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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同性伴侶與婚姻對孩子的影響


說明會資料 (2013.08.24.)
摘要


        自2001年荷蘭成為第一個允許同性伴侶登記並認可其婚姻有效性的國家以來,截至目前為止,全球已有15個國家(全國性)、美國13個州與首都、英國的2個地區及墨西哥首都均先後承認同性婚姻的權利並准予登記。

        似乎同性婚姻合法成為了全球的趨勢,然而台灣是否要跟進?需要考量的因素仍有許多,不管是在台灣一般的社會觀念、文化或風俗習慣都與國外有所不同,因此在考量台灣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接受度後,我們是否依然能夠有信心地說,由同性家庭所養育的孩子,在社會接納與日常生活上,及師資任用、學校生活與教育政策上,仍然如同由異性家庭所養育的孩子一樣被同等的對待,並無不同呢?而我們的社會真的已經準備好要迎接這樣子的轉變了嗎?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一直是許多國家存在的爭論,三十年來有愈來愈多的相關研究投入在同性戀、同性伴侶、同性家庭與同性婚姻。研究所在地主要仍以美國為主,也有部分來自其他歐洲國家。研究結果約略可以分為三派,一派顯示同性家庭養育的子女與異性家庭養育的子女,在結果表現上,呈現沒有差異或沒有顯著的差異;一派顯示同性家庭養育的子女,相較於異性家庭養育的子女,在結果表現上,都表現得較為不理想或較差,即有顯著的差異或些微的差異;而較為少數的另一派顯示同性家庭養育的子女,在部分結果表現上,比異性家庭養育的子女來的好。

        然而,儘管相關研究持續不斷探索這個領域,目前對於同性婚姻與同性伴侶的研究仍存在著許多缺失與仍待解決的問題。隨著研究類型愈趨增多,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與同性家庭的組成上,主要是以子女的福祉為考量的重點,因此對於子女成長過程的發展及相關議題,研究也多有著墨。以下將就相關研究的結果做一簡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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