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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

論為何民法972沒有違憲與及不應修改

蘋果日報2017年03月17日
原始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7/1078613/



究竟該修正《民法》972或另立「同性伴侶法」以達成婚姻平權,引發挺同及反同兩派對立。合成資料照



李國能/法理學研究社成員、偽平權監察群組成員本文將會以字意、語理、邏輯、事實、法理指出為何《民法》第972條寫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並沒有違反《憲法》第7條寫的「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與及重申為何不應修改《民法》第972條。首先,儘管完全排除作「立法原意」考究,而只是考究「法律文字的字意和語理」,《憲法》第7條寫的「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都不可能被解說為「按《憲法》規定同性都是可締結『婚姻』」,因為如此解說是明顯有著邏輯謬誤的(也即是有著「由於……所以」之謬誤的)──把「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話,解說為「由於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男與男可締結婚姻、女與女可締結婚姻」,是典型的偷換概念式解說,因為「由於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男與男可締結婚姻」這個邏輯根本是前後不配對的;倘若《憲法》是早已有「男與男可締結婚姻」及「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兩條,則「女與女可締結婚姻」當然是跟著可配對出的邏輯,然而,我們的《憲法》並非是早已有「男與男可締結婚姻」這條的,相信我們台灣眾大法官的水平是既能明察得到這點,亦能分辨得到上述那種邏輯謬誤的。第二,其實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序言亦寫有「男女平等權利」這點(節錄:「聯合國國家人民已在《聯合國憲章》中重申他們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以及在該宣言第16.1條且寫有「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而該宣言第16.2條則寫「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結婚姻」,如此,難道該宣言第16.2條沒有指同性之間可締結「婚姻」,乃是違反該宣言的第16.1條,且是違反該宣言在序言說的《聯合國憲章》?盼我們台灣眾大法官也可分辨及回應此中的對或錯。第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序言亦寫有「人人平等」這點(節錄:「鑒於依據《聯合國憲章》揭示之原則,人類一家,對於人人天賦尊嚴及其平等而且不可割讓權利之確認,實乃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之基礎…..」),以及在該公約第3條且寫有:「本公約締約國承允確保本公約所載一切公民及政治權利之享受,男女權利,一律平等」,而該公約第23條則是寫「…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步驟,確保夫妻在婚姻方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及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雙方權利責任平等…」如此,難道該公約第23條沒有指同性之間可締結「婚姻」,乃是違反該公約的第3條,且是違反該公約在序言說的《聯合國憲章》?盼我們台灣眾大法官也可分辨及回應此中的對或錯。第四,歐洲《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0條亦寫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在第23條且寫有「要確保男女在各範疇的基本權利平等」,但歐洲人權法庭已先後三次否決「同性婚姻」乃《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條及第23條所指的「平等權利、基本權利」,如此,難道該憲章第23條與第2條相違,以及歐洲人權法庭對該憲章此兩條的釋法亦是錯誤?盼我們台灣眾大法官也可分辨及回應此中的對或錯。基於上述四點,《民法》第972條寫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並沒有違反《憲法》第7條。至於在根本沒有違反《憲法》第7條之情況下,立法院或總統應否違逆強烈民意之反對地強行通過法案,修改《民法》第972條,給「同性婚姻」入法,答案是「絕不應該」,因為「同性婚姻」入法其實不但是偽平權、偽命題、偽公義的立法,且是會引來不公義和長遠社會問題的立法,原因詳見於筆者1月7日在這論壇「為何立法院或總統不該拒為『同婚應否入法』作公投」一文的法理與事實分析。

護家盟:關懷同志權益,但反對倡導同性戀文化與性解放!

