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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9日 星期日

政府侵犯你的父母權


風向新聞2017年2月15日







為了保護小孩的隱私權,政府規定父母無權過問小孩的醫療用藥紀錄?
  根據WND報導,聯邦政府欲實施社會主義早已有跡可尋。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UNCRC)就記載:「倘若父母與孩子產生衝突,政府可以決定什麼是孩童的最佳利益而非父母。」至於衝突的定義,基本上以孩童主觀認定為主。例如:為了保護小孩的隱私權,政府規定父母無權過問小孩的醫療用藥紀錄。
  法里斯表示,UNCRC並沒有保護兒童遠離剝削。他舉出各國通過UNCRC後的結果,如荷蘭4歲就開始接受不當性教育、比利時醫生可不徵得父母同意,有權終止一歲以下殘疾嬰兒的生命、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認為,「基於隱私」未成年少女墮胎不需經由父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