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守護家庭 - 公聽會快報 - 2014/10/17
原始網址:http://taiwanfamily.com/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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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1.40]郭大衛秘書
主席各位委員,在場的各位嘉賓大家好,我是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的秘書郭大衛,今天非常榮幸能夠在這邊跟各位報告。
今天除了作為一個相關議題的研究者,更重要的,我是以一個同性戀的過來人的身分。
我從學生時代起有十多年的同性戀的經驗,但現在我是一個已婚者,我的孩子已經在我太太的肚子裡面三個月。早上我出門的時候我的太太他跟我kiss goodbye,她給了我三個深情的吻,這讓我知道今天她跟我在一起支持著我能夠在這邊跟各位報告。我非常慶幸能夠娶到她,她給我無條件的愛、支持,還有包容。在我們交往之前她就知道我的過去、我的經歷,她的家人也都同樣的知道,但仍然給我包容跟支持。我除了要感謝她,我另外要感謝的是我的父親,在我大學向他出櫃的時候,他非常的溫柔。他對我說,他對我的愛永遠不改變,他讓我感覺到完全的包容和接納,但是他的立場是非常中立!中立的!我這邊也要感謝我所成長的「文化背景」,還有我們的「國家教育」,沒有教導我們的父母「當你的孩子是同志的時候,你應該支持他和應該鼓勵他」、「這是不能改變並且是天生的」。如果我爸爸他今天他心中有這樣的想法,他同樣的包容、同樣的愛我,但是他把我往另外一個方向推過去,他跟我說「他支持我繼續成為一個同志」,那麼我想我今天不知道會走上怎麼樣的道路。
我們必須要去思考國家所扮演的角色,透過立法,除了保障人權之外,卻也表現出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怎麼樣的國家,表現出我們國家的道德、價值觀、信念系統。而當我們通過婚姻法的修正,讓「同性性行為」可以在「婚姻」這個條件下,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合乎道德的時候,我們的學校下一代的「教育」,是不是需要向一整個「同性性行為」的「文化」,敞開一個更大的門?因為同性性行為(因為同性婚姻而有合法的可能性的時候),會不會我們整個社會、還有文化,風氣變成同性性行為沒有關係?合情合理是可以支持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要請問我們有沒有去檢視同性性行為的風險?
在國外的文獻上面,我們會發現到,同性性行為者在生理、心理、健康都比異性戀的族群承受高達數倍的風險,以美國學者King所做的整合分析。在2008年,我以下所引用的資料都在給今天與會來賓的參考資料當中,是中間第121頁以下有120頁的英文資料,整合、回顧六百多篇論文的回顧性研究,非常的有參考價值。美國學者KING等人,在2008年做的整合分析,從13,073份的同性戀研究當中,挑出了28篇研究方法最好、最精準的論文,總和的樣本是214,344位異性戀者以及11,971位同性戀者。
在這邊我想要請問我們的政府,我們有沒有聘請專家學者看過一萬多篇的論文,好好為我們的國家政策擬出一個正確的方向?我也想要請問我們政大的李老師,他有沒有看過一萬多篇論文,為我們台灣找出最好的研究結果?還是,我們只是找了幾篇合乎我們立場的研究,用學者的身分試圖影響國家這麼重要的政策?而在這二十幾萬的樣本中,他們發現,男同性戀者在生命週期中的自殺意圖,刻意自殘,憂鬱症,藥物依賴的比例是異性戀者的2到4倍;至於女同性戀者憂鬱症自殺意圖是異性戀者的2倍,藥物、酒精依賴比例是異性戀者的將近4倍。
而感染愛滋病的機率,根據美國CDC跟WHO的資料顯示,在男同性戀族群中,和在異性戀族群中相比,尋找「單次」進行「無保護措施」性行為的愛滋病的機率,同性戀族群是異性戀族群的500倍。再以台灣的例子,衛福部在今年九月上個月HIV月報的統計,從今年到九月,有72.73%的個案他們的風險因子是「男性」「同性性行為」。同樣的數據在去年是75.13%,前年是百分之69.89%。在台大醫院接受治療的愛滋病感染者,接受使用病例回顧的方式,調查270位個案中,也有75.3%是男同性戀者。我自己成長的過程當中,身旁就有兩位同志朋友罹患愛滋病,這還不包括後來我們在失去聯絡之後產生的案例。我們想要強烈的質問,同性性行為所衍伸出來的健康風險,要由誰來關心?
