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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愛的進行式(二)─預防孩子成為同性戀者


  1. 資料來源:歐特芬等著/謝美琴譯



前言

        在我們輔導的青少年組中,總有一些同性戀傾向的孩子進進出出,使同儕們避之唯恐不及。他們異常敏感,父母也常不知所措,總希望能把孩子導向正常的行爲而被同儕接納,避免他們反其道而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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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爲性傾向所困惑時,有三項事實是父母必需審慎思想的:
  1. 不是所有有女性化特質的男孩或有男性化傾向的女孩長大後一定會成爲同性戀者;也不是所有同性戀者在幼年期就具有這些特質。
  2. 父母采取任何行動並不保證能有效改變他們,孩子仍有自由意志,且需爲自己的 M定負責。
  3. 孩子沒有免于受試探的權利。不管父母如何保護,他們仍可能受誘惑而去探索性的傾向。
因此,身爲父母的我們不應對在發展階段孩子的行爲反應過度,甚至貿然做出嚴苛的責罰。不過,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坐視不管或默認,我們應善盡父母的職責,給他們良心的提醒,而不是惡意中傷。


讓孩子知道,一次同性性行爲的嘗試不代表從此就是同性戀。很多同性戀團體要孩子相信這個迷思,他們藉此誘使孩子一步步陷入同性戀生活型態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預防步驟
預防孩子同性戀的第一步,就是要認清孩子的行爲或人格裏同性戀傾向的早期征兆。父母有所發現後,應提供替代活動和加強親子關系,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無條件的愛與接納。

1.認清早期征兆和指針
      某些特征是同性戀者共有的。孩子呈現一部份特征並不表示他們會進入同性戀關系。父母過度反應和責罰于事無補,只會節外生枝。接納和愛仍是使他們回歸正常的不二法門。這裏提供兩種模式的指針:

a. 他們不愛傳統對兩性認定的活動
 這個模式裏,男孩反喜歡女性活動,女孩喜歡男性活動。當父母不能接受孩子的興趣時,問題就衍生了。被父母所拒的孩子受挫後,反轉向他處尋求肯定。
記住,如果孩子實在不愛傳統認定的活動,仍請給予合宜的精神鼓勵與接納,而不是一味反對或冷嘲熱諷,你可以在別的項目上重建他們的自信與自尊。

b. 他們與異性有較多的互動
不被同性朋友接納是使他們走向異性團體尋求認同的主因。如果孩子選擇與異性同行,可能是性別認同出問題的征兆。
這種情況下,不妨用鼓勵代替責罵。加強兒子的男性氣概或女兒的柔性特質,借著接納、肯定和開放的態度導正他們,如擁抱或說贊賞的話。

2.認清不健全家庭的特征和行爲問題
父母的第二步是認清家庭裏不健全的關系和行爲模式,努力改善成爲一個開誠布公與良性溝通的園地。如果孩子感到疏離與孤立無援,往往是家庭成員與孩子間的互動出了問題。
疏離感是很多同性戀者早期家庭生活中共有的標記,通常是經由下列其中一種家庭模式漸漸形成的。

a.父母想要一個不同性別的孩子
一個家庭裏,如果已有一個男/女孩,父母就希望第二個是女/男孩。如果不巧第二個仍是男/女孩,父母常不經意對孩子表白:“真遺憾!你應該生成一個漂亮的女兒。”“你如果是個兒子該有多好!”這樣的殺傷力不是孩子可以承受的。
有些父母刻意讓孩子穿著、打扮像異性。聰明又敏感的孩子對父母的心意了然于心,爲了被父母接受與贏得認同,穿著、表現、行爲、舉止就盡可能投其所好。這樣,就透露出孩子其實是不被父母接納甚至被拒絕的訊息。
如果你曾經說過傷害子女的話,立刻放下身段跟他們道歉,重建他們在家中的角色定位。

