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報/A4版/綜合新聞20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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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團體:拒絕校園色情
【聯合新聞網記者賴至巧/報導】出版品分級管理制度出現兩股拉鋸力量,雖有性別團體及學生團體要求暫緩實施,認為分級妨礙言論自由,並阻礙動漫畫產業發展;另一方面,台北市教育局今日將帶領上千名師生聲援分級制,拒絕色情暴力進入校園。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結合北市教育局和婦女團體的力量,將舉行「千人宣誓、眾志齊心─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活動,由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帶領北市各級學校師生代表,日期卻湊巧就在反對團體抗議的前一日,還邀請奧運射箭銅牌國手袁叔琪、吳蕙如,共同宣誓支持出版品分級政策,向反對力量宣戰意味濃厚。
北市教育局表示,出版品分級辦法是在社福團體、婦幼團體及家長團體的推動下成功,在12月1日得以實施,令所有催生該辦法的各團體感到欣慰,才會相約舉辦宣誓活動,期待更明確傳達出版品分級目的。
活動協辦單位尚包括中華民國終止童妓協會、中華民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北市現代婦女基金會、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及各地家長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04/12/08
〈即時紀事〉讓閱讀更合身 剖析「出版品分級辦法」
◎Jo-Jo十二月一日起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由於分級判定過於自由心證及施行細節過於簡略粗糙,引起業者、讀者及媒體廣泛討論報導,成了近日的熱門話題。
諷刺的是,這個話題根本不算新鮮,早在今年三月已有台北市新聞處試圖搶先立法實施地區性圖書分級,後來因出版業界聯合召開記者會疾呼辦法草率並陳情台北市議會,最後議會決議暫緩實施,並等待中央主管機關研議辦法出爐後再行討論。事實上新聞局早在二○○○年就已經醞釀頒行分級制度,三月份當台北市新聞處的分級制度暫緩實施,新聞局的分級制度卻正進入內部審核流程之中。出版業者鬆了一口氣、以為高枕無憂,另一波巨浪卻潛藏海平面底下逐漸成形。
圖書分級制度在多個先進國家都已實施,立意原屬良善。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此次頒行的「圖書分級」辦法實為:圖書應分成普遍級與限制級兩類,而且限制級書籍必須設專區管理。但因為條文描述過於自由心證無統一標準,導致業者莫衷一是,懷疑起政府再設出版法禁錮言論自由。但事實上,辦法裡並非要求圖書出版前接受審查,更無所謂「禁止出版」(禁書)的行政措施。把分級制度與出版法相提並論並不恰當也不正確。
而出版業界的確過於天真,所謂「暫緩執行」並非「絕不執行」,而在相關機關所謂「研議」期間,卻從來不見出版業界群聚合作,推派代表出面與管理當局進行良性討論。其實新聞局早於八月二十六日就已公布此一分級辦法,卻未見攸關自身存亡的出版業界關心並做應變。業者已經知道政府機關施法的決心,而且也認同分級制度的必要性,卻像恐龍面臨天候轉變般麻木以對,許多業者到了執行日前幾天才猛然驚覺,因而完全無法應變,最後把問題簡化成「出版惡法復辟」、「禁書惡法擾民」。部分讀者不清楚整個過程的來龍去脈,基於過往經驗及被煽動性情緒鼓動下,也紛紛於網站上無理性謾罵、恐慌性造謠,許多值得細究的問題至此全被統一成「政府惡行」,在如此對立之下,壓縮了對話空間,也很難找出解決之道。
非理性抗爭只會帶來極端化的二分性選擇,或是短暫的情緒勝利。若出版業者所質疑的是「條文內容及施行辦法不明確」導致「無所適從」,那業者們就應該團結起來積極與新聞局討論辦法細節的修訂,無論是要仿效日本的業者籌組自律分級組織,或由具公信力的專家學者進行分級審查等,都是可行之道。但必須注意的是:政府機關指派的代表常是「保護青少年讀者立場過於鮮明」,而業者推派的代表又「言論自由過於無限上綱」,此時不妨效法美國法庭陪審團遴選方式——遴選出各階層的相關團體代表,包括政府、業者、學者專家及各階層讀者,一同開會研議辦法細節,才能督促分級制度順利完成並施行。
