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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成長於兩個母親的家庭:不為人知的孩童觀點

文章來源 羅伯特.洛佩茲(Robert Oscar Lopez) 2012/8/6

同性伴侶所撫養的孩子將有段艱辛的成長歷程,我知道,因為我曾是過來人。 若他們感受到壓力並覺得自己與眾不同,我們最不該做的就是讓他們有罪疚感。

在 1973 至 1990 年間,直到我深愛的母親過世以前,都是由她及她的女朋友共同撫養照顧我。 她們有各自的房子,但幾乎每個周末都會帶著我,一起住在停放在離城五十分鐘車程的露營車公園的拖車裡。我是我媽所生的孩子當中最小的,也是家中唯一從小父親就不在身邊的孩子。


等到母親的女朋友的孩子們都離家讀大學之後,她就搬進我們位於鎮上的房子一同居住,在我母親以五十三歲之齡辭世之前(當時我十九歲),我曾與她們共同生活過一小段時間。換句話說,我是家裡唯一經驗到現在所謂「同性伴侶教養(gay parenting)」的孩子。

簡單來說,成長於同性伴侶家庭是非常艱辛的,並不是因為受到鄰居的歧視,其實社區裡的人並不真的了解家裡的狀況。就外在條件看來,我是一個教養良好、高成就的孩子,以各科均優 的優異成績完成高中學業。但其實我的內心是很困惑的。當你的家庭生活連最基本的性別結合 關係,都與身邊的人截然不同時,你長大之後就會變成很奇怪的人。我並沒有先天性的精神疾 病或生理上的缺陷,我只是在一個如此不尋常的家庭中成長,便註定要成為一個無法融入社會 的邊緣人。


我的同儕們都在自己的家裡學會所有不成文的禮儀規則及身體語言等。他們知道在某種場合該說或不該說些甚麼話;他們同時學會傳統的男性及女性化的社交運作機制。

就算有朋友的雙親離異,也的確很多朋友的父母親是如此,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們還是會尋求男性及女性的社會性榜樣。通常他們會從男性人物身上學到大膽及堅定,而從女性人物身上學 到如何寫感謝卡及敏感等特質。

當然,這些都是老掉牙的成規,但當你不得不離開同性戀母親的拖車,進到一個全部的人(甚至同性戀者)都以這種思考模式運作的世界中工作並求生存的時候,這些規則就派得上用場 了。


我沒有男性的榜樣可以依循,而且我媽跟她的伴侶也都不像傳統的父親或母親,因此我沒辦法提供甚麼社會性的暗示給潛在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因為我在人前既沒自信又不敏感。我沒甚麼朋友,很容易就與他人疏遠。在正常雙親家庭長大的同性戀者,可能會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掙 扎,但若到了與性取向無關的一般性社會情境-例如該如何說話、該如何行為舉時,他們就 有從家裡學到的優勢。很多同性戀者都沒意識到,在一個傳統的家庭中長大是種多大的祝福。


我的家庭生活既不傳統也不符合常規,我在許多連社會學者都無法分類的方面都深受其害。我顯得既緊張又生硬,連同性戀及雙性戀者都覺得我很奇怪,我在他們眼中就像在正常性向人們 的眼中一樣地怪異。


當別人都覺得你很奇怪的時候,生活就會變得很辛苦。即便到了現在,我還是沒甚麼朋友,而 且因為不知道那些身邊的人(甚至那些在傳統家庭長大的同性戀者)都知道的潛在性別暗示, 而常常覺得不了解別人。雖然我很努力也學得很快,但在工作環境中,還是會因為同事認為我 很怪異而惹上麻煩。


在性方面,那些在傳統家庭長大的同性戀者,至少會因為在日常生活中看過異性互動的儀式而 有所收穫。我則是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讓自己對女孩有吸引力,當我踏出母親們的拖車時,我馬 上因著娘娘腔的舉止、怪異的穿著、口齒不清等,被貼上怪胎的標籤。不令人意外地,我高中 畢業時還是處男,從未交過女朋友,還陪著那些只想要有伴一同搭豪華轎車的女孩們,參加了 四次畢業舞會。


當我上大學的時候,我觸動了每個人的「同志偵測器」,校園裡的 LGBT 團體很快就找上我,並 告訴我絕對是個同性戀者。當我出來承認我是雙性戀時,他們告訴大家我在說謊,跟大家說我 只是還沒準備好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而已。