b.父親長期缺席,親子關系冷淡
微弱的父子關系也是同性戀者成長過程中共有的現象,他們坦承感受不到父親的肯定與認同。有些人甚至承認發生同性性行爲是想彌補無法得到的父愛。反之,常遭父親辱罵、動辄得咎的女孩,會因懼怕而對所有男性退避三舍,並轉而尋求與女性的關系。
如果家裏沒有父親,兒子會渴望有個男性角色爲其榜樣,女兒也需借著學習與男性有情感上的互動。單親父母需爲子女找一個可信任的親友,成爲大哥哥大姊姊的角色,或尋求協助。
父親需以開放、誠實的態度對子女表達關愛。有些父親因原生家庭的背景,不易表達自己的感情。此時,就得找家庭輔導員的協助。能坦承自己的弱點與不足處,等于跨了一大步。對子女而言,看到父親如何處理錯誤比完全沒有錯失還要重要,並且深具意義。

c.孩子遭受性侵害
性侵害對任何孩子都是不堪的經驗。但更傷心的是,事後,因父母不自覺逃避或不敢面對,無力幫助孩子從傷痛中得到治愈,並重新站起來。

先前小葛的例子裏(見上期雜志),我們看到三方面的缺失:其一,情感疏離的父親沒有與孩子建立溝通的橋梁,那是維系父子感情極其重要的一環。其二,母親沒有傾聽孩子。一個只有十歲大的孩子述說大哥哥以特別方式擁抱他時,是在向母親表達無助與求救。縱使孩子語無倫次,畢竟也已表達非比尋常的訊息。其三,他遭受一個權威大人的侵犯,而他心裏相信,因爲此人很重要,所作所爲不可能有錯。

父母需要持續不斷以開放的態度與兒女溝通。孩子還小時就教導他們,身體要被尊重,不容被侵犯。任何人都不可碰觸他人身體的重要部位,任何不尋常的觸摸都要告知父母或當場的其它大人。

最後,成爲一個積極的傾聽者和溝通者。除了訓練孩子懂得保護自己,父母也要學習積極傾聽與溝通,協助 孩子重建自信與自尊。

同性戀者有希望改變嗎?

放棄同性戀行爲絕非易事。假如孩子已經有同性戀行爲且開始認同同性戀的生活型態,他們反比以前更迫切需要父母的愛與接納。不要讓沖突疏遠你們的關系。也許此時親子關系面臨考驗,但只要你一心愛孩子,願意永遠守護他們,孩子就有希望重新回來。

在輔導同性戀傾向孩子的同時,我們也協談他們的父母。我們建議他們禱告、忍耐,用永不放棄的愛對待孩子。我們也已看到果效,因爲不少父母已經一掃陰霾,露出希望的笑臉,迎接他們決心放棄同性戀生活的兒女。很多家庭也得到適時的醫治,帶來生活上無比的盼望。
對孩子不要輕言放棄!好好地愛他們吧!因爲他們是你們的至親寶貝。

愛的進行式(一)─對同性戀子女的教導



資料來源:歐特芬著/謝美琴譯

前言

        對父母而言,家裏有同性戀的子女帶給他們的痛苦遠甚于其它問題的沖擊。我們協談過許多父母,子女有別于常人的性傾向徹底擊垮了他們的希望。爲數不少的 不彰,因爲他們只想孩子一夕改變,並不願真正了解問題的症結。

        我們的目的無他,只是希望確實幫助父母能從了解的角度處理子女同性戀的問題,借著更多良性的互動,達到實際的效果。

        同性戀不再是個人單一的問題,而是整個家庭需正視的問題。往往父母感到最困難去愛的卻也同時是孩子最迫切需要的,那種愛是父母給得起也必需給的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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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傾向如何改變
爲幫助父母了解有些人是怎樣對性傾向感到困惑的,我們願意將小葛的不幸遭遇公諸于世。經過多次溝通與協談,我們確信他在選擇過同性戀的生活上頗具代表性。

小葛來自一個和樂的家庭。十歲那年發生一樁不堪回首的悲劇。那時,他到鄰鎮參加公演。夜裏被當地負責接待的青年非禮,雖然隱約覺得不對,但不敢不從。事後,小葛陷入極度的痛苦、驚嚇、恐懼與惡心之中。他不敢入睡,因那人的骯髒龌龊不斷呈現眼前,他也不敢大聲宣泄,恐遭人側目。小葛有如驚弓之鳥,罪惡感不時盤踞心頭。他刻意回避同伴,深怕別人察覺有異。十歲的他困惑極了,心裏反複想著,那事是正常的嗎?別人也遭遇過嗎?告訴大人,會惹禍上身嗎?那人爲何如此待他?