至於許多成年讀者關心的「逾越限制級出版品」問題,出版者該對自家出版品負責是國際常態;出版後若有執法人員認定有違刑法「妨害風化罪」,仍可由法院進行審理,當事人可以向法官提出論述表明並未逾越法律,這是法治國家所賦予的責任與權利。至於「逾越限制級出版品」牽扯刑法是否過當的議題,則屬於立法機關的權責,更需要立法院及社會大眾重新檢視,依舊不該因民眾抗議或指責便草率更動。出版是文化事業,餵養的是視聽大眾的靈魂與精神,分級辦法能盡到保護之實或是流於粗暴之舉,政府、業者與大眾都該冷靜清晰地討論思考才是解決之道。
聯合晚報2004/12/08
色情暴力出版品 1年480萬冊
【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我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進入校園,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上午率領全市281所學校師生代表及家長、教師社福等17個團體千人,,共同宣誓支持出版品分級政策。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表示,深受青少年歡迎麻吉樂團演唱的「印度神遊」歌曲,就被列為限制級。
吳清基表示,近年來台灣的出版品充斥色情及暴力情節,甚至有出版品教導如何利用情色殘殺有同學的情節,據估計,全台一年的色情暴力出版品高達480萬冊,平均一人一年有機會看到兩本,因此他公開呼籲教育界要對色情、暴力的出版品、錄影(音)帶說不。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上午也公開提出多本不堪入目的出版品,公開要求民眾拒絕讓小朋友看,其中「阿里布達出代祭-薩拉篇1」內容皆以粗俗方式詳細描寫身體部位與性交過程及體液均有描述。
至於麻吉樂團演唱的「印度神遊」歌曲,許文彬表示,也已被該會列為「限制級」,他呼籲偶像歌手在創作時,除了市場考慮外,應自省偶像歌手會帶動兒童及少年模仿與學習的情況及偶像必須擔負的社會責任,不要讓色情暴力進入校園。
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2004/12/05
分級制度 符合法理情
【尤英夫(律師、圖書評議會前主委)】針對近日在貴版的討論,似不了解出版品分級制度的意義與做法,有需要加以澄清反駁。
事實上,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條文中,從沒有「逾越限制級」一級的規定。至於所謂逾越限制級的出版品,則是已經超過限制級的出版品。也就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所要禁止的猥褻物品之一種。不過日前貴版陸宜芳一文所引用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的條文文字,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以前的文字。目前現行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的條文文字是:「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二者不僅處罰對象大小有別,刑度亦有不同。
禁書時代被人詬病的,不是眾人皆曰應該禁止猥褻的出版品,而是反對政治一言堂,打擊異議人士的言論與控制思想。今天要禁止猥褻出版品,則是因為它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心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俗。因為要兼顧善良風俗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大法官釋字第四○七號解釋)。世界上民主先進國家也多的是完全禁止猥褻出版品,實在沒什麼好說的。
至於對具有猥褻性質以外的出版品(尚未達到被認定為猥褻的地步)為什麼要分級呢?這是因為有了分級制後,可給成年閱聽者有接觸情色資訊的空間,而不予全面封殺。對於藝術工作者,則有了生存的創作空間。從出版商、書店、出租店等商人立場看,有了營利生存的機會。從主管機關立場說,對出版品作適當分級而不予查禁,可以減少民怨,主管機關何樂而不為呢?
