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被騎劫?
──從高雄市教育部事件談起
關啟文,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1]
摘要:
高雄市教育部禁制守貞教育
高雄市教育部禁制守貞教育
2012年9月6日,高雄市政府發出了一份公函給該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題為「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當中的第四點說:「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爰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
言下之意自然是指令學校不要邀請這些「性保守」團體,也即是說傳統性愛價值(如立約承諾、重視生命)都要被排斥於「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之外。公文曝光後,一眾相關人士嘩然:高雄市教育部憑甚麼可以禁制這些價值觀?有關官員周明鎮這樣解釋:『就教育部推出性別平等教育的宗旨與立場,是希望教育孩子們達到一定年紀時,可以有權力追求身體的自主權。』
一些社會人士對以上事件感到詫異,但我卻一點也不驚奇。有些人問:「甚麼時候性平教育被綁架呢?」其實這已有近十年的歷史,激進婦女團體和同運團體巧妙地把「兩性平等」的概念改為「性別平等」,然後再逐步滲入多元性別論,直至這成為台灣性平教育的「道統」!高雄教育部回應時強調「孩子…有權力追求身體的自主權』,所指的是學生的性自主,這正正是多元性別論內蘊的情慾自主和青少年性權的性解放論調。若我們明白從一開始,何春蕤推動性平教育時就提倡打破守貞等概念,以上論調也只是一脈相承而已,無需奇怪。
其實「性平教育」的真相,在過往兩年的同志教育教材的爭拗中已顯露無遺,[2]它從一開始就是要針對和排斥傳統與及宗教的性倫理,我聽說在2012年的修訂教材裡甚至有更明顯針對宗教倫理的部分!這些做法已是侵害宗教自由,雖然基督徒一向純良如白鴿,但也不應一再受騙,不然也難怪別人譏笑我們愚蠢了!高雄教育部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我們應明白現在台灣教育部的性平教育是高度偏頗的,我們應爭取重新修訂性平教育法,去澄清法律的精義在於兩性平等,和對學生的寬容愛護,而不是去支持性解放和同運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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