回到家,既無法向粗枝大葉的父親傾吐,也擔心愛他的母親無法承受,甚至以他爲恥。當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向母親表達:“有一位大哥哥在我准備睡時,熱情地擁抱我……他的方式很特別,……他甚至不認識我是誰呢?!”母親竟然沒有聽出弦外之音,反欣慰地表示那是別人對他的肯定與贊賞。這樣的結果,幾令他崩潰。他絕望地沖向浴室哭泣,挫折感襲卷而來,深藏的秘密像千金鼎壓得他喘不過氣,無法卸下。一連串的罪惡感、困惑、難堪與無力感徹底讓他陷入孤獨與失落的絕境。

從小學到初中,這樁不爲人知的往事深深烙印在他心底、一直讓他自覺與衆不同、身心俱疲、孤立無援與不被接納。與此同時,他渴望同性朋友的陪伴,這樣的需要曾幾何時竟轉換成另一種欲望。

小葛的遭遇,不僅僅是一個病態的大人侵犯一個年幼的孩子而已,它更提醒我們要注意與家人的關系,以及家人如何影響孩子在處理生命中所發生的悲劇的能力。
支持同性戀的運動正方興未艾,有些地方甚至考慮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合法權益。這些趨勢不禁讓父母們憂心忡忡,不知該如何教養子女。他們所關心的問題諸如:同性戀的生活型態正常嗎?聖經有關同性戀的論點合宜嗎?同性戀只是另一個替代的生活型態嗎?孩子有同性戀傾向,父母是順其自然發展還是試圖改變他們?

同性戀的形成

正視同性戀,我們需把同性戀與同性戀行爲分成兩個個別的問題來探討。

所謂同性戀是指渴望得到同性間的親密感、接納與感情,是一種內心的認同。同性吸引不一定發生同性戀行爲。同性戀行爲是這種欲望的具體行動,與同性戀本身截然不同。但不論如何,有同性戀傾向的子女,仍是我們所愛的,不該拒他們于千裏之外,不被接受的只是他們的行爲。

同性戀是怎樣形成的?至今科學研究仍未下定論,身爲父母,我們要避免讓有同性戀傾向的孩子覺得自己是個天大的荒謬。我們必需區隔人和行爲,因爲對想過不同生活的孩子而言,我們依然是他們的希望。

而我們也一定要給他們希望,避免在痛苦掙紮的人身上堆砌更多的罪惡感。如果孩子不相信有希望,他們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否認問題,並借著發生更多的同性戀行爲來肯定與接受自己。我們不但要堅信他們是有希望的,且要在愛中給他們希望。設若我們怒目相向,所有的努力都將付諸流水,反把他們逼向死角。

我老早是這樣了

與有同性戀行爲的人接觸,困難點之一就是他們深植于內心的情結,認定有記憶開始,就已經是這樣了。如果我們願耐心聆聽,就更有把握了解實情並解決問題。首先,同性戀者從童年起並沒有與同性有過性接觸,除非被侵犯。其次,幼年起也並沒有性方面的想法與感覺。以正常發展的過程來看,性的沖動是後來才有的。

所以,當他們說:“從有記憶以來,就已經是這樣了。”他們只是表達自己與衆不同。他們常講自己的幼年期是在孤獨、疏離與家人的排拒下度過。這種現象在我們的社會倒是司空見慣。

