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智銘╱台中報導】愛我就要給我?一項針對台中市青少年性態度調查發現,四成一青少年認為婚前性行為有助提升感情,一成六能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概念,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蘇雅惠表示,調查顯示青少年「性」、「愛」分不清,性侵害危機增高。明台高中廖姓女學生說,有些同學性觀念比較開放,但多數同學還是認為不應該年紀輕輕就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生子。
台中市「張老師」五、六月針對二千二百多名十二歲至十八歲的國、高中學生進行性行為態度調查,其中男生一千二百六十人、女生九百三十五人,有四成一青少年認為,戀愛時為滿足雙方生理需求,可發生婚前性行為,也有助於感情提升。
有「愛就給我」迷思
台中「張老師」中心總幹事羅華容根據調查指出,將近六成五青少年不同意婚前性行為,但也有將近三成五青少年有「愛我就要給我」的錯誤迷思,認為拒絕對方性行為要求,對方可能不再愛自己,將性行為的發生當作維繫感情的唯一元素。
更讓她擔心的是,一成六的青少年能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的概念,如果推估到全國,恐有超過三萬名青少年性態度價值偏差,恐衍生更複雜社會問題。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蘇雅惠表示,去年台中市有一千五百多件性侵害個案,有六成七是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大部分屬於「兩小無猜」的「合意交往」,顯示青少年對於性與愛,還是無法分辨清楚。
台中少年法庭主任觀護員李錦松舉例說,曾有一對國二班對,女生父親提告指女兒在家裡被男同學侵害,男生父親質疑不是他兒子誘拐女同學,也提出告訴,雙方互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都被判保護處分。
更讓她擔心的是,一成六的青少年能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的概念,如果推估到全國,恐有超過三萬名青少年性態度價值偏差,恐衍生更複雜社會問題。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蘇雅惠表示,去年台中市有一千五百多件性侵害個案,有六成七是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大部分屬於「兩小無猜」的「合意交往」,顯示青少年對於性與愛,還是無法分辨清楚。
台中少年法庭主任觀護員李錦松舉例說,曾有一對國二班對,女生父親提告指女兒在家裡被男同學侵害,男生父親質疑不是他兒子誘拐女同學,也提出告訴,雙方互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都被判保護處分。
可撥相關專線求助
台中「張老師」中心諮商心理師張素惠指,青少年應培養正確性行為態度,建立親密兩性關係,如遇問題,可撥性侵害防治保護專線113或110,也可撥「張老師」輔導專線1980、台中市家暴中心諮詢專線04-2529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