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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支持同婚人士說,研究一致支持同性與異性戀家庭養育兒女的結果無異,彷彿這已不該是議題。但是,每個可能影響孩童的政策需要完整評估其發展與家庭各因素間關係。這方面研究方法並非性別或社會學學者所熟悉,可能對結果有所誤判。
事實上,這些研究幾乎都有另一個重要卻鮮少被指出的一致性,就是礙於個案少分布廣,難以有代表性取樣,難以配對或施測,以致結果可信度低。例如心理學會APA支持同婚的摘要:「沒有一份研究發現……,在任何重要方面上有不利之處。」進一步檢驗其所引述的研究有許多嚴重瑕疵和限制。支持此聲明的學者也了解,卻認為不成熟的知識總比完全不了解好。
恐影響孩子性傾向
以支持者常引用的William’s Institute(UCLA權威的性別議題追蹤機構)為例,其最新報告(2016)僅156個同性家庭樣本,佔其總樣本約千分之1.6。而願意在電訪中表態的特殊樣本通常較有自信或鮮明立場。此外,研究者從這156個先排除經歷家庭變動(離婚或分居)的50個(佔總數三分之一),僅使用最後95個女同家庭,未能呈現同性家庭全貌。而此研究的測量竟僅有4個0-5分的家長自陳問題:「請問您的孩子:1.多健康?2.多不快樂?3.面對問題時多冷靜?4.寫作業時多需要協助?」無法完整判斷孩童的發展且易受主觀立場影響。
Potter (2012) 的研究則巧妙地納入這類被排除的樣本,追蹤隨機抽出的19107位6歲孩童到8年級。發現同性和單親家庭的孩子,在數學及閱讀成就測驗表現比一般雙親家庭差。此外,研究到最後,85%同志家長已分手(女同是100%離異),相較於一般家庭69%。許多資料也證實同性家庭變動率高於一般家庭,特別是女同志。荷蘭統計局(2015)追蹤女同志離婚率是男同志的兩倍,但其養育的意願卻高出許多。
同性養育對孩子之影響仍待更嚴謹的研究,但鼓勵同性傾向的效果明顯。統整多數研究推估約40%同性家庭青少年認同自己是LGBT,是同儕的3倍以上。不勝枚舉的研究發現,即使在高度接納的國家,LGBT仍有顯著較高的性別流動、憂鬱症、焦慮症、自殺傾向、藥癮問題 。這是否皆因社會歧視,仍需要釐清。
同婚修法必然與下一代養育相連,並非只是兩個成年人的事。台灣是否已充分掌握可能的風險來參與這在西方國家仍未完成的實驗方案?誰可以為那些性傾向被誤導,面臨人生高變動風險的孩子負責?在保障同志權益與降低孩童可能的負面影響間,需要更審慎拿捏。
曾淑賢-中原大學特教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