問題端視我們接受怎樣才是正常的孩子。男孩的行爲不合男性規範就被冠上娘娘腔的稱號,女孩顯得較陽剛就被取笑爲男人婆。只因孩子表現出獨特的興趣與才華,就爲他們貼上卷標,表示他們特立獨行。被別人嘲笑也就罷了,身爲父母甚且對他們另眼相待。

一位父親一心想打造兒子成爲足球明星,怎奈看到兒子在玩娃娃。父親氣極敗壞,擔心他一輩子沒出息,于是把洋娃娃踩爛不准再碰。孩子何錯之有?他只是不愛玩槍而愛玩娃娃,父親顯然是反應過度。

假如這個小小的意外只是多次遭受父親拒絕與否定中的一次,那麽疏離感就漸漸在幼童心裏形成了。父子漸行漸遠,逼使孩子在別處尋找父愛與接納來彌補。

假如兒子日後在同性戀團體中得到肯定,他就會相信打從出生就已像那些人一樣。他被灌輸這樣的觀念:若你與衆不同,意味你就是同性戀者。往後,帶著困惑的年輕人就會相信,唯一對的事就是發生同性戀行爲。到那時,大勢已去,要再接受自己不是從出生就已是同性戀簡直就是難上加難。而事實是,他根本不是同性戀,他只是性格有別于一般人,結果竟然不見容于社會及父親。

愛他,接納他

身爲父母,我們本能的愛孩子。我們能做的是爲每個孩子的獨特及天份喝采。即使孩子做的事不合乎文化禮俗,我們仍需無條件接納與愛他們,免得他們在不當之處尋求愛。
我們不應要求孩子的表現一定要壁壘分明,男是男,女是女;更不該用傷人的字眼壓得同性戀者情何以堪,他們承受的壓力遠比我們想象的還嚴重。

父母們一定要強忍沖動,不要對孩子任意拒絕、貼卷標及做出錯誤的假設與判斷。鼓勵孩子發揮天份,放棄先入爲主的性別觀念。我們能做的,就是單單去愛他們,如果我們再吝于給孩子愛與接納,有朝一日,別人會樂意取代我們的位子,到時就後悔莫及了。

"Parenting the Homosexual." By Stephen Arterburrn and Jim Burns,謝美琴譯。Copyright(2004, Focus on the Family. All rights reserved.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secured. Used by permission.



同性戀的起源:天生抑或後天-葛琳卡


前言

        香港的同志團體一直聲稱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這種性傾向不應受到歧視。他們甚至要求制訂《反性傾向歧視條例》,防止同性戀者的「權利」被「剝奪」。究竟同性戀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呢?本文嘗試從生物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的角度分析同性戀的起源問題,並深入檢視一些支持同性戀天生論的遺傳學、產前神經激素、神經解剖學等方面的「證據」,盼望能減少和糾正一般人對同性戀起源的誤解及不正確觀念,引發這方面更多的討論,從而讓大眾對同性戀有更全面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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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4成青少年 願婚前性行為(2012/0727)

資料來源:中市調查 16%能接受性交易 2012年07月27日

【蔡智銘╱台中報導】愛我就要給我?一項針對台中市青少年性態度調查發現,四成一青少年認為婚前性行為有助提升感情,一成六能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概念,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蘇雅惠表示,調查顯示青少年「性」、「愛」分不清,性侵害危機增高。明台高中廖姓女學生說,有些同學性觀念比較開放,但多數同學還是認為不應該年紀輕輕就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生子。









台中市青少年性態度調查
台中市「張老師」五、六月針對二千二百多名十二歲至十八歲的國、高中學生進行性行為態度調查,其中男生一千二百六十人、女生九百三十五人,有四成一青少年認為,戀愛時為滿足雙方生理需求,可發生婚前性行為,也有助於感情提升。


有「愛就給我」迷思

        台中「張老師」中心總幹事羅華容根據調查指出,將近六成五青少年不同意婚前性行為,但也有將近三成五青少年有「愛我就要給我」的錯誤迷思,認為拒絕對方性行為要求,對方可能不再愛自己,將性行為的發生當作維繫感情的唯一元素。

