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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公聽會快報》孫立虹律師:政府應該帶種 百姓應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台灣守護家庭 - 公聽會快報 - 2014/10/17
原始網址:https://taiwanfamily.com/4952


孫立虹律師第二次發言[01:06:53.10]
不好意思又要佔用一點時間喔,本來我是不想再回應了,因為大家真的都很累。可是因為剛剛有講到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想要再重複一次,曾品潔教授剛剛講到的。其實我對於這個議案,反而他的本體我不太擔心。可是在這個議案當中,試圖要拿掉所有「男」「女」「夫」「妻」這個字眼,這樣子的動作我非常憂慮。雖然早上有一位,我忘記是哪一位了,他說「性別中立化已經沒人再講了啦」,可是這不是事實,因為在我拿到的關係文書裡面,有「多元性別」的字眼,有「性別自主決定權」的字眼,「性別中立」的字眼,有刪除「生理性別」的字眼,可見這個東西是在我們這個議題背後的一個思想。那我要再次說,我們的法律是建構在「客觀事實證據」上的,我們要不要納入一個「純主觀」的、「無法審查」的概念進來?這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
那順便跟大家報告一個有趣的事,就是臉書今年情人節的時候啊,他針對英語系的用戶推出了一個服務,他讓你自己可以選擇你的性別,一共56項!我認為這還少了,因為純主觀的話,如果我在第53跟54項中間我要選一項,你也應該要開給我,我覺得這會對我們的法制會造成很大的衝擊跟無法執行的結果。
第二個,我要講的是,很多外國的人權專家來講話對不對,我相信他們一定都很棒。2013年吧,歐巴馬他在好像對肯亞的副總統在講說,啊我覺得同性婚姻是人權阿,大家應該要接受、進步。結果那個肯亞副總統(William Ruto)他非常的帶種,他說,別人聽說一些事那是他們的事,我們是有主權的,我們有自己的文化跟傳統,我希望我們的政府,也這麼帶種。因為獨立思考獨立、判斷的能力,不管在哪裡,我認為都是很要緊的
第三,我要對法務部深表同情,因為我覺得你們今天拿出來的不管是說要凝聚共識啦;或者是說,鄭委員的草案過於簡化啦;或者是說你們要改的法條有好幾百種,這些都是事實。然後,我對於要進行這麼龐大的修正,卻被要求在兩個月內提出方案來,我覺得真的是很難,你們真的很棒。
然後第四點,

我要跟同性戀的朋友說,我真的沒有恨你們,我沒有要詆毀你們。

我有我的立場跟理由,可是我沒有理由要仇恨你們,我只是跟你們意見不一樣。

然後我也覺得你們很棒,因為你們為了你們自己相信的東西,這樣投入一生的力量去爭取,這是很美的。雖然我不認同你的主張,可是我真的覺得你們很棒。
最後一點我要說的是,請給台灣的百姓一個機會,來表明他們認同的是哪一種美德,也許同性戀行為真的會被認為是一種美德阿。我認為這個可能性非常的高,雖然不是現在,可是,我覺得百姓們應該被賦予這樣的機會,對這個議題表達每一個人自己的意見
我說完了。
影片資料來源:立法院公聽會網路直播錄影
公聽會主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
時間: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9:00~17:3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