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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性平修法走錯路 勿讓教育部暗渡陳倉 -- (20131113 基督教今日報)

基督今日報2013/11/13原始網址:http://www.cdn.org.tw/News.aspx?key=4026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修法一事如火如荼進行,內容持續引發爭議不斷,近期更爆出《青春水漾》性教育影片於台北市國小播放,片中除有不少露骨對白,甚至教導學生探索身體、尋找「性感帶」,令多數家長忍無可忍,氣得痛批「性教育」不等於「性交教育」,要求北市教育局停播。
11日,一群律師、教授、家長及校園教育工作者們齊聚一堂,針對性平法修改一事進行商討。面對近來這波荒唐影片事件,家長痛心指出:「真的有非常多家長不知道教育部在做甚麼?」老師們也不清楚,很多時候清楚時,已經來不及了,認為許多政策的推行根本是「暗渡陳倉」。
釐清觀念:「性別差異」不等於「多元性別」

社會大眾應釐清「性別差異」與「多元性別」的不同。

針對此次性平法修法欲將「多元性別一詞入法」,與會學者指出,目前國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多元性別」一詞,這是台灣自己發明的詞彙。
從醫學角度上來看,沒有任何人可以同時分泌睪固酮及黃體素,如果同時存在就「無法維持生命」;泰國人妖從小就被施打女性荷爾蒙,但平均壽命僅有40歲,活不了太久,因為這違反人性,所以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第三性別」的存在。
學者同時強調「性別差異」不等於「多元性別」。「性別角色」定義是指在某文化之下,人們賦予男人、女人合宜的角色行為,是後天學習而成。例如農業社會中,主流文化是男主外、女主內,因此負責耕田的男性被教育要陽剛,持家的女性被教育要具陰柔特質。
工業社會之後,機器取代體力,社會開始重視IQ、EQ的強弱,男女在IQ上沒有太大差異,女性EQ反比男性佳,所以有越來越多女性在工作上著力,雙薪家庭世代跟著來臨。演變至今,現今社會不再強調男性陽剛、女性陰柔,而是男女都要學習「剛柔並濟」,於是逐漸有很陽剛的女生、陰柔的男生出現,這是文化下造成的「性別差異」,跟男女性別無關。
目前專業上訂定的性別角色有「四分化」,其中「未分化」的族群是屬幼稚園孩童,可見其它的「男性化、女性化及雙性化」三項性別角色,都是由「社會化」學習而來,並非「天生」,目前同性戀也尚未有科學研究證明是天生,因此多元性別一詞絕對是錯誤的。學者提醒,現在要密切關注幼兒的性平課綱修訂一事,以目前教育部不合理邏輯的想法,恐怕會把孩子教成不男不女。
教「尊重」更勝於教性別
學者認為,「性別平等法」立法原意是好的,但國家想做到真正的「性別平等」,應針對「男女平權」做努力,性別平等教育改革應該重視「文化之間」兩性的不平等,例如男女在機會、家庭資源或職場升遷上的平等。
平等的基本意義是多數尊重少數、強勢尊重弱勢,所以教育法最應該教導的重點是「尊重」觀念,而不是去教導認識多元性別。因為當男的一旦變為少數,他一樣會被欺壓,因此重點是多數(強勢)有無尊重少數(弱勢),跟男女其實沒有關係。
根據國際上聯合國法條,談到性別平權時並無指「任一性別」,而是男女有同等價值,需要被相等對待。性別角色的外顯行為,通常是基於流行文化或是社會規範,所以角色一定是後天學習而來。今天的修法人士,卻把這兩者搞混,以至於欲將多元性別入教育法。
目前社運模式也逐漸進入校園,把校園搞得亂七八糟。同性戀、性別角色差異、跨性別者都是非常少數,我們尊重「性少數」,但法律是維護多數者的權益,今天卻發生少數在侵犯多數的權益,這是不對的。當社會大眾關注民法972修法時,也應該更多關注影響下一代的性平教育法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