        更讓她擔心的是,一成六的青少年能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的概念,如果推估到全國,恐有超過三萬名青少年性態度價值偏差,恐衍生更複雜社會問題。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蘇雅惠表示,去年台中市有一千五百多件性侵害個案,有六成七是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大部分屬於「兩小無猜」的「合意交往」,顯示青少年對於性與愛,還是無法分辨清楚。

        台中少年法庭主任觀護員李錦松舉例說,曾有一對國二班對,女生父親提告指女兒在家裡被男同學侵害,男生父親質疑不是他兒子誘拐女同學,也提出告訴,雙方互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都被判保護處分。

可撥相關專線求助

        台中「張老師」中心諮商心理師張素惠指,青少年應培養正確性行為態度,建立親密兩性關係,如遇問題,可撥性侵害防治保護專線113或110,也可撥「張老師」輔導專線1980、台中市家暴中心諮詢專線04-25293453。

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14歲男生被親同老師趕出課室

14歲男生被親同老師趕出課室
最新逆向歧視案例(reverse discrimination case)


Daniel Glowacki是美國一個十四歲男生,只因表示不同意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就被趕出課室,請看以下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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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STORY

Daniel Glowacki
Inspiring defender or bully? Daniel Glowacki’s economics teacher has been portrayed as both in the national media for kicking Daniel out of his class. Daniel’s offense? Disagreeing with his teacher’s view on homosexuality.

The story his economics teacher told the media, school board, and teacher’s union paints a very different picture of the incident than the story told by the Daniel and other eye witnesses from his class. After his economics teacher asked a student wearing a belt with a confederate flag buckle to leave her belt outside in the hallway, the teacher proceeded to tell the class why he was wearing a purple shirt that day in support of homosexual rights and Anti-Bullying Day. Daniel raised his hand, and asked why the student’s belt wasn’t allowed in class, but the teacher’s shirt and message was. The teacher asked him if he supported homosexuality. Daniel responded that it was against his Catholic faith. 

 

According to the economics teacher, Daniel’s statement was “anti-gay” and “homophobic,” and so he was justified in kicking Daniel out of his class. He admits that he became “emotional,” but according to Daniel, that entailed following him into the hallway, shouting after him that he was “bigoted” and “racist.”  He also wrote him a referral for “unacceptable behavior.” A second student disagreed with the teacher’s view on homosexuality, and asked to leave the classroom also.

When the incident was reported, the teacher was suspended without pay. Then he began a campaign to recast the story by reaching out to the media and teachers’ union. On The Ellen Show and MSNBC News, he was commended for doing a “good thing” by putting a stop to harassing speech.

However, the school district reprimanded him, claiming he “disciplined two students for holding and stating personal beliefs, to which [he disagreed].” The reprimand continued: “You disciplined them in anger under the guise of harassment and bullying because you opposed their religious belief and were offended by it. The students were causing no disruption to the educational process,” and noted the irony of punishing students for having opinions he could not tolerate on Anti-Bullying Day.

Daniel was paid a settlement, and the incident was removed from his file.

His economics teacher also filed a grievance, and was reinstated at the school. 

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同運真的沒有雙重標準?──回應歐陽文風〈是非顛倒,以此為最〉一文 / 韓森



資料來源:《時代論壇》Christian Times


韓森
後同性戀者

歐陽牧師對於麥沛泉君的批評,已經反映了他對於異議份子言論的不寬容,處在自我為中心的立場。我舉出一些台灣的例子,歐陽牧師就可以體會麥君的說法,本人同意麥君說部分激進同運人士是「兩面標準」。