風向新聞2017-03-16
原始網址:
https://kairos.news/65527




對於同性婚姻議題,憲法法庭將在3月24日開庭辯論。護家盟15日在司法院前舉行第三次記者會,就「專法、憲法與教育」提出訴求。護加盟強調,對於同志個人,一定是尊重、疼惜並關愛的,「我們從不與任何人為敵或傷害對方、我們絕對關懷他們的權益」,但反對鼓吹倡導同性戀文化與性解放意識形態,進行性行為立法或進入學校教育學生。
護家盟說,對於同志議題的一貫態度,尊重人,無法認同行為,反對同志文化與性解放意識形態進行教育與法制化。護家盟表示,對於同志議題的態度:一方面,對於同志個人,一定是尊重、疼惜並關愛的,「普天下沒有我們不愛的人,我們從不與任何人為敵或傷害對方,我們只是不斷的在講道理、重視邏輯推論,以及維護和關注家庭與倫常的鞏固」。二方面,對於牽涉傷害器官與滋生疾病的性行為比較無法認同。如果該性行為不牽涉他人,仍然予以尊重。第三方面,「我們反對的是鼓吹倡導同性戀文化與性解放意識形態,進行性行為立法或進入學校教育學生。但是我們絕對關懷他們的權益」。
在專法問題上,護家盟說,對於同性關係需要保障不論是民法或專法,都代表了國家用法律肯定認同同性性行為。「我們認為,國家對於同性性行為的態度,是釋憲的關鍵與核心的問題」。
在教育方面,護家盟指出,如果法律認同同性性行為,則在學校進行相關的性行為就有法律依據,家長或社會能夠認同嗎?所有家長與老師都關心教育問題,目前全台灣各級學校都看到了性解放與同志教材進入學校的情況非常嚴重,即使目前家長會要求教育部讓不當教材退出校園,可是一旦同性關係法制化,代表了國家法律認可同性性行為,則進入學校進行肛交等同性性行為的教育,完全有法律依據,目前不當教材退出校園擋得了一兩年,也擋不了三五年後全面實施同性戀教材,這是家長或社會所樂見的嗎?
另外,護家盟指出,同志族群並不穩定,法律如何保障身份不穩定的族群呢?以性別平等作為同性關係合法的依據,並不符合邏輯推論。同志運動現況符合憲法23條對自由權利的限制,以此來看,同性關係立法應該是違憲的。
護家盟也說,除了同性性行為是一個問題,同性關係衝擊人倫關係也是大問題。對於同婚釋憲辯論,護家盟重申,大法官既然接案,就不能迴避婚姻的定義,必須將過去釋憲有關婚姻的內容予以詳細討論。立法院尤美女等人的提案,違反過去的解釋令,應屬違憲,大法官會議必須解釋清楚,若置若罔聞不處理,人民不會接受。若婚姻定義鬆動,則一夫多妻與群婚,一定去登記。(李遊博/綜合報導)

爭議性性平教材 禁列竹縣立中小學評量

自由時報2017-03-17
原始網址: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08015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議會今天通過副議長陳見賢所提,具有爭議性的性別平等教材內容,決議禁止列入新竹縣立的中、小學生學習評量內。老師教學發現爭議或錯誤必須通報教育處彙整,另用自編教案取代,以免造成學生混淆或觀念偏差。並要縣府建請國教署在替國立高中選擇教材時須從嚴把關。
另議會也決議,新竹縣各校性平教學計畫和包含補充教材之內的教材內容,必須在學期期初就上網公告給家長了解,各校也應該確實委任具有代表性的家長出席性平會、教科書審查會、課程發展會等,讓家長隨時掌握自己子弟所學的內容。
陳見賢說,他尊重兩性問題、同志婚姻,但請別在學生懵懂發展之際,誤導他們好像可以決定性別一樣,跟傳統倫理價值不同。特別現行教材內有「恐同症」、「異性霸戀權」等爭議且標籤化社會佔多數的異性戀者之嫌用語,容易製造對立。
縣府教育處長劉明超說,因為議會從去年就表達關切,他們已經要求各校使用自編教材替代,爭議的內容在縣內並沒有實施教學。

「做自己」一定幸福?(上)八成性別焦慮兒童 長大後不再想變性

香港性文化協會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
原始網址:http://wp.me/p8iPwg-h1a