母親的過世,讓我受到極大的驚嚇及創傷,我在 1990 年從大學輟學,墮入所謂的同性戀黑暗 世界中,在那裏我有著許多可怕的遭遇。


直到二十八歲那年,我突然發現我正與一個女人建立關係,這嚇壞了所有認識我的人,包括我 自己。我把自己稱為「雙性戀者」。不然很難解釋怎麼會當了將近三十年的男同志之後,會突 然變成「正常」男人?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像那些同志運動者所說的「只是尚未出櫃」的狀況。


雖然我已經有一本與男同性戀議題有關的傳記,但馬克˙瑞格納羅斯(Mark Regnerus)是第 一個與我連繫,感謝我發表 LGBT 議題觀點的人。他在 2012 年的 7 月 17 日發第一封電子郵件 給我,我並不是他的大規模調查訪談的一部分,但他注意到我在某個網站上所留的評論,並主 動展開電子郵件的書信往返。


活了四十一個年頭,從未有人-至少所有的同性戀運動人士-會想要我誠實地說出生命中那些錯綜複雜的同性戀脈絡。單為了這個原因,馬克就配得極大的殊榮,而且同性戀社群應該要獎勵他,而不是嘗試使他噤聲。

瑞格納羅斯的研究包括了 248 名擁有同性伴侶家長的成人,當成年之後有機會再回頭審視,他 們反應並不支持同性婚姻平權法案。這個結果還有一個來自生活的重要因素:成長於與他人相 異的生活環境是很艱困的,而這些困難將會提高兒童發展失衡、酒精濫用或其他危險行為的風 險。這 248 個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個故事,且無疑都非常地錯綜複雜。


就像我的故事一樣,這 248 個人的故事都應該被人所知,但同志運動人士正想盡辦法確保沒人可以聽到這些故事。我所關心的是這些故事多過於數字(特別是身為一位英語文學教授),而 瑞格納羅斯不經意地撞開一個故事百寶箱。


所以究竟為何 LGBT 團體的領袖們要傳達出噤聲的訊息呢?我僅能從我的觀點稍做揣測。我珍 惜與我母親共同的回憶,但我並不諱言在同志家庭成長是非常艱辛的。早期的研究對象都是那 些仍與同志家長們共同生活的孩童,就像所有的孩子一樣,因著孝心、內疚及害怕失去零用錢 等因素,他們實在不敢暢所欲言。我老實地說,我真的已經壓抑了幾十年。


最新一個想抹煞像我這類的故事(及資訊)的嘗試,是來自南伊利諾大學的社會學教授達倫˙夏凱特(Darren E.  Sherkat)。他在接受高等教育紀事報(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記者湯姆˙巴特雷特(Tom Bartlett)專訪時表示:「馬克˙瑞格納羅斯的研究完全是一派胡言」。

巴特雷特的文章繼續談到: 夏凱特指出該篇研究報告的問題之一在於對「女同性戀母親們(lesbian  mothers)」及「男同 性戀父親們(gay fathers)」的定義,而這一直都是大眾評論的焦點。 在該研究中,一個女人只要在生了孩子之後的任一時間點,與另外一個女人建立關係,就可以 視為「女同性戀母親」,卻完全不考慮該段關係維持短暫與否,或是該對同性伴侶是否曾共同 教養孩子等因素。

夏凱特表示,單憑這一點,該篇研究報告就應立即失去發表的效力。 夏凱特用來抹煞該研究的論點,其實是道「雞生蛋、蛋生雞」的難題。雖然夏凱特在同一篇專訪中使用了「LGBT」這個辭彙,但其實他特重於 L(女同性戀)及 G(男同性戀),並嚴重地歧視 B(雙同性戀)。


那些 LGBT 家長的孩子又該從何而來呢?如果家長是完全的男同性戀者或女同性戀者,那麼只能透過代理受孕、人工授精或收養的方式來得到孩子。但這樣的情況僅占 LGBT 家長當中的極少數,在成千 上萬的成年人當中隨機取樣都不會超過十個。

大部分的 LGBT 家長是像我及我母親一樣,是「雙性戀者」。我們會有孩子,是因為我們跟異性發生性行為。如果你跟異性性交而生下孩子,卻仍受同性的吸引,自然就會產生許多社會性的複雜因素。夏凱特就認為這些複雜的狀況不符合同志父母的定義,因為這些問題擾亂了同志父母的樣本純淨度。


我敢說由同性伴侶所扶養的孩童,大多會自然地對同性關係感到好奇,甚至實驗性地嘗試,不一定都是沒有受到異性的吸引。因此他們比較可能會落入雙性戀的領域當中,就像我一樣。也就是說,由 LGBT 父母扶養的孩童,一旦他們成為青年之後,就很有可能被那些宣稱支持他們父母親的社會學家視為不符合同志定義。