中時晚報04/焦點話題2004/12/08
支持出版分級 千人誓師 老師家長站出來
強調如業者反彈不自律 將協助他律
【李怡志/台北報導】為了支持出版品分級制度,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兒童福利聯盟、全國教師會、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等團體上午共同發起「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活動,表達社福團體、婦幼團體、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支持出版品分級的決心,並強調如果少數出版業者繼續反彈、沒有能力自律,他們將要「協助」業者「他律」。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但這幾天許多社運團體、同志團體、出版業者及媒體都表達了反對的立場,認為出版品分級制度等於昔日的出版法,政府藉此打壓言論、出版自由,甚至藉此打壓同性戀,並且揚言明天走上街頭。
社福團體、新聞局、教育團體上午則共同宣誓,表達支持分級辦法的決心,而奧運選手袁叔琪、吳蕙如也帶領上千位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民間團體成員一起誓師,表示將作為出版品分級制度的後盾。
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葉慶龍表示,社會長久以來已經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所以限制級出版品出版業者的聲音才會比廣大的家長、教師還大,他希望分級辦法實施後,政府能夠大力宣導、落實,而社會也要發揮道德勇氣。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理事長許永佳指出,家長期盼分級辦法已經很久了,現在少數出版業者為了利益將分級辦法當成惡法,但支持分級辦法家長數量卻更多。
台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上午則呼籲社會建立共識,還給小孩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否則越來越多的色情、暴力書籍無設防的讓小朋友接觸的後果,就會扭曲小孩子的性觀念、讓學生在校園學會以強欺弱。他希望政府能夠落實分級辦法,而各級學校不論在課堂上、輔導時也都要加強宣導。
中國時報C5/大台北萬象2004/12/09
色情、暴力入侵校園 請支持出版品分級 北
市各級學校千人宣誓 籲還給孩子健康純淨的環境
【張瀛之/台北報導】「我呼籲所有關心孩子的家長站出來,支持出版品分級制度!」昨日十七個團體在台北市西松高中共同舉行「千人宣誓、眾志齊心─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活動,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帶領下,北市各級學校近千名師生代表共同宣誓支持出版品分級,避免學生因刊物內容受到色情、暴力污染。
昨日活動中由與會者共同宣誓並貼上「請支持出版品分級政策,維護兒童少年身心康」的標語,學生代表貼上「拒絕色情、暴力入侵校園」貼紙表示認同分級制,由吳清基及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等人,共同刺破會場中的大氣球,在氣球破裂的瞬間內藏的小氣球也隨風飛散,象徵為出版業注入清流。
吳清基指出,擁抱小小孩,國家才有大未來。只有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的活動,才能還給孩子健康純淨化優質環境;尤其後天環境對孩子影響遠比先天因素影響更大,政府有責任、社會有義務、家長有期待給孩子美好的願景。
教育局表示,北市要求學校各出版社寄送、發放的宣導品、出版品,應由學務處篩檢後再轉交社團或班級;此外學務處及教官也會巡堂抽查,學生如果攜帶暴力、色情的小說、漫畫等,除了通知導師、家長並將依情節輕重以校規處置,還會立即銷毀不良刊物。此外,台北市教育網路中心建置了色情網路資訊防護的「色情防制閘」,並由學校派專人進行網路巡查,若發現不當網路訊息就會立刻刪除或封鎖。
新聞局出版處處長鐘修賢表示,在台灣出版很自由,現在進行分級 制只是要求出版業者負起應盡的社會責任,保護未成年學生,希望出版通路能負起道義責任不要讓青少年購買內容不當的出版品,網路分級制明年也將列入防護。
星報/C4版/火線校園2004-12-09
色情暴力出版品 校園防入侵
文/朱正庭
為了支持出版品分級的政策,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台北市教育局和17個社福團體,昨特別在台北市西松高中共同宣示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同時邀請奧運射箭國手袁叔琪(中)、吳蕙如(左)和教育局長吳清基共襄盛舉。
同時教育局也表示,為了防範暴力、色情出版品入侵校園,寄送、發放給學生的宣導品、出版品都要經過學務處篩選之後才能轉交社團或班級,學務處人員及教官也會不定期巡堂檢查學生有沒有攜帶類似的小說、漫畫等;而教育局也在台北市教育網路中心建置色情防治閘防堵網路色情。
民生報/A3版/今日話題2004-12-09
支持出版品分級 教師、家長嗆聲
新聞局將協調召開評議會針對具爭議部分做出例示
記者賴至巧、蘇秀慧/報導