在節奏輕快的背景音樂襯托下,14歲的科里(Corey)以一張又一張寫上短小語句的白紙,訴說他的故事,且不時輔以微笑、點頭、搖頭或其他表情。科里長有一頭長而鬈曲的金髮,化了裝,又塗了口紅,活脫脫一個時尚亮麗的美人胚子。原來科里是一個男孩,他從小愛玩洋娃娃,又愛塗指甲和穿媽媽的高跟鞋。因為他的女性特質,他在學校受到其他男生欺凌,令他很不開心,最終離開那所學校。他表示自己是一個生於男孩身體內的女孩。在治療師的協助下,他留長頭髮及學化裝,改以女生身份示人,更在14歲時使用女性賀爾蒙,開始變性的醫療程序。他對這項轉變表現得十分興奮,形容是他最開心的日子;在新學校,他很高興地表示校長完全接納他,除了讓他使用女生洗手間外,亦讓他參加女生足球隊,令他現在十分開心。美好得像一個童話故事,彷彿讓他以女生身份生活,所有之前的問題均會一掃而空,從此180度轉變,活得幸福快樂。
科里的故事並不陌生,現時媒體多正面描寫跨性別兒童的跨性別行為,彷彿鼓勵患有性別焦慮(Gender Dysphoria)的兒童「做自己」是唯一令他們快樂成長的出路,相反,若拒絕他們變性的要求,會逼他們走上絕路似的。可是,這似乎只是一個神話,並沒有足夠科研數據支持。

八成性別焦慮兒童 長大後不再想變性

現時的臨床科學實證指出,約有八成患有性別焦慮的兒童,青春期後性別焦慮的感覺會自然消退,不會再表示想當異性,只是當中很大部分會成為同性戀者;而且,專家指出,由於腦神經具可塑性(neuroplasticity),恆常的跨性別行為會同時影響腦部,助長認知上的性別混亂,出現自我應驗(self-fulfilling)的效果。換言之,如果讓兒童早期以異性身份生活,可能會增加他們的性別焦慮持續至成人階段的機會。或者,當他們長大後,不再想變性,研究發現逆轉變性別身份(de-transitioning)的過程並不容易。
在跨性別運動的鼓吹下,14歲的科里以為當女生可以解決他的問題,然而,性別重置手術除了導致不育外,亦要終身使用賀爾蒙,承受高血壓、血管栓塞、中風和癌症等風險。瑞典一項長達30年的追蹤研究便發現,進行了性別重置手術的成年人,其自殺率比一般人高20倍,死亡率和精神病發病率都高於一般人。現時歐美主張讓小至三、四歲,患有性別焦慮的孩子以異性身份生活,恐會不必要地把他們推上變性之路。
現代文明社會,無論駕駛汽車或飛機、結婚、喝酒等,甚至吸煙,都有年齡限制,因為背後假設了人要成長到某一階段,才發展至有足夠認知能力,自行作出判斷。面對變性年齡不斷調低,我們不禁問,到底我們是否應該跟隨一名16歲、12歲、9歲,甚至3歲孩子當時的感覺,容讓他,甚至鼓勵他變性——不管社會性或醫療性——呢?更甚的或許是,利用這些兒童推動這場社會運動。
今天科學仍未找出最佳辦法,也說不上哪個患有性別焦慮的兒童最終會走上變性之路。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只想看到子女快樂,相信這是每一個跨性別兒童父母的心聲。可是,基於實證研究顯示,約八成患有性別焦慮的兒童長大後會認同原生性別,不用踏上終身使用賀爾蒙,甚至進行不可逆轉手術的變性路,那些正常化跨性別行為的宣傳和政策可說是不負責任的。然而,家長們能獲得充足的資訊,協助他們陪同子女找出最適合他們的道路嗎?
【跨性別議題淺談系列十四篇之三】
文:香港性文化學會

揭發金賽醜陋的真相


拒絕不當教材橫行校園 家長要教育參與權!

風向新聞2017-03-19
原始網址:
https://kairos.news/65732

教育是百年大計,但家長們認為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已經嚴重偏差。(風向新聞攝)


