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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伴侶盟修法 同志團體憂阻力多

伴侶盟修法 同志團體憂阻力多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2013.09.01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婚姻平權 (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為訴求,推動民法修法,未來反對聲浪可想而知,不過,反對的力量,不只來自外部,內部也有盟友認為,此次修法,同時踩踏好幾個地雷,除同志婚姻外,還包括跨性別、多元性別、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及收養等,挑戰的是不同層次的社會價值規範及既有制度。從去年起的修法連署行動,儘管同志團體、性別團體都簽名連署,但實際上,他們對於這次的修法行動,有不少質疑和隱憂。此外,來自於教會、捍衛家庭價值的團體,也展開反制動作,他們來頭不小,不但找上總統府及行政院高層官員遊說施壓,還組成call-in部隊,天天向朝野立委疲勞轟炸。
日前,不少立委辦公室,甚至是地方服務處,頻頻接到電話,要求立委不能讓「伴侶盟」推動的民法修正草案通過,他們以「多P雜交、打破家庭倫理觀念、助長愛滋病」等理由,還語帶恐嚇要立委「小心一點」。
不少立委助理頻頻抱怨,打來的電話,一個說東,一個說西,「根本聽不懂他們在講什麼」。不過,也有少數幾個立委,連一通電話也沒接到,似乎被認定是「同路人」。
「我很想知道他們 (指伴侶盟)的方向到底在哪?」一位不願具名的同志運動者表示,同志權在國內還未受平等對待,同志婚姻立法也困難重重,此次包含這麼多訴求的修改,究竟是為了宣揚理念,還是真的這麼樂觀?他不希望因為這一次,激起社會的反對,反嚇退了更多人,導致運動倒退好幾步。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說,此次修法是以打開社會對話作為契機,她深信社會上存有不同需求,大家追求的都是一個人的幸福,因此,她對修法充滿樂觀,然而也知道其艱鉅所在,只推動婚姻平權是不夠的,應該涵蓋所有層面。
閱報秘書/婚姻平權
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都可以「自由戀愛、平等成家」,即多元性別的平等。打破異性戀婚姻的壟斷/特權,終止歧視再生產。
取消現行婚姻制度規範中有關性別二分與性別相異性的用語及異性戀框架,改以「性別中立」的方式表達,例如男、女改稱「當事人」,夫妻改稱配偶,父母改稱雙親等等。
伴侶制度
伴侶制度指的是,同在一起而能相互扶持的兩個成年人,無分性別、也不一定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均可以登記為伴侶。
比婚姻制度有更具彈性,強調當事人協商。伴侶與對方家人不會成立法律上姻親關係,有利於切斷以父系為中心的親屬關係與刻板性別角色的安排。
家屬制度
兩人或兩人以上,無論是好友、袍澤或者因為宗教或醫療、安養因素自主聚在一起、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們也可以選擇共同登記為家屬,在法律上成為彼此家人,互負扶養義務並且為了因應共同生活所需而有日常家務代理權等等。
資料來源: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13/09/0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