台灣走出埃及校園分享 同運冠上反同及恐同污名

   「情慾是可流動」的說法,依據性別團體的論述,也為性別主流理念;以我個人在同運的經驗,同運承接婦女解放運動的脈絡,並且發揚光大。以「情慾流動」論 述來說,從同性戀流到異性戀的脈絡思考,這也是一種性少數的立場,要給予尊重。當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下稱「走出埃及」)今年四月,受邀到大學通識課分 享生命經驗時,同運卻匯集了同志的能量,舉牌抗議,並運作媒體加以批評,其中親同運的台灣立報違反媒體的操守,單方面的大幅報導,批判「走出埃及」的正當 性及合法性。但是,對於一個想要尋求改變的同性戀族群,這是他的權益,同運卻大肆的質疑「走出埃及」在學校講座的合法正當性。為甚麼同運可以鼓勵青少年去 「探索」性傾向,但當同性戀者自願的想要改變,不再想過同性戀生活時,為甚麼幾乎全世界各地的同運都要反對,甚至冠上「歧視」的黑帽子?

家長質疑同志教育內容 被冠上「反同」標籤

   台灣教育部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原本要在去年八月在國中小學(香港的小五至中三)實施同志教育,但是家長及老師對於教案內容大大提出質疑,終於暫停 實施。同運卻認定家長打壓同志,反對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也冠上「反同、仇同、恐同」的標籤,加以醜化。這原本是可以對話的空間,卻在部分同運人士的刻意 串連下,變成了一場政治鬥爭。國中小學生直接關係者是家長,家長提出異議是正常的反應,是基於保護的立場,也是家長的權利。教育內容如果牽涉了家庭倫理、 價值信仰,家長有權利提出意見。但可惜,自去年到今年,撰寫同志教育教案的作者們,竟然以毀謗名譽的罪名,把四位提出異議的學者、家長告到法院,案件目前 還在審理中。「同志教案」作者們的行動,表達了一個強烈的企圖,就是因著維護自己的教案,不容許別人提出異議,甚至以法律來打壓異議者,這明顯就是不寬 容。

美國一對攝影師 被告仇恨罪

  二○○八年美國一對攝影師夫婦以信仰為由,拒絕為一 對同志伴侶拍攝她們的「婚禮」,被該對同志伴侶告到法庭,法庭判定攝影師夫妻歧視。同志伴侶如果寬容,攝影師夫婦只是拒絕一單生意,到底做成了該對同志伴 侶甚麼實質傷害?為何一定要控告對方,這不就是在打壓不同意見人士嗎?同志如果寬容,可以找其他同志友善的攝影師去拍照。信仰也是生命的核心價值,這對夫 妻以信仰理由拒絕攝影,這與歧視無關,這是個人的價值與信念。這樣的歧視理念卻被無限上綱的濫用,本人對美國這判例失望透頂,一如我對於烏干達政府對於同 性行行為以法定罪一樣的失望。以上的例子,在很多所謂的「先進的、民主的」國家中,不斷地以「雙重標準」對不認同同性戀的人進行一場批鬥。

後同性戀者投書 被貼「反同、叛徒」標籤

   自由論述是民主可貴的精神,相互尊重,不互相控告。當本人投書回應廿二位同志教會牧師的「同性戀不是罪」的立場後,即刻被同志在網路上貼上「反同、叛 徒」的污名。本人深深感覺在理性對話下,那種會不理性的躁動與反動?這原來只是基督教網站上神學的辯論與意見交流,怎麼跳級到反同呢?提出異議,就是「反 同,叛徒,歧視」?這個邏輯非常離譜,難道這就是同志團體時常提到的「尊重、包容、和諧」下的對應嗎?一定要符合並尊崇同志言論,就是友善的?不支持或提 出異議,就是「歧視」跟「打壓」同志?本人認為這是「假包容」、「假尊重」、「假民主」。「我不意你的看法=你在歧視我=你在反對我」,這樣的邏輯實在太 神奇了,這就是不寬容!同運這種的攻擊,讓我感覺就好像當年台灣總統大選時,中共以文攻武嚇、以飛彈演習恐嚇台灣人民,想把台灣民主扼殺在萌芽狀態的感覺 一樣。