訴求「家長要教育參與權」,有一場「當前家庭及教育危機公民座談會」18日在高雄君毅社區活動中心登場,包括高雄市議員陳信瑜、曾麗燕,參加座談會暨接受陳情。
據相關報導,該座談會主旨—「性別平等教育」應以「尊重」及「包容」為教導之重點原則,不應將「多元性別意識教材」納入國中小課程內容,亦不應列入各樣評量與考試的內容中。
現場也有下一代幸福聯盟、愛人如己關懷協會、前鎮區忠純里忠誠里里民、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遞交陳情書。
該陳情書寫道,性別教育平等法實施十多年來,不當教材在校園橫行,性氾濫文化使青少年的生命及健康受威脅。若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入法,等於是為「同性性交」背書,未來同性戀文化及同性戀養成教育入侵校園的狀況會更嚴重,家長擋也擋不住。
陳情書說,讓孩子性別混淆的性平教育:公民課本告訴學生可以選擇做男做女,選擇要不要當同性戀。如果家長擔心小孩性別混淆,反對這種性平教育,有可能會被冠上「恐同症」、「異性戀霸權」的罪名。
陳情書也提到,同運團體入班教導同性性交:學校輔導老師帶同志團體的志工進入校園,教學內容包括教導男男肛交(肛交)和女女性行為(指交及情趣用品性交),如果學生看完後,找其他同學嘗試,學校能負責嗎?
「家長的教育參與權,是台灣法律所保障,更是我們的基本人權!」陳情書明白點出,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3項:「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2:「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
另外,陳情書也提到,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規定教育權,第三項指出父母有權選擇子女教育。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第三項規定,締約國尊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子女選擇「符合國家所規定或認可最低教育標準之非公立學校」,及「確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 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
陳情的教材建議則如下:1.教科書中如有無實證基礎又標籤化之詞彙,如「異性戀霸權」、「恐同症」、「 性別光譜」等,教師不應使用,以免誤導學生之性別意識,且具爭議性課程內容不應列入評量(測驗或考試成績)。
2.各校性平教育教學計畫及教材內容(包含補充教材)應於學期初於學校官網上公告,並告知家長。3.各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應於7日前通知家長並開放家長觀課。
4.各級學校應確實委任具代表性之家長出席各項法有明定家長參與之會議(如:課程發展委員會、 教科書審查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等),學校必須於會議召開7日前通知家長代表與會。5.高雄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保障家長代表名額,其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1/3。(李遊博/綜合報導)


研究:男男性騷擾最常見 滿足加害者短暫性慾、競爭心態

風向新聞2017-03-20原始網址:https://kairos.news/65761

根據一份最新研究,最常見的性騷擾是發生在男性對男性之間。

根據學術期刊最新一份關於性騷擾心理的研究指出,性騷擾加害者是源自於本性;另外最常見的性騷擾是發生在男性之間; 喜好發生隨意性行為的人會增加其被騷擾的風險。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這份「性騷擾其背後心理機制」的研究由挪威科技大學(NTNU)兩位學者完成。研究人員調查了1326位平均18歲的異性戀男女,除了解他們過往有沒有被性騷擾外,還了解他們接收色情資訊的密度、對強暴的印象和是否有性別歧視的傾向。
結果發現,約60%受訪者表示,在過去一年有遇過性騷擾;約30%的女性和45%的男性表示,他們曾性騷擾過別人。令人訝異的是,人們常常認為性騷擾以男生對女生進行居多,但事實並非如此。
研究人員表示,最常見的性騷擾是發生在男性對男性之間,男性性騷擾女性居第二,其次是女性性騷擾女性。
研究更發現人之所以會性騷擾別人,除了為滿足其短暫的性慾外,更多時候是基於競爭心態,透過性騷擾攻擊其他同性的人,從而貶低他人褒獎自己,增加自己的競爭力,以其變的更有吸引力。而研究人員認為,這種心態是源於施害者本性放蕩,這些人多傾向發生隨意性行為(casual sex),故需要不斷褒獎自己,吸引更多異性。
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被男性騷擾比女性騷擾男性比例高出很多,意味著多數男性不知如何對女性表達其「性趣」,研究人員認為這需要藉由學校性教育來改善。該研究已發表於學術期刊《進化與人類行為》(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上。(吳雯淇/綜合報導)

後悔!英「變性」老翁 女兒身23年後要「轉」變回男人



今日新聞2012/11/30
原始網址:https://m.nownews.com/news/360870


住在英國西密德蘭郡(West Midlands)的科芬特里(Coventry),從男性(左)變女性(右),再變回男性。(圖/新華網)

做了23年女人,現在要「變」回來!英國1名75歲的老先生,50多歲跑去變性,近幾年發現外表雖然已經是女性,但心裡的空虛卻與日俱增,所以最後還是決定要重新做回「男人」。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英國西密德蘭郡(West Midlands)的科芬特里(Coventry)有位蓋里‧諾頓(Gary Norton),他從英國皇家空軍退休後,工作始終不順遂,為了擺除消極,他聽信醫生的建議,長期服用增加女性激素的藥品,並在1989年動了變性手術,正式成為女人。

