣會用於肯定同性關係,如免稅額及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共房屋等;僱主亦要被逼肯定同性關係,提供猶如異性婚姻的福利;不認同同性婚姻的人士,亦不能按其價值觀拒絕服務同性結合禮。然而,同性性關係在社會上仍極具爭議,政府若透過「民事結合」的制度強逼所有市民接受並嘉許同性性關係,對不認同些種價值觀的市民並不公平。
在現行婚姻制度之下,任何市民只要達到法定年齡,均可進入婚姻制度,這亦是國際人權公約肯定的婚姻權,譬如《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
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
現時社會只透過婚姻制度嘉許男女雙方自願終生結合而排他的關係,但市民同時有自由選擇婚姻以外的生活方式,如獨居或同居──不管異性、同性或是多人,大家都有自由,並沒有誰受到法律禁止。假若同性戀者認為政府應同時認可或鼓勵同性伴侶關係,須要提出理據說服市民支持。

2. 民事結合最終會導致同性婚姻,而同性婚姻將引致社會的種種問題

設立「民事結合」後,同性戀運動的訴求不會停止,他們會繼續爭取制度化同性婚姻。事實上,大部分設立了「民事結合」的地區均已制度化同性婚姻。[3]
可見,「民事結合」並不能阻擋同性婚姻,相反更為同性婚姻打開方便之門,因此,社會不能迴避討論應否制度化同性婚姻。有些人認為傳統婚姻制度只是父權文化的產物,應該一併廢除。然而,無論婚姻制度如何,男和女都會結合並生孩子,政府的選擇只是規管婚姻或放任不理;從多個角度看,政府都有理由規管婚姻,這樣可鼓勵想組織家庭的伴侶委身於婚姻關係,並保障孩子盡量在親生父母照顧下健康成長,這是社會對兒童的重大禮物,也促進社會的長遠發展。反之,兩個人相愛,若不涉及下一代,其實是私人事務,政府毋須插手規管;同性戀者在香港(或台灣)可自由戀愛並同居,沒有法律禁止,若同性伴侶希望處理彼此的後事,可循授權書途徑爭取。另一邊廂,同性婚姻對兒童權利和宗教自由的負面影響亦不應忽視。

3. 影響兒童權利

不少地區的「民事結合」會包括兒童的撫養權,包括領養兒童和使用人工生殖科技產下與其中一個伴侶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然而,兒童最適宜由親生父母撫養長大,除了是幾千年來人類的共同體驗外,亦獲大量社會科學數據支持;因此,在未有確切數據顯示同性撫養的孩子成長,與穩定的異性雙親家庭孩子沒有分別時,應拒絕設立一個令孩子注定缺少親生父親或親生母親的制度。[4]我們相信,文明社會應優先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
再者,設立同性「民事結合」後,除了被領養的兒童失去獲得父母雙親自然家庭照顧的機會外,待領養孩子亦將不能優先配予異性夫婦家庭,必須對同性「民事結合」伴侶家庭的申請一視同仁,否則將違反歧視條例。換言之,兒童失去優先被父母雙親自然家庭領養的機會。

4. 衍生人工生殖的倫理問題

若「民事結合」包括人工生殖權,將導致逐步全面開放生殖科技,令同性伴侶可以養育下一代。然而,假若不當使用人工生殖科技,或會產生難以想像的倫理問題。現時本港的生殖科技由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規管,只容許已婚不育的異性夫婦使用,背後的理念是尊重生命,令藉生殖科技所誕生孩子的福利得到保障。[5]
若容許同性伴侶使用人工生殖科技,除生出注定被剝奪親生父親或母親的兒童外,亦衍生商業代孕母的倫理問題,以及捐精者、捐卵者或代孕母與委托同性伴侶雙方爭奪撫養權的爭議。簡言之,這是一個為了遷就同性戀者個人願望,而放棄保障藉生殖科技所誕生孩子福利的政策。