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傳播權,社福團體、婦幼團體、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昨舉辦「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活動,由台北教育局發動近千名師生誓師,表明支持出版品分級制度的決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基金會有不少協助處理性侵害的經驗,青少年心智尚不成熟,因為看了色情書刊而慾火焚身,到鄰家性侵害小妹妹的案件,這幾年來層出不窮,足見出版品分級的必要。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認為,社一旦色情、暴力書籍毫無設防地讓小朋友接觸,將扭曲小孩子的性觀念,也可能造成校園「強欺弱、眾暴寡」的現象。
全國教師會呼籲,要拒絕色情和暴力入侵校園,除了要大力宣導及落實出版品分級辦法,社會也要發揮道德勇氣。他說,社會已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才讓少數出版業者的反彈聲音比家長和教師還大。北市教育局同時要求,各級學校對寄送、發放之宣導品、出版品,先行篩檢再轉交社團或班級,學務處及教官室人員亦不定期巡堂,學生如攜帶內含暴力、色情之小說、漫畫等出版品入校,將依情節重大與否依校規處置。
對於出版品分級,新聞局昨天也表示,將協調民間專業團體召開評議會議,就具爭議、疑義的個別出版品分類審議,並做出例示以供業者分級參考。
新聞局指出,出版業及租售業者如果對限制級和普遍級分類有疑義,可以諮詢民間專業團體,新聞局說,國內目前唯一具出版品分級經驗且具公信力的團體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新聞局說,實施出版品分級並非國內首創,香港、澳洲也對出版品分級管理,日本也在7月1日正式立法通過出版品分級。
此外,新聞局提醒業者及民眾注意,「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是將合法的出版品分為限制級和普遍級,如果出版品內容屬於刑法第235條規定的「猥褻」範圍者,仍為檢警機關依法查察取締的對象,受到司法規範,而非行政機關認定的職權範圍。
立報2004/12/08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有些東西真的不能讓小孩閱讀
【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批判「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假公濟私,分級審查黑箱作業。不過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說,業者也可以自行籌組專業團體,不是絕對非找評議基金會不可。
「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聯盟成員瓦礫表示,《出版法》於1999年廢止,新聞局隔年以民辦方式成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凡是出版社送審通過的書籍,就免於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的檢驗,因此送審的費用根本形同保護費。該基金會透過取締和檢舉來煽動恐慌氛圍,使出版業者下紛紛交錢送審,基金會的收益也隨之暴漲。
瓦礫說,基金會究竟找了哪些委員分級圖書,又依照什麼標準分級,一直不清不楚。此次新聞局將審查分級權力讓渡給該基金會,全國的出版品分級審查等於被少數人所壟斷。
不過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執行長許文彬則說,依規定業者應發揮「自律」精神,將出版的漫畫、圖書自行分級,基金會是在沒有法源時協助分級,一本漫畫800元 (定價X10)、一本小說3000元(定價X15)的審查費,其實連行政費用都不夠。現在是「業者自律」的時代,出版業者應該有能力自行判斷所出版的東西該不該放在限制級。
許文彬指出,推動分級制度最積極的就是家長和教師,他說:「如果妳結婚有小孩就會知道,有些東西真的不能讓小孩閱讀,像是有些書鼓吹自殺的快樂,教導自殺的書怎麼能讓未成年人看呢!」
許文彬強調,分級辦法非刑法,新聞單位也無法查扣書籍,業者不必過於緊張。不過他也承認,辦法中的罰則太重了,基金會贊成全部拿掉罰則,由業者秉持良心自己規範自己即可。
蕃薯藤新聞2004-12-08
讓我們一起來保護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康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將自本(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出版品將分為限制級及普遍級二級,錄影節目帶將分為限制級、輔導級、保護級及普遍級四級。
為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其接觸不當之出版品內容,同時兼顧成年人閱聽權益,新聞局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在該辦法草案研擬階段,新聞局曾邀請圖書、雜誌、有聲出版事業團體、大型連鎖店及便利超商連鎖店等通路業者代表,舉行多次公聽會,同時也邀請社會、教育、傳播、法律等相關專家、學者及兒福、婦幼等相關團體共同參與,針對分級辦法條文徵詢意見、溝通觀念,逐漸獲得共識之後,才確定草案內容,過程相當審慎嚴謹。