手術後的他變成了「她」,胸部開始隆起、頭髮留長上捲,活脫脫是個女人,不過他的妻子以及4個孩子無法接受這樣的他,決定跟他斷絕關係。雖然蓋里擁有了女性的外表,內心始終是男性,家人離開後使他飽受孤獨,逐漸他後悔當初的念頭,於是他要求醫生將他再「轉」性。

蓋里2011年開始停止服用增加女性激素的藥品,也丟棄了所有女性的衣服和飾品,在迎接切除乳房的手術後,曾經是男人的他,又可以重新像男人一樣生活。

同性婚姻 杜特蒂:在菲律賓行不通

中央社2017/03/21
原始網址:
http://appweb.cna.com.tw/webm/news/aopl/201703210275.aspx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援引宗教以及法律因素,認為「同性婚姻」在菲律賓行不通。 (菲律賓總統府Malacanang提供)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傳真 106年3月21日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1日專電)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援引宗教以及法律因素,認為「同性婚姻」在菲律賓行不通。
杜特蒂於19至20日在緬甸進行官方訪問,他在會見當地菲僑時提到,同性婚姻在其他國家或許可行,但在菲律賓將難實現,「不分他或她,那是外國的文化,但在我們這裏是行不通的,我們大多數是天主教徒。」
具有律師資格的杜特蒂補充說,即使是菲國民法,也只承認男性與女性之間的婚姻。
杜特蒂說,「神給我們什麼性別,就認命接受,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了。」但他也強調本身並不排斥男同志或女同志,他就有親人是男同志。
去年菲國大選競選期間,杜特蒂曾表示會考慮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如今立場有所退縮。
對此,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菲律賓研究員康得(Carlos Conde)今天發表聲明說,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使菲國同志與自己所愛之人正式成婚,作為伴侶的法律權益將可獲得保障。
康得說,把民事婚姻擴大到同志族群,有助促進平等及非歧視等基本人權,菲律賓應向美國、南非等已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看齊。
人權觀察組織聲明也提到,在亞洲,台灣的立法人員也正嚐試修法及立法,把同性婚姻合法化。1060321

母子相戀不畏法律判亂倫 「我們會繼續愛」

蘋果日報2017/03/22
原始網址: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2/1081514/?utm_source=Via&utm_medium=Android_Share&utm_campaign=%E5%8D%B3%E6%99%82%E6%96%B0%E8%81%9E%2F%E7%84%A6%E9%BB%9E%2F%E6%AF%8D%E5%AD%90%E7%9B%B8%E6%88%80%E4%B8%8D%E7%95%8F%E6%B3%95%E5%BE%8B%E5%88%A4%E4%BA%82%E5%80%AB%E3%80%80%E3%80%8C%E6%88%91%E5%80%91%E6%9C%83%E7%B9%BC%E7%BA%8C%E6%84%9B%E3%80%8D





還記得美國新墨西哥州這對母子嗎?一名36歲地方媽媽梅爾絲(Monica Mares)和19歲親生兒子皮特森(Caleb Peterson),兩人發展出母子亂倫的關係。但兩人不怕被執法當局起訴,而最新判決指出,兩人犯下亂倫罪,法院判他們3年緩刑,其中有18個月須受監管,且兩人必須分開18個月,梅爾絲也不得與其他9名親生兒女接觸。

據英國《都市報》報導,梅爾絲在16歲就當上小媽媽,並生下皮特森,但之後將皮特森送人撫養。兩人在2015年透過臉書重新結緣,之後皮特森與梅爾絲重逢,住在一起,梅爾絲也對他無微不至地照顧,讓皮特森相當感動,兩人也日久生情,發展出相戀的男女關係。之後有鄰居發現這段亂倫情而報警,但梅爾絲和皮特森都強調,他們不怕這段禁忌之戀曝光,反而希望藉此得到更多世人的關注和討論。