5. 影響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宗教自由和教育自由

外國設立「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後,很多不認同同性婚姻的市民基本權利被侵犯,譬如不能拒絕服務同性結合禮或婚禮,包括婚禮蛋糕、攝影、場地佈置或租借等,不認同的店主只能結業或結束所有婚禮生意以避開歧視檢控;此外,小至幼稚園已開始同性戀教育,家長無權反對。另一邊廂,不認同同性關係的人被攻擊和邊緣化,連主張孩子需要父母也被標籤為「恐同」,甚至失去工作。[6]
英國便有一名家事法官因為主張兒童最適宜由父母兩性撫養而被撤職,理由是歧視同性伴侶;[7]此外,英國一名社工碩士生在社交媒體引用聖經經文反對同性婚姻,被校方開除學籍。[8]簡言之,若社會透過制度肯定同性關係,加上歧視法,一切不利同性關係的意見會被打壓,異見人士將被邊緣化,各項基本權利受侵犯;甚至在同性家庭長大的人士,基於個人經歷反對同性婚姻,也被標籤為「恐同」。[9]

6. 若民事結合包括異性關係,將進一步削弱市民委身進入婚姻關係的意願,衝擊婚姻制度

為免性別或性傾向歧視,「民事結合」不單接受同性伴侶申請,也要容許異性同居者申請。一些異性伴侶不想承擔婚姻伴隨的責任,但又想享有婚姻的福利,「民事結合」將是他們的理想選擇,如台灣的「伴侶盟」提出的「民事結合」就可單方面地隨時解約,而且雙方並不存在「一體」的關係。然而,在婚姻之外設立一個不以永久忠誠和排他為目的的關係制度,將會對關係中較弱勢的一方不利,通常是基層女性和小孩,因為很多時他們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伴侶關係破裂意味失去另一方的經濟支援。
雖然婚姻制度容許離婚,同樣不利經濟較弱勢的一方,然而,進入和離開婚姻的程序──如離婚要先分居一年,給雙方一個冷靜期──正是表達了婚姻的嚴肅,以及社會對長期婚姻關係的期望。相反,不願進入婚姻制度,亦意味著雙方對關係缺乏委身,最受影響的很可能是這些關係中的兒童,長遠影響社會穩定。可見,「民事結合」是一個影響整個婚姻家庭制度的政策。

7. 民事結合可能導致婚姻關係的混亂化:難以解釋為何民事結合只限於二人,而不擴充到三人甚或多人的民事結合

支持「民事結合」者大多會問:不用制度保護,又如何能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呢?我們上面已指出,同性伴侶已被法律寬容,他們的自由權已被保障──這正如三人或多人關係一般。若「權益」指的是福利,我們認為這代表一種嘉許,只應給予有高度共識是值得嘉許的關係。若要一視同仁(不論是否爭議性、也不論價值),那為何三人行(三男、三女、二男一女、二女一男)的福利就要忽略呢?又為何要歧視更「博愛」的多元結合(或多人成婚、成家)呢?接這邏輯看,「民事結合」不單限於二人,而應擴充到多人!這只會帶來婚姻制度的混亂,當然同性婚姻也有類似問題。[10]
基於以上各點,我們不贊成「民事結合」制度。在多元自由社會,不同的生活方式應受尊重(容許但不鼓勵原則);然而基於共善(common good)的考慮——保障所有市民的基本權利以及關注兒童權利,政府應維持和鞏固現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至於同性伴侶希望在有需要時處理對方的事宜,包括遺產或探視權等,可循授權書方向爭取,不一定要通過婚姻或「民事結合」制度才能獲得,而且爭議較少,應能更快實施。
如希望進一步探討支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公共理據,可參:Girgis, Sherif, Anderson, Ryan, & George, Robert. (2012). What Is Marriage? Man and Woman: A Defense. New York: Encounter Books.