  本人感染愛滋已經廿七年,作為一個愛滋病感染者,強烈感受到無限的歧視與壓力,甚至結構性的歧視現象。本人一直反對任何形式的霸 權立法,以及不理性的對話。如果性別平等法(類似香港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目標是為了保護所有性別的權益,我贊成;但是,如果法例是要強制所有人,接 受某一價值與理念。如同台灣的同志教育課程一樣,要求所有家長同意,不得反對,本人認定這就是「雙重標準」,應該起來與之抗爭到底,直到雙方的權益都被保 護完整。

  本人也是台灣原住民,我們族人非常少數,也非常的弱勢,也從來沒有用法律,要求漢人一定學習我們的文化語言,也沒有說你不同意我的文化,你就是歧視我,我要告你告到底。

  同運這方面真的太強勢了,強勢得令人恐懼!


編按:寄自台灣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2.07.10)

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

婚姻的社會價值───從社會科學得出的二十六項結論

資料來源:紐約 2005年



摘要
婚姻不僅是個人的情感關係,也是社會公益。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或應該進入婚姻,也不是每個在非婚關係中成長的兒童,均以失敗告終。婚姻不是能解決我們所有社會問題的萬靈特效藥。

不過,婚姻相當重要。在一般完整、已婚家庭成長的孩子,比一般在單親及繼父/母家庭成長的孩子優勝。相比高離婚率、多未婚懷孕及多衝突或暴力婚姻的社群,普遍婚姻美滿的社群,對孩子和男女的前途,更為有利。此外,如我們所見,穩固的婚姻文化所帶來的好處,可惠及不同種族、族群和階層。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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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由一群研究家庭的學者撰寫而成,計劃由美國價值學院(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贊助。第一版在2002年出版,第二版在2005年。本書中文翻譯為第二版。

本書屬美國價值學院全權擁有,未經書面許可,不得複製任何內容。
本書為非賣品,內容可在免費情況下傳閱。

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香港團體登廣告回應同性戀議題:指同性性行為不合神心意(2012/0706)

資料來源:時代論壇》Christian Times(7月6日消息)


時代論壇


【時代論壇訊】對於近日社會關注的同性戀議題,明光社、維護家庭基金、香港性文化學會及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於七月 八日出版的一二九七期《時代論壇》印刷版刊登半版聲明,指一夫一妻制是創世秩序的一部份,是聖經中的一個指導性的原則,所以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 的心意。另亦指聖經中多處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而且是「逆性」的行為。在聲明中,他們呼籲基督徒對罪絕不妥協,並要對陷入罪惡及傾向犯罪者常備恩慈與協助。


聲明全文如下:

嚴正聲明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
聖經清楚指出:「同性」性行為並不合乎神的心意:


(一)在創世記中可看到一個指導性原則(創一:26-28),就是一夫一妻制屬於創世秩序一部份,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的心意,當然同性性行為也不是例外。在新約,這個規範亦由主耶穌肯定。


(二)聖經多處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利十八:22;林前六:9;提前一:10),而且是「逆性」的行為(羅一:26-27)。


有誤以為聖經所反對的不是同性戀本身(如兩情相悅的同性 愛),而是一些不合理的同性性行為(如孌童和濫交);好像是將同性戀定罪的經文都有時代限制,不能應用於今時;就如一些好像貶低女性或支持奴隸制度的經 文;但按聖經真理:將同性戀問題比喻為女性、奴隸等問題並不正確,因為聖經無論在創造和救贖上都肯定男女的平等,也在不同地方從根本顛覆奴隸制度的精神 (如舊約律法和阿尼西母的例子),加拉太書三章28節更清楚宣告在基督裡再沒有男女、自主為奴之別。然而關於同性性行為,由舊約到新約只有一律的譴責!


吾等謹嚴正聲明堅守聖經之立場,並呼籲基督徒對罪絕不妥協,對陷入罪惡及傾向犯罪者則常備恩慈與協助,教會更向會眾推行屬靈教導,以達成基督的大使命!



明光社
維護家庭基金
香港性文化學會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
仝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