梅爾絲先前也說,如果法官要她在其他9名孩子與皮特森之間做選擇,她會選擇皮特森。而這次的判決,梅爾絲真的被迫不能與其他兒女接觸。對於這段母子亂倫,梅爾絲的前男友查維茲(Dayton Chavez)則表示願意挺到底。

此外,檢察官里布(Andrea Reeb)也在庭上指出,她認為緩刑是最好的判決,而且梅爾絲與皮特森需要的是治療,而不是被關進監獄。面對判決,梅爾絲和皮特森仍大聲宣告,他們還是會想盡辦法在一起,繼續愛下去。
台灣網友紛紛表示:「亂倫明明就是個人行為。」、「同性婚,異性婚和亂倫有何相干?大家要理智一點。」、「不是說『有愛最大』?!」、「落後的種族。」、「真噁心。」(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2017年3月20日 星期一

同性戀資料庫 ─ Facts for LGBT


本網站旨在提供有關同性戀和同性戀者的中文資源,指出同性戀行為和同性戀運動所產生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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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資料庫2014年7月1日
http://www.facts4lgbt.info/b5/index.php

Family First Taiwan 台灣家庭第一協會



宗旨 : 建構家庭為和諧社會的基石
*鞏固健全家庭關係 *
促進家庭幸福

建構家庭為和諧社會的基石*鞏固健全家庭關係 *促進家庭幸福

我們相信
每一位爸爸,都願意做個好爸爸,
只是在工作辛勞,大環境的壓力下,心有餘力不足.
所以我們設計引發爸爸們學習興趣的活動.
我們看見!
爸爸們的心聲需要被理解,進而得到尊榮和鼓勵.
我們有一套!
我們真的有一套操作秘笈,只要你是爸爸,就用得上它,你將會有
一群哥兒們:一起歡笑,真心相挺,分享交流,
共同勉勵,成為更好的爸爸!

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同婚修法再開槓 連署罷免綠委王定宇

蘋果日報2017年03月11日
原始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311/1074236/applesearch/%E5%90%8C%E5%A9%9A%E4%BF%AE%E6%B3%95%E5%86%8D%E9%96%8B%E6%A7%93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巡迴全國舉辦四場同性議題座談會,今天在台南神學院舉辦最終場,教會邀請主張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列席。反同的台南捍衛婚姻家庭聯盟號召300多人到場外抗議,聯盟總召机嘉勝向尤美女遞出陳情書。尤美女接下陳情書說,「你們的聲音無論在立法院或行政院,都能充分表達,我們也都知道了」。主辦單位同步舉行連署罷免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王定宇活動,聯盟已針對設藉台南市第5選區的公民展開連署,第一階段需要3273人連署,聯盟公民代表江淑華說,目前已經快達到3000人,他們會持續努力,希望能跟北部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一樣,罷免這些態度跟競選政見不一致的人。「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子女教育父母決定」、「同志教育退出校園」,台南捍衛婚姻家庭聯盟得知挺同婚的立委尤美女,將出席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南部場座談會,號召300多名反同婚民眾到場外抗議,成功大學性別社團「TO.拉酷」的10多名成員也到場表達意見,力挺婚姻平權。台南捍衛婚姻家庭聯盟總召机嘉勝說,天生的同性戀是少數,可以透過輔導去改變。今天站出來的民眾接受同性戀,但是不能接受通過同婚法案的性解放、錯誤的性教育,影響下一代;聯盟公民代表江淑華說,聯盟趁最後一場座談會發聲,要讓政府知道,多數人都是尊重同性戀,但不容修改「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成功大學「TO.拉酷」社團也到場表達立場,一名徐姓國小教師說,現在孩子早熟,接觸性觀念的管道很多,因此與其讓他們臆測,倒不如在課堂上給予正面、正確教導,落實性平教育,很合理。(辛啟松/台南報導)

民脂民膏用在開辦多P性文化講座 這叫社會公義?