那些 100%的同性戀者看待雙性戀者,是種混合了厭惡及嫉妒的複雜情緒。雙性戀的父母威脅到同志伴侶教養的核心概念-我們的確可以選擇是否要成為同性戀者,我們必須在孩子所要成長的家庭 中,確認自我的性別定位。有些同性戀者會認為當雙性戀者是比較容易的,事實上,雙性戀父母是 必須承擔更重的負擔。不像同性戀者,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決定推託為天生如此,我們除了擔起身為父 母所需負的責任之外別無選擇,並永遠活在罪惡感、悔恨及自我批判當中。


我們的孩子並不是在完全不受法律規範的狀況下來到世間的,身為一個男人,雖然我是個雙性戀者,我也不能把孩子的母親當作生產工具般地拋棄,我必須幫助我的妻子度過孕期的不適及 產後憂鬱;當她在男性至上的工作環境中遭受到性別歧視時,我必須耐心地傾聽;我必須滿足 她性生活的需要。一旦我成為父親,我就必須放下身為同性戀的過往,並發誓永不跟妻子離婚, 或是在離世之前與別的男性或女性發生關係。


我為了保護我的孩子不受到傷害,而選擇做出如此的承諾,即便他們將來長大成人了,我仍會信守承諾。當你成為家長之後,道德問題就會一直圍繞著你的孩子,你就得將自己的私心放到 一邊,直到永遠。


夏凱特對瑞格納羅斯的研究的評論,完全無視於雙性戀父母對孩子所付出的情感及性向方面的代價。雙性戀的父母在對抗進入同性關係的誘惑的同時,還得奮力完成身為家長的職責。在瑞 格納羅斯的研究當中所記錄的各種混亂情況,便證明了這是多麼艱難。這些對我而言不是威脅,而是在提醒我所背負的重擔,並鞭策我應該將孩子的需要擺在第一,而非自己的性慾。


另一個夏凱特的評論所帶出的難題,是關於「保守」的概念。很多人就以四個字來反駁我的故事:「你太保守!」是的,我承認我是。我怎麼會這樣呢?我因為曾處在一個反規範、邊緣化及被壓迫的環境,而成為右派,我是一個雙性戀、拉丁裔的知識份子,被一個年輕時住在布朗克斯區、經歷過貧窮的女同性戀者扶養長大。


我敏銳地察覺自由主義的社會政策,並不能實際地幫助到這種條件下的人們。當中特別糟糕的,是認為不該在性取向上做評斷的自由主張。在布朗克斯區的同性戀世界中,我清理過太多死於愛滋病的人的公寓,足以明白任何一種人類社會型態的核心都在於抗拒性誘惑。性會有如此的傷害力,不僅是因為傳染性疾病,也是因為會讓我們變得脆弱,而可能因此緊抓住不愛我們的人、悼念那些離開我們的人,並且不知道該如何離開那些只是需要我們,但我們並不愛的人。左派的人完全不了解這些,這就是為什麼我採取保守的立場。

所以,是的,我是保守的。並支持瑞格納羅斯的研究發現。亦或是瑞格納羅斯的研究發現只是 重新檢視那些讓我變得保守的事件呢?夏凱特必須先把這點搞清楚。已經當了四十一年「怪人」的我,可悲地發現專家及同志運動者總是認為我的人生經歷,不符合任何的「研究樣本」資格,或是就像夏凱特博士所謂的「一派胡言」。所以這場競賽已經持 續了至少廿五年,而就因為有夏凱特這樣的學者,對所有談論 LGBT 的聯盟組織而言,雙性戀總是被排除在外。對所有討論「酷兒(queer)」運動的人而言,酷兒人士比較像是一群專業的、知道該如何舉辦華麗的派對活動、很會聊天、懂得善用裝飾藝術家具的正常人。我感謝馬克˙瑞格納羅斯,我肯定他的研究成果,一點都不是胡扯,因為它承認了那些同志運動者費盡心力抹煞,至少是刻意忽略的事實。無論同性戀是天生或是出自於選擇、無論同性婚 姻是否合法化,作為一個奇特的人就是件辛苦的事,它使人耗費許多心力,使人更難交到朋友、 妨礙專業能力的成長,有時還會讓人墮入自我用藥的歧路,如酗酒、吸毒、賭博、反社會行為及不負責任的性行為等。


同性伴侶所撫養的孩子將有段艱辛的成長歷程,我知道,因為我曾是過來人。

若他們感受到壓力並覺得自己與眾不同,我們最不該做的就是讓他們有罪疚感。至少,我們該誠實地對待他們,這是我們對他們的虧欠。

謝謝你,馬克˙瑞格納羅斯,感謝你花時間傾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