第二點就是我們要回應,李彥蓉律師曾經在模擬憲法法庭所提出整理英語系國家心理學的研究,能夠預測青少年兒童健康發展調適的因素有三個:第一點是未成年子女與家長關係的品質、第二點是家長與重要他人的關係。
我們想要對第二點提出質疑,因為根據國外進行的大樣本研究可以發現,許多同性性行為者,無法維持長期穩定的關係,如此一來如果讓他們收養孩子,家人、家長和重要他人也就是他們伴侶之間的關係這樣子的不穩定,是不是反而影響其所收養孩子的健康?他們總結男女同性戀者平均情感維持的時間,只有2.5年。另外有研究發現,40歲以上的同性戀者,高達75%,沒有經歷過維持一年以上的感情。就我自己的狀況而言,我曾經有10個性伴侶,7個只有發生肉體關係,沒有情感關係,3個有情感關係,但是最長的情感關係是一個月。相較於我的同性戀戀情,我跟我的太太交往五年、結婚半年,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好。所以我們希望,我們的國家在保護部分人的權益的時候,也要顧慮到對我們整體社會風氣所帶來的影響?會不會我們下一代的父母,會覺得他們可以支持他們的孩子,往同性戀的道路走,但是這些父母他們有知道,他們的孩子面對是多麼高的風險、身體心理健康的風險?
以上是我的報告,謝謝大家。
影片資料來源:立法院公聽會網路直播錄影
公聽會主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
時間: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9:00~17:3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公聽會主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
時間: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9:00~17:3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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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什麼是後同(post-gay)呢?
同志生活專家Ramon Johnson認為,「後同」是指不認同或不與主流同志圈文化連結的同性戀者。
自從郭大衛先生勇敢在公聽會發表「出櫃」的言論後,同志圈內各種謾罵,排山倒海而來,且不斷有人否定大衛「曾經是個男同性戀」的事實。
這是台灣同志圈長期存在的陋習,一種「同性戀霸權」下「雙重標準文化」的概念。只要稍微觀察同志圈的輿論,會發現同志圈相當強調當事人的「自我認同」,對於「積極主動宣稱自己是同性戀」的行為,同運人士總是拍手叫好,並歡迎這樣的人進入同性戀生活,鼓勵他們「活出自我」。即使該同志曾與異性交往,甚至還自願發生多次性關係,只要他主觀認定自己是同性戀者,他的自我認同仍受到同志圈的肯定及讚美;然而,當有同性戀者意識到同性戀文化的生活、性成癮跟情感依賴並不健康,而想到脫離這樣的生活及文化時,這種人的「自我認同」卻會被其他同志否定、嘲笑、質疑,而形成同運內部「雙重標準」的狀況。
小編想提醒同志族群與在頂層的同運領袖,既然同性戀運動與酷兒理論強調「尊重」個人自主的選擇,那麼同運人士也必須「尊重」不願意繼續生活在「同性戀生活」裡的「他者」─一群被邊緣化的後同性戀者(post-gay)。當同志圈一直鼓勵同志出櫃的時候,你們是否也該尊重後同志的「同志認同」呢?當他們願意勇敢站出來宣示自己是個後同志的時候,就是種出櫃的概念,應受鼓勵。因為在同志圈內,「後同志」顯然是被污名跟排除的。難怪會有同志友人感嘆,當同志不斷地抱怨被歧視時,其實歧視最嚴重的,就在同志圈內。男同志圈有個文化,就是將人依照身材、外型做分類,外型不佳、肌肉不夠多、欠缺男子氣概者(俗稱C男、娘娘腔),這些人在圈內也是易受邊緣的族群,只是他們受到的待遇沒後同慘烈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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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同性戀者性伴侶數字統計 / 同性戀資料庫
小編提醒:這個社會仍有許多人不知道「後同性戀」(post-gay)的資訊,懇請網友協助轉載資訊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