「拒絕壓縮社福的同志團體!」臉書粉絲頁「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1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粉專「滿天星素人連線」爆料,聯合勸募的社福支出竟用在力推「多P約砲」的同志熱線協會上,排擠真正的弱勢。
「滿天星素人連線」發文,「第一次多P就上手-多人性愛講座,開放式關係入門講座,開放與多重伴侶關係無害小聚,這個從今年頭到年尾都在鼓吹多重性伴侶關係的講座, 講座開不完, 真是熱鬧滾滾啊。這就是聯合勸募一年花百萬元贊助的單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好個非典型親密關係小組。聯合勸募說88%用在社會福利計劃, 第一次多P就上手,是社會福利計劃?」
「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指出,台灣每一年用在愛滋與同志中心的總招標金額就超過上億元,現在同志團體連社福基金都要瓜分,且把民脂民膏用在開辦多P、約砲、吸毒、愛滋無套等性文化講座,叫什麼社會公義?
「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批評,愛濫交、愛嗑藥、不想戴套,讓全民幫忙買約砲丸(PrEP),讓多少學齡前兒童必須自費補牙、塗氟,排擠防疫經費,這叫什麼社會公義?
「愛濫交、愛嗑藥、不戴套、又怕死、又不願自費篩檢、又不想等上三個月,所以要求政府開放男男捐血,好讓可以用靈敏度高且高價的NAT幫忙篩檢,將成本轉嫁給全民,這叫什麼社會公義?」
「染愛滋仍愛約砲、愛吸毒、不想戴套,所以要求愛滋除罪,好讓自己更放心無套濫交,這叫什麼社會公義?」
「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感嘆,強調家庭價值的導盲犬協會、世展會,遭同運利用媒體、網路,鋪天蓋地的霸凌,迫使兩個單位致歉又致歉,這叫什麼社會公義?
「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質疑,同志是老弱殘孤雛嗎?這種好手好腳,整天鼓吹性愛嗑樂、散布錯誤資訊,荼毒下一代的團體,捐一毛都是助紂為虐!「從今天開始,拒捐協助荼毒我們的孩子的聯合勸募協會!」(李遊博/綜合報導)

從性別流動看性別教育實驗結果


蘋果日報2016年11月21
原始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1/993698/


曾淑賢/中原大學特教系副教授在台灣同性婚姻的爭議中,支持者認為將同性婚姻正常化,會擴展孩子的視性別潛力,不會帶來長久負面的影響。乍看之下,似乎正確,因為通過同性婚姻多年的北歐諸國中,同性戀者佔人口的比例並未提高。但這表面的事實卻掩藏了一個重要問題:許多研究一致發現性別流動主要發生在女同性戀(63.6%)和女雙性戀者(64.7%),男同性戀(9.52%)則相對穩定許多 (Mock &Eibach,2011)。而這樣的流動又特別密集在青少年期。例如16歲青少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在17歲時轉為異性戀的比例是異性戀青少女轉為同志的25倍(Savin-Williams and Ream, 2007)。美國麻州同性婚姻於2005年合法後,校園開始大量引入同性戀正常化課程。當時有一位父親David Parker因抗議相關課程,從幼兒園帶走6歲的兒子而被逮捕。但是,UCLA追蹤2005年3年前和後3年間的結果,發現17歲青少女的同性性接觸增加兩倍,而相對的異性性接觸則降低了四分之一(Gartrell, Bos, & Goldberg,2011)。而女同性戀家庭養育的青少女同性性接觸則是異性戀家庭同儕的1.5倍。顯示性別教育與女同性戀撫養因素都對青少女的性別流動有明顯的鼓勵效果。畢竟,小女生本來就喜歡窩在一起,過早暴露於性別流動的概念,是否反被混淆了其性向認同而游移於不同的性別關係中?事實上,這樣高度不穩定的性別認同對女同伴侶關係有長期的負面心理後果,如高伴侶暴力情形(Taylor, Brown and Herman, 2015)。各國的數據也顯示成年女同性戀伴侶的離婚率高出男同性戀與異性戀約一倍(荷蘭統計局,2015),但女同性戀伴侶比男同性戀養育兒童的意願顯然更高。因此,被養育兒童的長期發展也堪慮。雖然同婚養育兒童的發展成果尚未有嚴謹的大樣本數據,但不穩定的伴侶關係一定對孩童的成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關於同婚養育和性別平等教育,政府需要做長期系統性的風險評估,邀請兒童發展專家作更嚴謹的規劃,不能僅以平權作決策依歸或教材內容的主要依據。尤其性別流動只是源於女性主義性自主權的一種主張,未經過兒童發展實驗驗證,且由上述可知受教育環境影響頗鉅。我們應要降低性別流動,而非鼓勵。所以,國教署在提供給學前到高中學生的性別自我瞭解(學生篇)中提到按照生理分成男生及女生是退流行,強調性別位置的流動,已將學生性別認同發展曝露在極大風險之中。
我認為性平教育內容應如實陳述多數人的情形,然後從接納同志和減少歧視的角度,引進多元性別的認識,著重接納與尊重多元性別的差異。而非過早強調性別流動,以免混淆兒童和青少年,尤其是女孩的性別認同,也應提供兒少同志足夠的心理支持。歐美各國的前車之鑑,應為今日台灣積極推動同婚的政府當局需要思考的。

