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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男警留長髮遭刁難 警政署:研議修訂(2013/1228 中時電子報)

2013年12月28日中時電子報
原始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228002231-260407
男警留長髮遭刁難  警政署:研議修訂

警員L(化名,右二)在民間性別平等團體與立委尤美女(左一)的陪同下,28日舉行記者會,控訴警政署歧視跨性別,強迫他剪掉長髮。(姚志平攝) 
 警員L(化名,右二)在民間性別平等團體與立委尤美女(左一)的陪同下,
28日舉行記者會,控訴警政署歧視跨性別,強迫他剪掉長髮。(姚志平攝)



男性警察留長髮,到底礙著誰?保二總隊一位警員L(化名),因為性別認同因素,長期蓄長髮,卻屢次被主管刁難,認為傷風敗俗、破壞警察形象、甚至是精神異常的表現,而遭到申誡、被排除於考評名單外、管制配槍等處分。警察L表示,蓄長髮時都有依照規定紮起來,在執行勤務、與民眾接觸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因為蓄長髮而造成誤會,卻被長官依《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開罰。
警員L在民間性別平等團體與立委尤美女的陪同下,28日舉行記者會,控訴警政署歧視跨性別,強迫他剪掉長髮,還讓他不斷的受申誡懲處,排除考績名單外,並限制他配槍。
立委尤美女指出,依警政署男性警員留長髮受《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服務法》保障,不能以一紙較低位階的行政命令,逾越法律所保障的權利,並要求警政署盡速全面檢討性別歧視法規,保障警察工作環境。
婦女新知秘書長林實芳說,《警察服制條例》明文規定「女警必須穿裙裝」,但因為明顯不符合實際情形,已用行政函釋請員警因地制宜,那麼為什麼還要反過來用行政命令規定頭髮長度?明顯不符合現代社會的人權法治精神。
警政署督察室組長楊宗熙則說,警察一旦穿上制服,就代表了整體警察人員的形象,應該符合一般社會大眾之觀感,衣服髮式須男女有別,執行任務時,一般社會民眾才能予以信任。針對性別歧視疑慮,警政署表示尊重,將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是否修訂「重點要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