分級辦法精神著重業者自律,分級工作由業者依據辦法所定的分級標準自行為之。歸列為限制級的出版品,其發行、供應的業者應在封面明顯標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字樣,而且標示不得小於封面五十分之一。另外,租售限制級出版品的業者,應以設置專區、專櫃或加封套的方式,禁止兒童及少年接觸,並限制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購閱。違反規定者,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可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分。
新聞紙不適用出版品之分級管理,此一做法係參考先進國家的通例,新聞局仍希望新聞紙媒體能夠秉持新聞專業道德,本於自律精神,避免刊登或提供暴力、猥褻或色情之內容。新聞紙如有違反,仍可能被一般閱讀人檢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而被地方政府處以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鍰。
業者及民眾必須注意的是,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仍應在合法的範圍內實施,如內容逾越限制級,即有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虞,仍為檢警機關查察取締的範圍,並不因標示「限制級」而得阻卻違法。
銘報2004/12/09
教師、家長誓師 支持出版品分級
記者/翁晨綺
根據民生報9日報導,為了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傳播權,台北教育局方面發動將近千名師生參與,由社福團體、婦幼團體、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8日所舉辦「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入侵校園」活動,說明支持出版分級制度的決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根據以往基金會協助處理性侵害的經驗中,有不少案例,是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看了色情書刊後,性侵害鄰家小妹妹,顯示出版品分級的必要性。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認為,若讓色情、暴力書籍直接與小朋友接觸,將會扭曲其性觀念,也會造成「強欺弱、眾欺寡」的現象。
北市教育局也要求,各級學校先篩選收到、寄發的宣導品、出版品,再轉交給社團或班級,學務處及教官室人員也要不定期巡堂,若學生攜帶色情暴力的小說或漫畫進入校園,將依情節嚴重性按照校規處理。全國教師會呼籲,除了大力宣導以及落實出版品分級制度,也需要社會發揮道德勇氣,讓色情和暴力遠離校園。
另一方面,新聞局8日也表示,將會請民間專業團體召開評議會,針對有爭議性的個別出版品分類審議,並做出例示讓業者參考。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將合法出版品分為限制級、普遍級,若出版業及出租業者有疑義,可詢問民間專業團體。倘若出版品內容違反刑法第235條規定的「猥褻」範圍者,會受到司法規範,由檢警單位依法查察取締,而非行政機關認定的職權範圍。
中時電子報2004-12-08
支持出版分級 千人誓師
李怡志/台北報導
為了支持出版品分級制度,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兒童福利聯盟、全國教師會、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等團體上午共同發起「拒絕色情、暴力出版品」活動,表達社福團體、婦幼團體、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支持出版品分級的決心,並強調如果少數出版業者繼續反彈、沒有能力自律,他們將要「協助」業者「他律」。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但這幾天許多社運團體、同志團體、出版業者及媒體都表達了反對的立場,認為出版品分級制度等於昔日的出版法,政府藉此打壓言論、出版自由,甚至藉此打壓同性戀,並且揚言明天走上街頭。
社福團體、新聞局、教育團體上午則共同宣誓,表達支持分級辦法的決心,而奧運選手袁叔琪、吳蕙如也帶領上千位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民間團體成員一起誓師,表示將作為出版品分級制度的後盾。
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葉慶龍表示,社會長久以來已經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所以限制級出版品出版業者的聲音才會比廣大的家長、教師還大,他希望分級辦法實施後,政府能夠大力宣導、落實,而社會也要發揮道德勇氣。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理事長許永佳指出,家長期盼分級辦法已經很久了,現在少數出版業者為了利益將分級辦法當成惡法,但支持分級辦法家長數量卻更多。
台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上午則呼籲社會建立共識,還給小孩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否則越來越多的色情、暴力書籍無設防的讓小朋友接觸的後果,就會扭曲小孩子的性觀念、讓學生在校園學會以強欺弱。他希望政府能夠落實分級辦法,而各級學校不論在課堂上、輔導時也都要加強宣導。