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德國社會學家庫彼(Kuby)談「性別意識形態」

著名德國社會學家庫彼(Gabriele Kuby)曾出版《世界性革命─以自由的名義毀滅自由》一書,她來台期間(04/15)接受台灣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的專訪,特別強調「性別意識形態」風潮〈可以選擇自己的性別、不同的性傾向都是好的〉正席捲歐洲,這將大大破壞“家庭”的基礎,她呼籲每位基督徒應該站起來,一起維護人的尊嚴,天主會站在我們這一邊的。

以自由之名毀滅自由



原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172&v=WHKaQrPuhqM



著名德國社會學家庫彼(Gabriele Kuby)4月16日〈星期六〉在台北市實踐大學以「以自由之名毀滅自由」為題發表演講,她說高等文化──穩定發展的文化,存在於嚴謹的性規範,也就是基於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

德國社會學家庫彼(Kuby)「全球的性革命」


著名德國社會學家庫彼(Gabriele Kuby)曾出版《世界性革命─以自由的名義毀滅自由》一書,4月15日〈星期五〉在新北市崇光女中以「全球的性革命」為題發表演講,她特別強調「性別意識形態」風潮〈我們的性別不是天生的,是後天形成的,性別可以改變、不斷流動〉正席捲歐洲,挑戰我們既有的傳統文化與信仰,改變家庭制度,企圖粉碎穩定的社會基石。

性教育教材被轟落後 衞生署急撤網頁內容



背景圖片:《衞生署》宣傳品
衞生署一份性教育教材,建議大眾「衣着不宜太性感」、「避免二人獨處一室」,以避免婚前性行為,被網民質疑內容落後。衞生署發言人今日回應《立場新聞》查詢,指有關教材是在2000年製作。中央健康教育組早前亦發現教材資料過時,因應公眾關注,署方已即時移除相關內容。
本地作家洪曉嫻日前在Facebook上載該份性教育教材。教材稱性愛是人的基本需要,但若不顧後果就可能會陷入困局,包括是意外懷孕及患上性病。教材又教導大眾「如何避免婚前性行為」,包括是「衣著不宜太性感」、「避免二人獨處一室」,並配上一位衣著性感女士的卡通圖案。在「如何拒絕性要求」一部分,多張卡通漫畫都是由女士拒絕與男士性交,並附以文字如:「保持適當距離」、「堅持原則」等。
洪曉嫻質疑,教材是否意指衣著性感就是性邀請、獨處一室就是是同意性行為,「咁以後所有強姦案都不用拉人?所有性罪行都是女人的錯?」她又批評,教材中拒絕發生性行為的責任都是落在女方身上,「所以有咩事,都係因為女仔冇『堅持』」。
不少網民均留言,質疑教材是性別歧視而且內容落後,「係咪香港歷史博物館的館藏?」亦有人批評衞生署是宣揚道德潔癖以及侮辱女性。
衞生署發言人回應稱,該健康教材於2000年製作,為一款健康教育展板,可供公眾借用,亦上載於衞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網站內。此展板的內容沒有相關單張。
衞生署就不同健康課題(包括性教育),製作健康教育資料及推廣健康促進活動,並不時按需要,亦會與時並進,參考回饋、反映及專業人士的意見,檢討及更新內容及手法。
中央健康教育組早前檢視網頁內容時,亦發現這套「性教育」展板,屬較早前製作的健康教材,亦認為載有過時資料,正計劃逐步修訂網頁內容並移除過時資料。現因應公眾對這套「性教育」展板的關注,署方已即時跟進及移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