注釋:

[1] 請參平機會事後上載的補充資料:http://www.eoc.org.hk/EOC/Upload/UserFiles/File/ResearchReport/201603/SOGI-Project_supplementary-info_Ch_20160229.pdf
[2] 「民事結合」(Civil Union)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名稱,如domestic partnership等。我們使用這個詞語代表一種在婚姻之外,賦予猶如婚姻關係的權利和義務的制度。
[3] 參明光社資料室,〈【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2016年5月10日。
[4] 近數十年不少研究似乎顯示同性撫養的孩子不差於傳統異性雙親家庭孩子,然而專家指出,這些研究絕大部分使用數量少和不具代表性的樣本,而且主要研究女同性戀者家庭,幾乎沒有男同性戀者家庭的數據,詳情請參本會發表的一份報告:《拆解同性撫養的迷思》。
[5]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2013年,取自:http://www.chrt.org.hk/tc_chi/service/files/code.pdf
[6] 請參考本會大量「逆向歧視」案例: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category/逆向歧視/
[7] Williams, Amanda. (2016, March 10). Christian magistrate is sacked after claiming adopted children were better off with a man and a woman as parents than with a gay coupleMailOnline.
[8] Bingham, John. (2016, February 27). Christian student expelled for opposing gay marriageThe Telegraph.
[9] 請聆聽一位「同二代」(在同性家庭成長的人士)回憶成長過程中,缺乏了父親的痛苦:儘管她的兩位母親都愛她,但當她上學時,現實令她知道她缺少了一樣很重要的東西──父親;即使她哀傷、忿怒,情緒飽受困擾,但她卻發覺難以得到別人的同情和支援,因為政治正確,LGBT的黑暗面被隱藏,她被消音了──Millie Fontana : 同二代親證「婚姻平權」的虛妄
[10] 同性婚姻的問題請參: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2/11/blog-post_22.html
【註:原文刊於評台

澳專家遊說政府試管嬰兒性別可選擇 民眾反對:考驗人性!

風向新聞8月4日
原始網址:https://tw.mobi.yahoo.com/news/%E6%BE%B3%E5%B0%88%E5%AE%B6%E9%81%8A%E8%AA%AA%E6%94%BF%E5%BA%9C%E8%A9%A6%E7%AE%A1%E5%AC%B0%E5%85%92%E6%80%A7%E5%88%A5%E5%8F%AF%E9%81%B8%E6%93%87-%E6%B0%91%E7%9C%BE%E5%8F%8D%E5%B0%8D-%E8%80%83%E9%A9%97%E4%BA%BA%E6%80%A7-093626864.html


現代人晚婚,導致生孕困難,許多夫妻都得靠著做試管嬰兒才能順利當上父母。在尚未開放選擇試管嬰兒性別的澳洲,生育專家極力遊說澳洲政府修正試管嬰兒審查的法令,讓父母可以選擇新生兒的性別,調整家庭中的性別比例。
雖然現在科技進步,已經可以選擇試管嬰兒性別,但只有美國及部份亞洲國家有開放。台灣則是嚴格禁止性別篩檢。根據人工生殖法第16條第三款規定,實施人工生殖不得選擇胚胎性別。
據《每日郵報》報導,根據澳洲法律規定,父母不可以挑選試管嬰兒的性別,因此有很多人選擇遠渡重洋,至可選擇嬰兒性別的試管嬰兒診所來進行人工受孕。
鑑於此,澳洲國家衛生和醫學研究委員會主席伊恩·奧利弗(Ian Oliver)將考慮推出新的法令,讓父母可以選擇試管嬰兒的性別,不過不適用於第一胎。
由於該決策可能會被人用來達成私人的目標,例如幫助其他重男輕女國家之夫妻當違法代理孕母等,因此仍審慎考慮中。澳大利亞醫學協會首席邁克爾·甘農(Michael Gannon )則表示將醫學科學運用在這之上是不恰當的。也有有人表示選擇嬰兒性別考驗人性,而有人擔心若是通過將會造成男、女比例失衡!(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人工生育要花多少錢?醫師告訴你

BabyHome7月27日
原始網址:https://tw.mobi.yahoo.com/news/%E4%BA%BA%E5%B7%A5%E7%94%9F%E8%82%B2%E8%A6%81%E8%8A%B1%E5%A4%9A%E5%B0%91%E9%8C%A2-%E9%86%AB%E5%B8%AB%E5%91%8A%E8%A8%B4%E4%BD%A0-095915910.html

台灣每7對夫妻就有1對不孕,比例之高讓人驚嘆「生孩子真的好難!」部分不孕夫妻考慮走向人工生殖之路,曾有BabyHome媽媽表示「難孕夫妻報稅好吃虧」,花了大筆預算做人工,孩子生不出來更無法適用於扶養、育兒扣除額,到底人工生育要花多少錢?婦產科醫師替大家詳細分析。


【人工受孕】

女性初診

北醫婦產部不孕科主任王家瑋醫師表示,初診將進行病史詢問、抽血、超音波、子宮輸卵管、精液分析等檢查來了解身體狀況,主要費用在抽血,依檢查項目多寡而金額有所差異,有些人只做基本檢查,但部分夫妻之前已做了多次人工受孕尚未成功,因此會進行更深入的檢查。王醫師說明,上述初診的檢查部分有健保給付(如輸卵管攝影),但也有部分需自付,整體約1,000~3 ,000元。
口服排卵藥

來到開始吃排卵藥的階段,醫院會請病患月經來潮後2~4日回診,並進行超音波檢查,接著就開始口服排卵藥療程,王醫師表示此部分費用較便宜,藥物一顆約10塊左右,本次療程約1,000元以下。
排卵前回診

這次也同樣會照超音波、抽血,之後打破卵針、補充黃體素需自費,總共費用約2,000元以內。
人工授孕(植入)

王醫師解釋植入費用大多與排卵針算在一起,視個人身體狀況,排卵針劑量也會不同,因此應從整個人工療程來看,從頭到尾約1~3萬。
男性精液分析

500~1,500元。
一般取精

包含在人工授孕整體費用中,不另收費。
特殊取精

無精症「睪丸切片」或「副睪顯微手術」約1~3萬。
精子篩檢

王醫師說明,篩檢的重點是找出活動好的精子,並非做精蟲分離(目前不合法),而精子篩檢的費用也包含在人工授孕整體金額中。
【試管嬰兒】

一般而言,人工受孕進行2~3次後若仍無法順利懷孕,醫師才會建議夫妻考慮做試管嬰兒。人工受孕是將精蟲放到子宮裡,試管嬰兒則是將卵取出,以人工方式受精後再將受精後的胚胎放回子宮。王醫師表示大多數情況下,試管用的排卵針劑比人工多,這是為了能夠取得較多的卵出來,培育成為胚胎之後,有多餘的也可以冷凍起來,之後有需要的話再慢慢解凍使用。
自然受精、顯微注射受精

顯微注射和自然受精相較,費用會多出1萬~1.5萬,而以受精率來看,對精卵受精能力正常的人來說較無差別,但對受精能力較差的人,會建議採用顯微注射受精,醫師將視患者本身條件再給予建議。
胚胎移植

此部分包含實驗室的費用、植入費與後續用藥,整體約2~4萬。
整體來看,王醫師說明試管嬰兒若採用傳統用藥,10萬元為最基本的費用,一般來說需準備十多萬。
凍精、凍卵

一般人工生殖的醫療院所、診所都可進行凍精、凍卵,凍卵的程序和人工、試管嬰兒相同,只差卵子沒有受精和植入。 凍卵初次費用為1~2萬,每年需再多付1萬元左右的保管費,至少可保存10年。凍精除了某些特殊狀況外,比較少長期保存,以北醫的費用而言,每個月是1000元。
王醫師強調每個醫療院所的人工生育程序與收費計算方式可能不同,但人工受孕總額1~3萬,試管嬰兒最少10萬,則是一般的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